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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 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总结(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4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第一部分20xx年度主要完成的工作

一、搞好制度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成本控制体系。

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本年度财务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制定或修订发布了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办法》、《工程成本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财务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公司合并后急需统一公司的报销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制定公司了《资金管理办法》,统一公司《费用报销办法》,从制度上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针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薄弱的情况,年底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制定公司的《成本管理办法》,从成本核算、成本预测、成本控制以及成本分析考核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加强工程成本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成本控制体系。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了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路和政策,为公司搞好财务工作在制度上予以了保证,并将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更上一层楼。

二、狠抓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作为施工企业,本身就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公司的资金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为理顺公司的各种关系,今年伊始,财务管理工作就从资金管理入手,把资金管理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坚持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坚持公司总经理有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权。理顺各部门、各分公司资金关系,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困难,本年度增加xx银行承兑汇票的授信额度xx万元,本年度授信额度达到xx万元,较上年度增加xx万元,对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年度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困难,降低了资金成本,改善了公司的经营净现金流。

在年底还加强资金支付的控制,延迟部分大额资金的支付,完成了公司经营净现金流xx万元的目标,达到xx余万元,对实现公司的经营现金流的全年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年底上划集团存款xx万元,这是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充分说明公司的资金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

三、解决好新旧会计准则的账务衔接问题。

在集团财务部的领导下,公司对新旧准则的衔接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研究,在今年开始实行新准则时,就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了新旧准则账务衔接问题,确保公司按时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

四、完成与xx公司的账务合并,顺利完成验资工作,推进公司收购的顺利实现。为确保公司收购的全面实现,在集团的指导下进行了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的经营成果审计,确定了与原股东xx公司及个人股东的转让金额,实现了集团对公司的全资控股。完成了原xx公司的清算工作以及审计工作,顺利实现两公司的账务合并,并完成新公司的验资工作,为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应收账款清收,完成多个项目的应收账款清理工作,为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提供了依据。

为加强公司资金回收,公司成立了应收账款清收小组,负责加强应收账款的清理催收工作。通过清理,把部分收款难度大的项目和单位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和相关部门一道,全部收回了多个项目的工程款3300余万元,有效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挽回了公司经济损失。通过清理,使公司的应收账款准确性得到保证,通过清收小组的督促,公司及时回收了部分工程款,对缓解公司资金紧张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重新设置岗位,细化岗位职责,加强员工责任感。

根据公司需要,对部门内的岗位重新设置和细化,强化每一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对部门内可能涉及的工作岗位都进行了设置,减少了人员变动对公司财务工作的影响。通过对每一个岗位的职责细化,让每一位员工都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加强员工责任感,也有利于下一步对各岗位的考核。

七、加强税务筹划,有效避免公司的税务风险。

由于公司以工程施工为主,产品销售量也在逐年扩大。由于公司产品的特殊性,存在部分视同销售的情况。

财务部门从源头入手,从合同开始,充分利用公司的资质优势和工程实际情况,加强税务筹划,从法律形式上将部分产品销售行为界定为工程施工行为,大大降低了公司的税负。本年度产品销售实际承担的税负为%,远远低于原xx公司%的实际税负,基本上保持着以前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

同时还加强了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将员工的年终奖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变,大大降低了员工个人所得税。

八、关注成本分析,以重点项目做为成本分析的重点,为公司成本预测和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成本分析一直是财务工作的重要方面。本年度,财务部门在人员变动频繁,人员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做完了、xx项目的成本分析,为下一步的成本控制提供了依据。同时,本年度做成本管理办法时,对公司各部门以前年度的成本数据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公司的成本预测提供了较为准确的依据,并对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有利于加强公司的成本控制第二部分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财务人员缺乏,部分财务人员素质离岗位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目前财务部门共有财务人员10人,今年新进1人,辞职3人,总人数从年初的12人减少到10人。在离开的三人中,分别是项目管理与成本分析、税务会计和现金出纳岗位,给今年的财务管理工作带到很大的不便。

目前税务会计岗位已经到位,其他岗位的工作都还暂时由其他人员兼任。在目前的各会计岗位上,虽然具备会计师职称的人数不少,但真正能达到与职称相应要求的人并不多,部分岗位的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离岗位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目前项目管理与成本分析岗位还空缺,希望能从公司内部找到合适的人来做这样的工作。

