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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范文(6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一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 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徇私舞弊,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最新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二

编辑系列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绩效考核(管理)是依据单位实际内部环境,通过绩效目标计划、绩效辅导评价、绩效反馈改进几个环节的循环沟通管理,逐步形成编辑工作的价值创造、价值评估、价值分配的共同价值观以及以绩效改进为主导的激励文化,创造编辑部自愿自主开发的动力,从而达到编辑自身与两刊发展共嬴的局面。

一、绩效考核(管理)核心目的

本考核是致力于提高编辑业务水平和发展潜能,保证两刊稿源的质量与数量,实现栏目设置要求、编辑思想、杂志的风格以及刊社所定下的业绩目标,完成以目标为导向的考核。

二、绩效考核(管理)原则

(一)、因地制宜、抓关键,力求简化;

(二)、统一标准而且对标准有准确的统一理解;

(三)、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量化与客观行为指标相结合;

(四)、与刊社发展实际相结合,与集团刊社战略思想、目标导引相结合;

(五)、平衡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原则,不是为考核而考核,着眼点不是放在分数上,而是放在编辑与部门工作的持续提升上;

(六)、坚持差别原则,保证具有激励性,重点是激励创新与优秀。

三、组织机构

(一)考核主体:编辑、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辑

刊社考核领导小组:总编辑、副总编辑

协助:办公室

(二) 要求:

1、所有人员审慎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负责之心对人对事,客观公正;

2、编辑行使申诉权,可直接与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辑、总编辑或通过办公室反映;

3、刊社考核领导小组有最终决定权;

4、直接评估者、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被申诉,并经调查情况属实,则视情况刊社考核领导小组予以一定沟通、批评、扣罚。

最新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考核范围

(一)专项考核

政务中心及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常驻单位:指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务服务职能,在政务大厅设常驻窗口的部门和单位;

(2)联络单位:指根据有关规定,分阶段定期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及承办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后转办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

进驻单位名单(含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直管部门)由政务中心提供给市政府目标办。

(二)综合考核

1.政务中心。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后,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xx年起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参加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20xx年相关工作作为新增目标,从20xx年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

(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二)《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查规定(试行)》;

(三)《贵阳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四)《贵阳市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五)《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六)《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

(七)《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八)《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

三、专项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政务中心:

(1)政务中心正常运行情况(50分);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履职监管情况(30分);

(3)投诉受理、处理情况(20分)。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分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50分);

(2)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及联络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效能情况(30分);

(3)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投诉的处理情况(20分)。

市政府目标办会同政务中心拟订年度专项工作目标和具体考评细则,经考核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计分原则

1.各项目标尽量量化,按完成比例及质量计分;

2.政务中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加重扣分:

(1)对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政务中心不能正常运转的;

(2)因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分厅窗口单位工作失职、渎职、违反廉政规定,造成重大恶劣影响,除考核相关进驻单位外,同时考核政务中心;

(3)政务中心服务场所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

3.各进驻(联络)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核:

(1)应当进入而未进入政务中心的;

(2)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不按要求派员进驻,或敷衍了事选派不符合条件人员,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3)应当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提供数据的。

(四)单位考核评比档次及比例:

1.优秀(95分以上),评比比例2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一等奖;

2.良好(90分以上),评比比例5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二等奖;

3.合格(80分以上),给予三等奖;

4.不合格(79分以下),取消专项奖励,并根据《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规定,有相应情形的按相应方式追究责任。

(五)工作人员(含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联络员)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

1.优秀;

2.称职;

3.基本称职;

4.不称职。

(六)奖励标准按考核组拟订的年度考核奖励方案执行。

四、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办法

(一)计分原则

1.政务中心按年度综合绩效目标对应检查考核计分;

2.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的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年终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根据专项考核结果计分。其中:专项考核合格以上单位按比例折算计分;不合格单位年终该项综合绩效目标不得分;

3.专项考核评为优秀单位的,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评先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4.部分中央、省直部门按《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协作单位根据专项考核情况兑现协作奖励。

