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务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办公实务的培训心得(6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公司实务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鼓励有益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完成。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2.1对重大、关健任务的完成作出贡献的;
2.2对完善公司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2.3配套设计过程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2.4从事有益于公司的发明和改进,对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可靠性、提高产品性能水平等做出贡献的;
2.5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增加销售、改进服务质量、节能降耗、节省费用有明显成效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益于维护、提升企业形象的;
2.7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2.8遇到非常变故,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从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
2.9具有优秀品德,可作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树立良好风气的;
2.10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
2.11不属于本职工作(或分管领域),主动协助他人工作,使他人计划、目标得以提前完成的;
2.12对营私舞弊或违纪行为检举并确有证据的;
2.13其它奖励的情况。
3.1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范围如1,奖励的具体金额由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单项奖励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公司总经理最终确定,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由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最终确定。
3.2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奖励程序
3.2.1季度奖励:
正常的奖励申报、审批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次季首月10日前按规定程序上报到公司办。申报程序如下:
3.2.1.1所在部门或公司办填报《销售公司员工奖励申报表》(见附表);
3.2.1.2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2.1.3申报表交到公司办;
3.2.1.4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3.2.1.5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并确定奖励金额。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须报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2.1.6公司办复印申报表存档;
3.2.1.7通知申报人凭申报表到公司财务办领取奖金;
3.2.1.8财务办凭申报表发放奖金,并保存申报表。
3.2.2即时奖励:
3.2.2.1公司总经理有权直接对公司员工进行单项5000元以内的即时奖励;
3.2.2.2公司副总经理有权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单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由总经理直接审批;
3.2.2.3部门领导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单项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3.2.2.4即时奖励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直接到财务办领取奖金;
3.2.2.5权限规定:对副总经理的奖励只能由公司总经理提出,对部门领导的奖励只能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提出。
所有的奖励均在公司办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并在整个销售公司发文通报。对违反公司奖励规定的行为,员工有权向销售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或股司有关部门举报。
本制度由公司办负责解释,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销售公司员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服装公司员工奖励申报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2022公司实务员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
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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