目前公司的管理模式还不具备每个项目都派财务人员的长期保持,但外地项目今后必须派出财务人员,公司外地项目逐渐增多,给公司的项目财务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

因此,项目上长期派驻出纳,财务人员就可以从项目上解放出来,一个财务人员可以管理多个项目的财务工作,一方面有利于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转,也有利于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管理。

二、个别财务人员工作态度较差,部门内相互之间的沟通不畅,影响财务部门整体形象。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个别财务人员工作不积极主动,遇到问题不是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扩大化,甚至相互推诿,逃避责任,很不利于部门的团结和管理,带坏部门风气。部门内各岗位的沟通不畅,相互之间缺乏主动的沟通。部分同事在处理部门内部意见不统一时的方式有待改进。这方面,作为部门经理,应当负主要责任。

今后应当加强部门对员工的教育,加强员工的责任感。部门内今后应当坚持例会制度,在会上把问题提出来,并共同解决。建设一个和谐,团结的团体。

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职能部门之间资料传递不及时,离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距离。财务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本年度一些常犯的老毛病依然没有很大的改变。公司的数据传递对财务核算有着重要影响,包括与业主的结算、与分包单位的结算以及材料报耗等资料,由于相关部门传递不及时,造成公司反映出来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有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每年12月份的收入成本利润都特别高,说明我们日常的基础工作还有待改进。

建议公司各职能部门加强横向沟通,建立公司资料传递流程,职能部门要有勇于为各生产部门服务的意识,简化流程,及时将相关资料传递到财务部门,以便于加强公司对各项目的过程管理。

四、成本分析和控制薄弱,对项目成本没完全起到控制作用。由于人员变动的原因,公司将目标成本下达的职能调整到了xx部。从对目标成本的准确性和专业来讲,xx部对下达目标成本更有利于做好公司的成本控制与分析。但由于成本分析的不及时,造成很多分析都成为了事后分析,不利于加强公司的成本控制。

目前由于相关岗位人员的缺位,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工作带来很大的问题。当前急需解决成本分析和项目管理的岗位人员缺乏的问题,以便于加强项目成本管理控制和分析。成本分析岗位同时与项目管理联系在一起,因此,将相关数据集中起来,及时发现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才有利于公司持续降低成本,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五、会计核算还不统一规范,部分人只管不理,未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由于公司的业务类型较为复杂,在处理账务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今年因为账务处理不规范,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进行清理,给公司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统一公司的账务处理,对完善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第三部分20xx年度财务工作的打算

一、做好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强化成本分析,及时准确提供成本报表,为公司成本管理提供决策。

公司的成本核算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根据公司的现状,还需要对公司的工程成本核算进一步调整。包括制造费用、机械费用的分配,都需要做一些调整,有利于更加准确反映各工程项目成本情况。

严格按照公司各项成本管理规定,控制各工程项目成本开支,加强项目成本的事中控制,主要加强对材料、人工和外租设备的控制,从合同的签定入手,严格控制各项成本的发生。力争按月进行成本分析,及时发现公司各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控制成本的办法,及时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做好部门内责任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并为每个工作岗位设定相应考核量化指标。

20xx年度公司已将各部门的责任指标予以落实,但目前财务部门尚未将各项考核指标落实到每个岗位,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变动太过频繁,打乱了工作安排。但20xx年一定会做好这项工作,把每一个工作岗位的每月任务予以分解落实,为每一个岗位都建立可以量化的指标,包括工作的差错率,都要进行考核,加强员工的责任感。

三、加强税务筹划,努力降低公司税负。由于公司兼有工程和产品业务,因此对税务的筹划应当还有一定的空间,但必须从与业主签定合同开始入手,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机制,财务部门一定要从源头开始,把握好税务筹划,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有效规避相关的税务风险。

四、继续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目前有银行授信xx元,但本年度实际使用仅有xx余万元,利用率仅为%。主要原因是xx银行办理各项保函时效率太低,目前我们使用行的授信仅为%。因此,加强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对缓解公司流动资金,有着重要的意义。

同时公司并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回款要坚持按目标成本率予以控制。今年做了一些,但这方面的工作还做得不够,有待继续改进。