(二)奖励

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兑现奖励。

(三)惩罚

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考核不合格,按以下追究责任:

1.取消部门年终目标绩效综合奖和领导班子目标绩效责任贡献奖;

2.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

3.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其他评先;

4.诫勉;

5.通报批评;

6.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涉及领导班子考核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四)进驻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向考核办法

1.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以政务中心意见为主,其岗位考核按政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存入其编制所在单位档案。

2.凡因考核评议不合格被退回、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个人所有目标奖励。

3.其他情形从《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

五、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最新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四

一、考核目标: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二、 考核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财务科、总务科及各临床

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责:

行政执行:由院长牵头,会同副院长、办公室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医疗质量:主要由业务院长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组织考核; 财务指标:由业务院长会同医务科、护理部、财务部考核,由财务部组织;

科室管理:主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患者满意度:主要由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考核,由院办组织。

继续教育:主要由院办、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三、考核依据: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四、业绩指标考核与奖励:

以医院下达的任务为标准,按照节余和亏损给予奖励与处罚.

(一)、临床科室:

工作数量(即住院部医师每人每月完成出院人数或总床日数,门诊医师完成的日诊人次数、收入院人数),门诊和住院业务收入等内容。

20xx年业务收入总体目标 万元,分解到各临床科室年度和季度目标,并按之实行考核和奖惩:

按医院给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业务目标超额完成后,超额完成的收入给与经济奖励:季度目标超额收入按3%奖励给科室,年度目标超额收入按5%(超额比例5%)、6%(5%=超额比例10%)、7%(超额比例=10%)奖励给科室。

急诊科不适用第一条,

1、以门诊量和收入院人次为目标,全年年门诊量目标 人次,全年收住院目标 人次,保持门住比超过3.8%。

超出门诊量季度奖按4.5元/人次奖励,年度奖按7.5元/人次奖励,超出收住院人次季度奖按110元/人次,年终奖按185元/人次奖励。

门住比如果不达标季度按差额每人次110元扣罚,年度按每人次185元扣罚,扣罚奖励金额到零为止。

2、科室奖励分配原则:a、单人科室全额奖励给个人,出勤不满按出勤比例发放;b、大科室:科主任30%,护士长10%,其他60%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根据考勤和工作表现来分配给科室员工,如果科主任和护士长出勤不满奖励周期,按实际出勤发放部分奖金,其余转入科室员工分配。

员工分配最好按个人系数,个人系数即是按个人职称职务而确定的分配基数。

3、各科室年度目标:妇产科 万元,外科 万元,内科 万元,儿科 万元,康复科 万元,皮肤科 万元,肝病科 万元,泌尿男性科 万元,急诊科门诊量 人次,收住院 人次。

4、各科室季度目标:

说明:a)门诊收入以门诊收费室实收金额计算;

b)住院收入以月结算的住院病人费用计算,病人虽已出院但当月

25日未结算的费用不计入当月收入;

c)结算单以当月25日前到帐的金额计算。

(二)、医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为临床科室人均分配额的0.8。

此类部门人员绩效工资=临床科室人均分配额0.8*个人系数 质量考核结果。

五、质量指标考核:

质量考核总配分100分。

当绩效考核结果100分时,绩效工资=财务指标*个人系数;当绩效考核结果大于或小于100分时,则会影响绩效工资分配,则绩效工资=财务指标*个人系数 质量考核结果。

即1分=10元(或对应业绩所得100%,每扣1分即扣罚1%);仅有奖罚款的条款除了实际奖罚款外,在绩效考核里不再奖罚分数。

当考核扣分超过该项配分额的,扣至当项配分额全完为止,不再涉及其他项。

(一)行政执行: 配分:100分

1、坚决服从上级指示,服从领导安排,忠于职守。

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2、遵守医院各项制度,遵循各项管理流程。

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3、遵守行政纪律,按时上传下达,令行禁止。

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4、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及临时任务。

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5、对于执行中的先进部门科室或个人,另外给与奖励。

(二)医疗质量: 基本配分:100分

按医院现有的医疗质量考核方案(细分科室)执行!

