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心得体会报告范文(四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党组“构建统领全局、纵横联动的企业党建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建设要求和厂部“强党建,提素质,勇创新,严管理,重执行”的工作主线,坚持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通过“忠于职守讲奉献,求真务实促高效”党建品牌的创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实现支部学习效果明显增强、服务意识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为我厂新时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忠于职守讲奉献,求真务实促高效
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立足岗位,忠于职守,时刻牢记“遵纪、敬业、亲民”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大局意识,为企业把好财务关。
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建立人人争当先锋的理念,树立真情服务的外在形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紧紧围绕中心任务,通过“忠于职守讲奉献,求真务实促高效”党建品牌的创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实现“学习风气明显提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更加严谨、工作态度更加细致,工作质量更加高效”的目标。
(一)开展落实公开承诺和兑现承诺活动
在支部中召开以“保持党员纯洁性”为主题的党员述职述廉活动,通过党员间点评,谈话点评等方式,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当先锋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开展谈理想、讲奉献主题大讨论活动,树立支部党员正确的价值观、工作观,培养“以厂为家”的思想,以主人翁的精神看待工作,把“厂”当作家去经营,不计较个人得失,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表扬先进党员,弘扬先进事迹,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创新开拓、勇于争先、甘于奉献、追赶跨越的新风尚。
(二)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坚持每月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和学习交流等形式,有效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创造学习型党支部。
创新学习载体,通过“微党课”、“主题党日”“读书会”和“书记讲党课”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提升理论素养。
(三)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以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支部党员的积极性,通过“亮身份,树形象”等争先创优形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财务工作上台阶。
开展主动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车间、部门了解业务需求;从主动管理方面入手,加大效能建设,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切实改进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提高服务意识,推进财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力度,促进业务管理提质增效,树立财务党员优秀形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
将支部党员编入项目小组,通过开展党建课题研究,财务课题研究等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培养党员成为生产经营的骨干,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提高部门员工思想觉悟和财务队伍素质,培养部门攻坚克难的能力,全面提高支部党员管理素质、业务素质及沟通能力;并积极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
(一)品牌认定阶段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党建文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大讨论,集思广益,科学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把党建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
(二)宣传发动阶段
按照确定的党建品牌,召开支部大会作动员部署,明确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培育发展阶段
按照创建措施分部开展支部党建品牌创建计划,自觉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促进生产经营发展有效的结合起来,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起来,帮助党员同志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四)总结提升阶段
真研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总结。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开展下去,继续以创建党建品牌促进财务工作效能提升,促进服务企业发展能力提升。
最新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______(品牌)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心得体会报告范文(四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