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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十大规定心得体会简短 员工规章制度心得体会(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32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员工管理十大规定心得体会简短一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有所依循,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单位与员工个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个人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个人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员工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个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离职手续办理

一、离职申报

1、离职员工个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离职申请/通知单》报送直接上级及办公室。

2、员工离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的书面申报。

二、移交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

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 《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4) 培训资料原件

(5) 公司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两类)

(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二、事物移交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1、领用办公用品移交至办公室;

2、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移交至办公室;

3、考勤卡、(办公室、办公桌)钥匙、移交至办公室;

4、借阅资料移交至原保管处;

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移交至直接上级。

三、 款项移交

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财务。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认为交接完成。

四、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直接上级、办公室、总经理三级签字认可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办公室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 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由办公室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b、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

(2) 赔偿金: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财务进行核算。

a、物品损失赔偿金: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归还。

新品 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损失

旧品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b、 培训损失赔偿金:

赔偿金培训 = 培训费 ×(合同未满月数 6) / 合同期限月数

(3) 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的款项结算,按照《公司住房基金管理办法》由财务进行结算。

(4) 工资

(1) 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

(2) 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损失补偿金 = (项目开始至离职日之月数 3)× 月工资全额

注:因个人原因,在技术服务、项目、生产等工作中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不在此管理制度中,具体办法参见各项管理条例中的细则规定。

五、关系转移

1、转移前提

(1) 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确);

(2) 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

2、转移内容

(1) 档案关系

(2) 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建立个人档案中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办公室分类存档。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的。不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可向公司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办公室,修改权归股东会。

2022员工管理十大规定心得体会简短二

1总则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竞争机制,维护员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2.1本制度适用范围是公司全体员工。

2.2员工离职的主要内容:

2.2.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2.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因公司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2.3违纪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辞退条件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2.2.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其离职自动生效;

2.2.5除名:按有关法律规定达到除名条件的,作除名处理。

2.2.6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到期或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

3离职程序

3.1辞职:

3.1.1辞职者到人力资源部索取《辞职报告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申请。

3.1.2对于辞职者,若平时工作成绩优秀,应由工作部门主管加以挽留,进行离职面谈,如员工仍坚持辞职再批准其申请。

3.1.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1.4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1.5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

3.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对员工辞退书面报告,并附事实材料报上级主管领导同意。

3.2.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并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

3.2.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2.4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辞退者办理离职手续。

3.3违纪辞退

3.3.1部门负责人提出对员工违纪辞退书面报告,并附员工严重违纪事实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3.3.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3.3.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3.4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违纪辞退者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违纪辞退者办理离职手续。

3.4自动离职

3.4.1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旷工的事实书面材料;

3.4.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

3.4.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规定对员工作出自动离职的处理。

3.5除名:

3.5.1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除名的书面材料;

3.5.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

3.5.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规定对符合除名条件的员工作出除名处理;

3.5.4人力资源部通知被除名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除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6劳动合同终止:

3.6.1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对方续签合同,须在合同期满之前的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3.6.2合同期满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4.1员工持《离职员工交接表》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4.2移交内容和期限:

4.2.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规章、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离职员工交接表》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应将应办而未办的事项交代清楚(技术资料、图样等交由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4.2.2物品移交:餐卡、职员卡、文具等物品交相关部门人员;

4.2.3移交期限2天;

4.3离职人员办理离职移交时应由直属负责人指定接替人员接收,如未定接替人员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办理接收工作,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部门负责人自行接收。

4.4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其直属负责人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务、资料未交还或对外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索。

4.5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4.5.1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至离职批准日期的工资,无补助费。合同违约金,培训费等应扣款项按合同规定处理。

4.5.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辞职者,按未提前的天数根据日工资总额赔偿给公司作为代通知费;

4.5.3自动离职者及未按规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者,不进行薪金结算。对公司财务交接不清而自动离职者,视情节轻重公司考虑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4.5.4正常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4.5.5被违纪辞退、除名者,不予经济赔偿。

5离职责任

5.1部门交接人与离职者办理移交手续时,由于移交不清楚,而对公司或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交接部门负担。

5.2离职者由于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公司有对离职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6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公司给予出具《离职证明》或《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在30天内为员工安排办理停交社会保险手续。

7离职公告:

7.1员工离职前,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通告,告知员工将要离职的时间、交接安排、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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