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教育管理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机关教育心得体会(四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公安教育管理心得体会报告一
按照公安局、处关于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部署要求,本人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我从思想、作风、纪律、管理四个方面,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现将自查自纠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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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上存在懒惰心理,常常有重业务工作而轻理论学习的思想,主观上认为将自身岗位工作做好就是最大的对党忠诚,只有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时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实践纲领,没有做到积极主动的学习。通过这次习总书记向全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活动中我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党的队伍,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党忠诚始终排在第一,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必须时刻保持先进性,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必经之路。
2、作风方面不够严谨,在工作作风上还是停留在完成任务阶段,没有充分发挥自我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力求更好,其次是偶尔因为工作量增大后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出现对同事对群众态度不好的情况。在生活作风上,还存在享乐主义,时常羡慕从事非公安工作的朋友同学工作轻松,休息时间充裕,从而产生厌倦情绪。
3、纪律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存在只要“大错不犯”,就可以“小错不断”的认识偏差,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认识到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不重视细节小事的人,终将毁于细节小事。
4、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作为公安处新提拔的所队干部,由于自身管理经验不足,在协助派出所正职管理队伍的过程中存在不敢管、不知从何管的不足,没有完全发挥好承上启下的副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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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住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的契机,以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为重点,深入系统学习党的理论和纲领,用理论来武装思想头脑,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常态化学习新修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相关知识,努力适应新时代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新要求和新期盼。
2、努力提升作风修养,时刻以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身份严格要求自我,工作上追求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发挥青年民警的优势,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提升自我业务水平;生活上严以律己,与不良嗜好人员保持距离,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朋友圈。
3、切实提高纪律意识,以习总书记训词为指引,贯彻落实郑海洋局长在全国铁路公安机关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到个人绝对服从组织、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纪律要求,以严格的纪律,促进个人的提升和单位的发展。
4、努力提升管理水平。迅速适应角色转变,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己长处优点,努力学习管理方法,从而使自己快速成长,从而满足新岗位的要求,辅助派出所正职将派出所打造成“四个铁一般”的公安基层队伍。
主题公安教育管理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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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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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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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
公安教育管理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机关教育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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