在医疗质量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根据客观事实和情节,除扣分外还可追究其它责任。

(三)、科室管理: 配分:100分

(1)工作计划:每月每周有计划,有任务分解,有评议有总结

如无书面记录者每次扣10分;

(2)登记制度:清晰可查,可追溯,保存完好。

否则每次扣10分;

(3)会议活动:遵守晨会、周会等各种会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

否则每次扣20分;

(4)安全管理:科室及楼道的消防等应急设备设施完好,并能熟练操作。

否则每次扣10分。

(5)团结合作:科室内外关系融洽,协作良好,团队意识强。

否则扣20分。

(6)卫生秩序:整齐清洁,规范有序。

否则扣10分

(7)劳动纪律:遵守上班时间,遵守请假制度,遵守工作流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否则按相关制度处理,并每次加扣20分。

(四)、客户关系: 基本配分:100分

客户关系一是指医疗临床医技科室对病人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二是指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医疗一线科室的支持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

也包括医院部门科室之间以及医院与外界的各种关系的;(1)仪表仪态: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上班必须穿工;(2)服务态度:说话和蔼、举止文明,待人热情大方;(3)服务技能: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能顺利地解决客;(4)服务及时:对上级、客户的需求凡是当时能解决;(5)对于得到病人的感谢信、锦旗或其他形式表彰的;六、考核方法与结果;1、绩效工资=业绩指标提成*个人系数 质

也包括医院部门科室之间以及医院与外界的各种关系的融洽程度及状态。

(1)仪表仪态: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佩带工牌。

否则每次扣10分。

(2)服务态度:说话和蔼、举止文明,待人热情大方,努力为客户着想,尽量使客户满意。

否则扣10分。

(3)服务技能: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能顺利地解决客户的需求。

否则扣10分。

(4)服务及时:对上级、客户的需求凡是当时能解决的必须当时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必须及时地解释清楚。

对于有时间限制(约定)的,必须在限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对于上级、客户没有明确时间概念的,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较复杂的事情可延至七个工作日完成,特别复杂的必须在15个工作日完成。

在完成的过程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跟上级、客户说明。

否则每次扣30分,情况严重的另外追究责任。

(5) 对于得到病人的感谢信、锦旗或其他形式表彰的,按规定另外给予奖励。

(6)客户满意度调查合格率必须在85%以上。

不足85%者每下降百分点按照绩效百分点相应扣除。

若是接受病人红包礼请或者遭到病人、外界、内部投诉甚至医患纠纷的,将根据客观事实和情节,除扣分外还将追究其它责任。

六、考核方法与结果

1、绩效工资=业绩指标提成*个人系数 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2、如果医疗质量和客户关系项目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可以一票否决,即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并追究其他责任。

3、本考核方案一般针对科室,科室再行二级考核分配。

各科室可在一定的原则下制定更细致的考核细则,但需要通过医院批准备案。

4、考核的形式主要是上级对下级、主管部门科室对从属部门科室。

5、采取日常考核和季(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奖惩及时兑现。

季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另外给予奖励/

6、年终考核则是在季考核的基础上全面综合,年终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另外给予奖励。

最新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窗口绩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如下:

(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

(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

(一)窗口建设(60分)

1.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

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

2.事项进驻到位。(10分)

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

②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员进驻到位(10分)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领导需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每月至少1次(综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在编人员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门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扣5分。

③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中途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综合窗口部门未明确窗口联系人或更换联系人后,未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权到位(12分)

审批职能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本项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②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或授权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外,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未在政务大厅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规定使用审批系统办件(18分)

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受理事项未及时录入审批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件次扣1分。

②区级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不开放数据端口或拒不迁移审批系统的,扣3分。

(二)服务质量(40分)

1.规范办件(20分)

