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选聘物业的报告范文如何写 物业申请招聘人员的报告(7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重新选聘物业的报告范文如何写一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对国有企业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作出了部署和要求。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进一步明确: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市场化程度等不同情况,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序实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国有独资公司要积极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
为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要求,在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深入调研、多方借鉴的基础上,昆明市国资委牵头起草了《指导意见》文稿,并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批同意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9月13日正式印发实施。《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有关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指导意见(试行)》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市场竞争需求、充满活力的优秀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客观需要。《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促进市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指导意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选聘职位和方式、任职条件和资格、选聘程序、考核和薪酬、任期与退出、组织领导与附则九个部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本意见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不纳入依照《昆明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管理的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范围,由市属企业董事会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
(二)拓宽渠道、广纳人才。《指导意见》明确:坚持解放思想,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打破地域、所有制、行业、户籍等限制,不拘一格吸纳人才。同时,现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可以通过身份转换,成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意见进行管理,原有身份不再保留。
(三)把牢入口,畅通出口。《指导意见》明确:市属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首任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协议终止。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任期届满,经董事会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自动解聘。同时,畅通退出渠道,凡出现:经董事会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并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的、企业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情形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企业董事会应当给予解聘。
(四)关心支持、享受优惠。《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对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关心和支持,对符合昆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标准条件的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协调申报在住房保障、户籍办理、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要坚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是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职权的根本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途径。但不能急于求成,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实施。
(二)要坚持加强监督、确保质量的原则。《指导意见》虽然明确了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并明确了需经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企业方能启动选聘工作。但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原则上应依托中介机构开展选聘工作,党组织、纪律监察机构、监事会要加强对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重点环节审核把关,切实提高选聘工作质量。
(三)要坚持科学考评、合理激励的原则。应建立健全与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奖惩制度,科学合理设置评价体系和考核目标,并严格兑现薪酬和奖惩,不断激发选聘人员的开拓创新、干事创业动力,切实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的舞台,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推荐重新选聘物业的报告范文如何写二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___县___路___号___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门面房使用,房租为每月人民币陆佰元整及租期内甲、乙双方过使用的水电费两部分组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费部门上交)。
二、房屋租期暂定年,日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日为止,必须按季度付清租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费部门上交,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收费发票。
三、房屋租金分为租费人民币陆佰元整及房屋出租期内甲、乙双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货部门上交)。
四、房屋使用保证金
1、交付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元人民币|)。
2、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房租期满后,签订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样,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因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并另支付违约金伍佰元给乙方。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协议,否则乙方另要支付违约金伍佰元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有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组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金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及房屋内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方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作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下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壹式两
重新选聘物业的报告范文如何写 物业申请招聘人员的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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