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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英烈事迹视频心得体会 公安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公安英烈事迹视频心得体会一

       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

                                          综合分析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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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家由于社会矛盾积聚、激化,远远超出警察机构的控制能力,社会治安的急剧恶化是十分必然的。

       当前中国基本的国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相反,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矛盾和危机日益突出:贫富分化、腐败、地区差距、失业、下岗、农民贫困、邪教组织等问题特别突出。广大农民处于低收入阶层,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业问题因为近年国企下岗、经济转轨等原因而日趋严峻。“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的警戒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指出,过了这道线,社会就承受不了,老百姓会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反社会行为。

       此外,境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是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1998年,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提出,两年内使深圳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这体现了政府与公安领导对社会治安形势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困难的。在公安网上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3.1%的民警认为二三年内社会治安跟现在差不多或更差,这表明,不仅社会群众对治安形势深表忧虑,公安机关内部对治安状况的好转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情,几年内,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分化、失业、地区差距、城乡差别、邪教组织等问题,公安工作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即使公安队伍加大打击力度,也难以扭转社会治安的大趋势。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还有大量的隐案、积案。受各种客观因素所限,警力、经费等都不可能在几年内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说,即使破案率达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归案,中国也没有足够多的监狱关押犯人,没有足够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经费养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在中国主要社会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之前,社会治安难以有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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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调查中,80.3%的民警认为政治学习没有取得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反思。近年来公安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政工部门的总结及各种媒体报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但从网上调查看,大多数民警并不认同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笔者认为,目前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误区:

             

   (一)个别领导对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认识有偏差。为何要开展政治学习?政治思想工作是队伍管理的润滑剂,主要目的是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但当前个别领导把开展政治学习教育作为一种个人“政治资本”和“政治宣传”手段。政治教育搞得声势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级领导表决心、汇报和邀功。个别领导开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为了向上级表现自己管理队伍的能力和决心,从中谋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现在形式上华而不实,内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门不客观掌握反映队伍现状,民警思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说,政治教育的指挥者开展教育的主导思想出现了偏差,学习教育是很难有实际效果的。

             

        (二)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公安队伍接连出现高级领导沦为阶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某公安厅副厅长、某市公安局长等纷纷堕落,对公安队伍震撼很大。从积极的方面看,体现了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从消极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看到自己敬畏的领导腐败堕落,看到有的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广大民警产生了信任危机。因此,台上领导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讲得头头是道,台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个问号:“这世道,谁信谁?”。领导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为教育对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广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机关中最容易腐败的,是掌握管人、管财、管车、管户口、管出入境等实权的领导,但是这些领导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广大的无权无职的普通民警。腐败者为廉洁者上辅导课,是政治教育中经常出现的怪异现象。

