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实事求是心得体会报告 安全实践报告心得(四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安全管理实事求是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关注发展动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我在组织班级活动或教学活动时,时时留意每一位孩子的发展动态,对安全事故有一定的预见性,从孩子的一举一动中,预计这孩子接下来想做什么了,如果感觉接下来会发生危险,那么我就及时制止或者改变活动方案,把危险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例如有一次,我带着孩子们到操场上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我做鸡妈妈,一个小朋友做老鹰,其他小朋友做小鸡,老鹰伸出他的爪子,使劲来抓小鸡,鸡妈妈奋力保护好小鸡们。正当我们玩得起劲的时候,小鸡的队伍断开了,我赶紧让小朋友原地休息一会儿,因为我知道如果继续玩下去,小鸡们会摔跤的。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也是幼儿园主要的教学形式。但由于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较低,行为缺乏理智,易受情绪的影响,在游戏活动中特别是户外活动中,则可能造成意外的事故。所以,教师在活动前或活动中对幼儿有效的规则约束和必要的安全指导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踏实工作, 带班时不一心二用
作为幼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特别是很多的文案作业,需要我们不停的抄啊,写啊。有时确实很想在教学活动的间隙或者孩子们自由活动时抓紧做此类工作,但是,每每此时,我就提醒自己,这样可不行。毕竟孩子们还小,往往无意之中会碰触一些危险的事物。需要老师每时每刻的提醒他们,所以我总是在孩子们离园后,安心的做事。例如:我带小班时,一天午睡,孩子们都安静的入睡了,我因为感冒,全身无力,也很想趁着孩子们午睡时,自己也睡一会。但最后理智告诉我,不能睡,我得管好我的孩子。我一遍遍的在午睡间巡视,突然,看到一孩子在蒙头睡觉,我赶紧过去想帮他盖好被子,却发现这孩子在被窝里玩打火机,多险啊!要是我刚才睡着,这孩子点着了打火机,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我们面对的是一群五六岁的孩子,年龄小,控制力差,安全意识差,更加需要我们老师有较强的责任性。为幼儿提供安全教育环境,使孩子们能平安愉快地度过在园的每一天 。
三、关注细节,确保每位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面对天真活泼,任性好动的孩子,我们老师都希望每个孩子都整齐划一,老师说一,孩子不能说二,甚至希望孩子们都怕自己。觉得这样的话教室里安静了,不会有乱糟糟的场面。这样我们就能管里好班级,孩子们不会出现安全隐患了。但是我却不这样认为,孩子们虽然好动,但毕竟胆子很小,他们在老师面前活动,本来就缩手缩脚的,老师过于严厉的话,胆小的孩子连走路都颤颤惊惊,甚至于喝口水,上个厕所都会撞在墙角或桌子角上,出现老师和家长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我觉得重要的是常规的养成,孩子们在一定的常规下生活、学习,做任何事都井井有条,不小心发生的事情肯定减少。爱心的表现形式往往是通过具体的小事反映出来。平时看到孩子鞋带没系好,主动弯下腰帮孩子系好,不然走路踩住鞋带,容易摔跤。遇到天冷或天热的时候,提醒孩子们增减衣服,看到有孩子衣服不够整齐,我会轻轻地帮他们拉一拉;午睡时我会一遍遍的巡视,认真督促孩子们午睡,看到那个孩子被子没盖好,耐心的给他盖好。午睡起床,不管多忙,我都会在第一时间给孩子们塞好衣裤等等,尽自己所能让我们班孩子在园能受到较好的照顾,尽量避免各种流行性疾病的蔓延。
班主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我们只有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因势利导,做到润物细无声,给孩子更多的关怀。最后我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有关安全管理实事求是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责任部门)市、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
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市、区各级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 校园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和校长责任)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享受公安人员待遇。
高等学校设保卫处,建立校卫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处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中等学校设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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