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 消防管理心得体会范文(5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第二炮兵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工程
二、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甲一号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160000.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于20xx年9月15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25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结束甲方完款项支付本合同失效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 (签章)
年 月 日 日
有关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乙方: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 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的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有关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三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车单价为 元。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诸
暨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条款,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就乙方承揽****维修工程,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工程量):******维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等级:合格
二、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三、合同价款及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单价(******发生的人工及材料的价格):人民币******元(大写:******),数量:******套,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2、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按付至合同总价的90%,留下10%做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1年后,再次组织验收,工
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全额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
3、本工程质保期5年,该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
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对质保期另有专项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4、符合结算条件时,乙方应提前开出价款发票,甲方收到价款发票后10 日内付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及国家、行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2、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及施工材料要求:
①防盗门:选用钢制防盗门,规格为2.2m*1.5m,钢板为2mm厚,门为双扇、且向外开,百叶宽度为2cm,锁具为圆柱门闩,颜色为白色,并且门上喷安全警示标志等。
②百叶窗:采用白色钢窗,规格为1.2 m *0.8 m,百叶宽度为2cm,百叶窗应具有防水、防小动物,通风散热,防腐蚀、耐老化,抗冲击.使用寿命10—15年.材料生产必须通过国家质检局检验认可。
③档鼠板:0.6米高,钢板为2mm厚,刷黄黑10厘米色条。
五、双方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材料、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不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表。并应严
格根据施工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减少施工材料和降低材料质量。
(2)工程开工时,向甲方提交施工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使用材料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必要时由甲方抽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及施工工艺施工,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地安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使用材料、施工用的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并应堆放整齐、施工现场的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六、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施工要求,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1、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并交待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未经安全培训和教育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用的电源、电缆线、开关箱及开关、闸刀、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并由专职电工进行管理,接线或拆除,其它人员不得乱拉乱拆。(所有操作行为必须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防滑胶鞋,安全帽规范佩戴率达100%。所用的高空作业吊篮、工器具,必须牢固、安全、无损坏,所用的材料必须用绳索传递,严禁高空乱扔,高空作业架下必须有专人监护,设好围栏,并挂好警示牌,严禁人员、车辆靠近。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要防火、防盗,严禁吸烟,工作前四个小时严禁喝酒,所用一切易燃物品应有专人保管,门上的钥匙有专
人保管,收工时应把所用的电源全部拉闸,做到万无一失后,人员方可撒离。
5、工作现场的电缆、电线、照明器材、消防器材、通讯线路、电视网络等一切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不得拆除和破坏,必须拆除时需经甲方同意,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完好。
6、乙方所用的车辆应完好无损,做到安全行驶、文明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乙方在施工中造成车辆事故、人身伤害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8、乙方必须派专职安全监护人配合甲方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护,乙方监护人不在施工现场的不得施工,甲方监护行为不代替乙方自行监护,不保证乙方绝对安全,也不对乙方产生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承担责任。
9、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施工,不得跨越、移动安全围栏;不得进入非工作区以外的带电区域进行其它活动。
10、乙方在施工中有违章和不安全行为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或整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人身、设备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后,乙方在2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甲方接到竣工报告5日内,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等组织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工程量以验收后的实际工程量双方确认为准。
八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 的违约金,甲方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延迟开工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该违约金不
足以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 的违约金,甲方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3、甲方验收发现存在质量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处理,直至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如果乙方经两次返修后仍不能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可另行委托承修,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乙方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依约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代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发生的所有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乙方有权顺延工期。
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安全注意事项,除按第六条约定执行外,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协议由下列文件组成,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及附件:报价单
2、乙方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3、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4、乙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若乙方文件中相关条款优于甲方的要求,则以该条款为准。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十二、 本合同双方盖章生效。
有关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x年,全市建筑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市场开拓,推进创优夺牌,顽强拼搏,克难求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推动全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xx市建筑功勋奖章”评选实施细则》(扬府发〔〕100号)等文件精神,经综合考评,决定对x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如下:
一、xx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一)房屋建筑类(21家)
(二)机电安装类(3家)
(三)装饰装修类(4家)
(四)地基与基础类(1家)
xx市桩基有限公司
(五)市政公用类(5家)
(六)勘察设计类(3家)
(七)造价咨询类(2家)
二、xx市建筑功勋奖章
三、xx市建筑业先进个人
(一)xx市建筑业优秀建造师(24名)
(二)xx市建筑企业优秀班组长(24名)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建筑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力赶超,努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x年1月30日
建筑消防工作心得体会报告 消防管理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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