   (三)空洞的说教,民警实际困难得不到关心。在网上调查中,86.5%的民警认为上级领导对民警不太关心或不关心。公安队伍经常召开政治教育、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但这些会议通常成了领导的“一言堂”。领导读完了文件,开始了说教,说完了,会议也就结束了。基层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如身体状况、政治待遇、配偶就业、分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这些困难很少得到领导的关心和帮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争议。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标的政治教育。在某项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标,规定离岗培训和辞退的民警分别必须达到多少比例。指标层层下放,各单位按总民警数的比例计算不达标民警的指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在一些部门引起了很大的混乱,有的单位出钱给不达标民警“精神补偿”,有的领导转移矛盾,让民警相互投票决定让谁下岗,造成民警之间相互处心积虑,队伍凝聚力和民警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2、损害公安形象,伤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门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领导带领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场求职,结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领导借机教育民警:“你们素质都不高,有警察当已经很不错啦,有本事你们就走人,没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伤害:“我把青春都奉献给警察职业,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单位领导还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职”这项教育活动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表扬,各大报纸也做了宣传,老百姓一看就摇头:“原来警察的素质这么低,难怪找不到工作,难怪案子也破不了”!这种政治教育实际上对警队来说,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民警的自尊心、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在民意调查中,有12.7%的民警选择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3、过于繁复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如近年开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级拟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项教育要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有阶段目标。每个阶段各单位都要有动员、实施方案、辅导、封闭学习、自我剖析、互评、单位及个人总结。在教育期间,机关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务就是参加学习会议和写自我剖析材料;基层办案单位的民警,大量待办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暂搁一边,办案数明显下降;窗口服务部门,在窗口摆上“下午政治学习”的牌子,群众办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每个民警在学习中要有专用的笔记,在教育的每阶段要写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单位会议上自我查摆问题,剖析不深刻或字数不够的材料要退回重写。一个教育下来,每个民警要写一万字的各种材料,写满一本以上的笔记,还要复习并集中参加考试,不通过者参加离岗培训或辞退。公安机关内部分工很细,大多数民警的职责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单位中只负责录入电脑,有的民警只负责文件收发。要这些业务单纯的民警从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一万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没有内容可写。于是,公安网上流传开“通用版本”的各阶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贝下来,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虽然在教育中强调处理好“工学矛盾”,实际了过于繁复的教育还是影响了工作。政治教育本来目的是为了提高认识促进工作,如果片面强调形式,操作繁复,占用时间过多,反而影响了业务工作的开展,实际上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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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业属性:警察是一种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学原理,人是“经济理性人”。对每个选择就业的人来说,从现实和理性出发,首先考虑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风险低、前程好的职业,这种择业标准也是社会认可和接受的`。大多数人参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以谋取工资待遇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一些领导对“警察是一种职业”存在模糊意识,由此产生了“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实际上,“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愿望,如果作为一种行政的强制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会违反管理学基本规律,造成管理目标与客观实际相脱节,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虚设。当然,为了培养就业者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精神上、物质上的补偿。换个角度看,教育者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止境牺牲个人利益,实际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在就业中,人们总会自动将自己的职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进行定位和评估。在网上调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机会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调离公安机关或自己创业,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从事警察工作。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讯号,这说明队伍中多数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职工作,一旦有更好发展机会,许多人会“脚底揩油”。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横向比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稳定。在网上调查中,86.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国家机关差。93.1%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比其它国家机关强度大。从政治资源方面比较,以深圳公安为例,一万多人的队伍,占深圳所有公务员将近一半的数量,才是个局级单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级单位有的只有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晋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机关,可能毕业十年后连个副主任科员都不是,因为公安系统晋升级别指标十分有限。按职位数比例,在公安当个科长比在市政府当个处长的比例还小得多,公安机关科、处级领导的平均年龄比起其它机关领导的平均年龄大得多,留给公安民警的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这种政治资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没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另一方面,政治资源的劣势并没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补偿。在网上调查中,94.3%的民警认为超时加班应该按国家标准补加班费。公安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外勤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超时加班很少有加班补助。

      仅仅通过“教育整改、统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变思想作风呢?警队为什么会存在厌战情绪?因为警察也是“经济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职业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职业相比。很明显,警察的待遇差、晋升难、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通过对比,心理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警察工作积极性不高,或是警风警纪不正,或是以权谋私。所以说,不平等的公务员待遇,是目前公安队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权利和义务。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正规化建设,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乱没收、乱收费、乱罚款”,减少收费项目,部份职权明确划归属海关、工商、城管等单位执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警察权利调整的同时也应同时对警察的义务进行调整。在当前形势下,警察的权利越来越少,义务却是越来越多。在网上调查中,有52.9%的民警认为警察的未来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1、“有困难找警察”提法是否妥当?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难”有很多方面,没钱没工作是困难,没户口没房子也是困难,家里水龙头坏了没人修也是困难。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许多刑事案件因为警力不足影响侦破。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公安民警响应“有困难找警察”号召,动用警车警力,在公务时间帮群众搬煤气,修水龙头、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闻媒体的肯定和宣传。有一位警察因为群众家里门反锁了,帮群众从阳台爬上楼开门,结果失手摔死了,成为单位的模范“英雄”。还有大量警力忙于为上级领导的车队开路,为名歌星的演唱会作保卫,为游乐场所充当看门人。各级公安领导是否应该反思,怎样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才能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当?按照现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还是警察,就算不佩枪,不着警服,不带警察证,如果遇上刑案,同样应该负起警察职责,否则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们保护人民,谁来保护我们”?相比之下,一个教师下班了,没有责任要教邻居的小孩读书;一个税官下班了,没有责任对街头偷税的小店收税;一个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没有责任查封一间无牌发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某些领导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是不足的,片面强调了义务,忽视了对等的权利,为了取得宣传效果,为整个警队戴了高帽。这种脱离实际的唱高调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过多、过高的承诺分散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到头来承诺无法兑现,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诉。群众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如果能够重新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警察该做的义务一定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公安机关就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诉也会大大减少。

关于公安英烈事迹视频心得体会二

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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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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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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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关于公安英烈事迹视频心得体会三

2017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现将2017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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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参加了单位组织学习得各项内容,如科学发展观的实质与内涵、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准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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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017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领导的带领下,走村入户,下乡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森林公安干警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学习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以及保护湿地的一些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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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负责驾驶分局的车辆,一是综治办工作,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作为司机,任何时候出警都要随叫随到,毫无怨言。另外一项最本质的工作那就是打击违法开荒,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接到举报,就要第一时间出警。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公安英烈事迹视频心得体会 公安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3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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