按承诺时限规范办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超过承诺时限办理或对网上申报件不及时处理,且属窗口部门责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过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实填写特别程序申请理由、办理结果等信息或不规范使用特别程序功能规避时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为规避办件超期将未办结事项擅自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③对已正式受理的承诺件,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经审查不符合办理要求不予许可的事项,不向申请人说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续不规范的;不按操作程序办理审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认真执行中心并联审批有关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联审会议,配合协同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限时办结。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示范文本,事项办理档案规范完整,抽查发现档案不规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无档案的扣3分。

2.及时更新办事指南(5分)

按要求制作本部门办事指南(含审批流程图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审批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政策文件或区政府公告下达后一月内及时修订办事指南。本项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每项扣2分。

②办事指南信息不规范、不准确,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项扣1分。

3.投诉管理(15分)

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当事人投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咨询(含网上咨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答复不全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三)奖励加分(20分)

工作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l.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3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6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

2.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1分;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并有效实施的每项加1分。

3.窗口积极配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受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分。

5.办事群众对窗口单位及人员给予赠送锦旗、书面表扬,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6.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积极为中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被采纳和推广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获得季度“优秀窗口”奖励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2.窗口因投诉举报,发生与投诉人拉扯、吵闹等过激行为的。

3.窗口有违规收取费用的或未统一将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缴费的。

4.窗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窗口当月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八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守纪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二)业务技能(10分)

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未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事项的,每件次扣2分。

2.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规定及时将办件资料录入审批系统或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扣3分。

(三)工作纪律(30分)

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

①上班迟到、早退(以中心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每次扣1分。

②每月请假(有人顶岗)的累计1天扣1分,请假(无人顶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

④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扣1分;早上两次或下午两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半天计算;一天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1天计算。

⑥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将经单位领导签字或办公室盖章的假条传真至政务中心,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抽烟、吃东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及花卉乱摆放、零乱无序、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

6.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暖风机等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看小说、看视频、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实绩(2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对办件群众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群众不满意,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办人没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导致申办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不按操作程序办理事项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审批档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网上办事(20分)

严格落实“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窗口人员必须每天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未按要求登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将本级行政职权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未全部纳入的扣2分。

3.精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发现网厅中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录入不完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逃避电子监察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5.未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同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办件超时,审批系统里每出现一起黄牌办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红牌办件扣5分。

(六)交办任务(10分)

保质保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每个窗口每月报送窗口工作简报一篇,未报送的扣5分。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

(七)奖励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经确认属实的,加3分。

2.因正当履职引起服务对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务对象过激言行攻击而保持理智,未将事态扩大的,加3分。

3.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方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个加3分。

4.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5分。

5.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区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5分;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5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20分。

6. 当月提供延时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外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经确认属实的,对提供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次加2分。

7. 及时总结窗口工作经验,撰写窗口工作简报,在完成既定简报任务的基础上,每写一篇简报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3分。

8.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2.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原单位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取批件或证件的。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恶劣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评结果的运用

第九条 对部门窗口的考核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进驻部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室)、区直机关工委,按一定分值记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总成绩。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优秀窗口”称号。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第十条 对窗口人员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该年度考核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抄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室)、区公务员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达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00元。

2.每月请假累计1天(有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每请假半天(无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奖50元,旷工1天扣绩效考核奖100元;旷工3天及以上,当月无绩效考核奖。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其中,“五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3%评选,奖金500元,“三星优秀工作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7%评选,奖金300元,“两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10%评选,奖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来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所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且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经区人社局批准后,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

(五)下列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评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

1.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人员、临聘人员。

3.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或病假超过2个月的(含2个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决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中心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每月公开通报。

第十二条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中心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1.不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连续两次月度考评低于70分、影响工作绩效和窗口总体印象的;

3.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情节恶劣的;

2.一年内被两次约谈、通报批评的;

3.被行风监督员、效能办、媒体等批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破坏政务中心团结,煽动不良情绪,对政务中心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 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 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 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 eq测定,满分5分。

3、 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 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 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 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 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 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 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 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 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 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 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 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 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 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 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范文

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考核文化建设心得体会报告范文(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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