坚持利用承兑支付,延迟资金支付时间,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五、加强材料核算,统一设置材料账,加强各生产部门的材料管理。严格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材料管理制度》,撤销各部门的材料内业,统一设置材料记账员,加强公司的材料管理,组织公司的材料核算。

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的材料,使公司的材料核算和管理落到实处,降低公司材料成本。六、启动会计核算制度,对公司的各项会计业务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予以明确,规范公司会计核算。

力争20xx年度完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的起草工作,并在20xx年度初步统一公司的会计核算行为,使会计核算能及时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奠定坚实的基础。

200是公司财务部门比较辛苦的一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当清醒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也丝毫不敢懈怠。唯有这样,才会使我们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关于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委托人名称: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aaa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资金的用途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aaa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受益人

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元);

3.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本信托计划的成立:本信托计划于信托计划资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个工作日(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成立日”)成立。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起支付给受益人。

第七条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以下简称“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信托计划成立。

第八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九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3.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4)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5)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6)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除上述一般性权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项下,享有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条件,向本信托计划项下特别委员会委派成员的权利。c类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特别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享有表决权、批准权和否决权。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同意按照该规则规定,委派代表参与特别委员会;

(6)向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通过另行设立资金信托的方式,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变现;

(7)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b)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c)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d)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以及(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4)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请求权。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个普通受益人或全体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b类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推介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6)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7)信托报酬;

(8)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十五条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2.受益人的实际信托收益取决于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以及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况。

第十六条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信托资金额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项下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2.信托收益分配的领取和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润分配实施后十五日内,向本合同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七条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间,本信托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放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委托人可以查阅。

(2)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表、信托财产风险状况动态分析报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项说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询时,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在受托人营业场所进行查阅。

(3)在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年度管理、运用报告书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a)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b)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上公告;(c)来函索取时寄送。

(4)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严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知道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八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

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受益人信托财产的分配: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归属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规定,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在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特定受益人,由受托人按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期间:受托人应于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信托财产分配日"),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以股权方式,向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对特定受益人,应采用股权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满足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财产分配权后剩余的_________股权,受托人应当按照特定受益人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直接分配给各个特定受益人,并负责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4.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时,_________股份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5.信托终止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受托人应当于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应分得的_________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九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

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条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信托期间,本信托计划项下之优先受益人有权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过受让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让其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优先受益人请求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转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2)在信托终止前2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应当将其全部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上述转让不收取转让手续费。

(3)前述(1)、(2)小项所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其所签署的a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

2.对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受益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受益人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转让信托受益权时,普通受益人有义务转让上述信托受益权。上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转让的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受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3.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后权利的确定:特定受益人按照本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受让相应信托受益权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后信托受益权的内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让a类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或b类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后,其继受的信托受益权按照本信托计划项下c类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确定和执行。受让人除享有上述c类信托合同项下第十二条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外,放弃其他特定收益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优先受让权

除前述第二十条第1项、第2项所规定的情形外,优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征询特定受益人意见。特定受益人应当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特定收益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特定受益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的,优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即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规定,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二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包括a类、b类以及c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

第二十九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盖章)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拆出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拆入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调剂资金余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资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互拆资金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拆借期限原则上最短 天,最长不超过

第二条 每次拆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具体的拆借金额、拆借时间及拆借利率按《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约定的借款时间当日将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出,并起息。应根据合同议定的还款时间当日将款项汇入对方账户,并止息。

第四条 利息按日或按月计算,拆入方在偿还本金时一并划付拆出方。

第五条 资金拆借双方必须恪守信用,维护各自的信誉。拆入方必须保证按期归还本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拆入方没有按约定的还款时间将应还款项汇入拆出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逾期。

第六条 除有法定或约定原因外,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均需征得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遇市场拆借价格调整,《借款合同》中有关内容均不作调整。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拆借的资金,风险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无权干涉其资金的运作,该笔拆解资金所产生的利润甲方按60%的比例分配,乙方按40%的比例分配。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关于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1、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集团内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为提高集团物业资金管理水平服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内全资及控股的所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

2、规范制订依据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相关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基础上,根据物业管理特点作出相关调整,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按《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3、职责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各一线公司对所属物业公司遵守国家及集团资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各一线公司负责督促、检查所属各物业公司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物业公司参考本制度制订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4、内容

4.1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4.1.1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4.1.1.1各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

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 资金管理概览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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