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积极融入班集体心得体会报告(五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积极融入班集体心得体会报告一
本人,性别男,汉族, 1964年1月1日出生于x县六塘公社一个农民家庭。现在在xx企业工作。
我是沐浴着党的阳光,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历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的努力下,祖国所谱写出的一曲曲壮丽的诗篇。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淳朴农民,他们谦虚严谨朴实的做人原则从小就深深地感染了我。并且经常听村里的老人说起打鬼子、解放中国的光荣事迹,还教我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歌曲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
1971年9月我进入本村小学开始读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因此,我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进步,将来要向团组织靠拢。在老师的帮助下,和同学们 一起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有益的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小学。
在1976年9月,升入公社农中学就读,开始了我的中学时代。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下,我决心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和自己曾付出的努力,我更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学习上,一丝不苟。这个时候我已经按照一个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初中二年级的上学期,我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入团宣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那里我加强了对党的认识。我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党的好孩子,并且时刻督促着我自己一定要戒骄戒躁,要继续努力,将来向党组织靠拢。从此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加倍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继续完成祖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准备,并为了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1982年10月我应征入伍,十八岁的我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奋发向上的我;是一个永远不知疲倦、事事争先的我;是一个对事物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我;是一个对未来有着各种各样的憧憬和希望的我。也正是在这两年的军旅生涯中,我开始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让我渐渐的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并逐渐确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这期间,我表现突出,曾经当过班长,积极参与连队党支部的各类活动,受到首长的好评。
在1984年的战斗后,这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人民的团结。也更加了坚定的我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从部队退役后,我被分配到了xx企业,在企业的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奋斗,虽然到现在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我仍然不会忘记我争取入党的信念,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我很高兴,我会继续在xx企业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企业,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20xx年x月x日
描写积极融入班集体心得体会报告二
党员义务和权利及党的组织原则
党员义务和权利属于党员条件的范畴,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是党员应尽的基本责任和具体的行为规范。每个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懂得什么是党员义务和权利,掌握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从而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实行这一制度是达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高度统一和组织上、行动上高度一致的制度保证。作为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了解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本讲座共讲五个内容:
一、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党员权利的主要内容;
五、党的组织原则。
一、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
(一)什么是党员义务
所谓义务,就是一个人应尽的责任。一个人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就承担着不同的义务。作为一名家庭成员,应该对家庭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赡养老人、教育子女、建设家庭、社会交往等。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应当履行宪法赋予的义务,比如:承担某一方面的工作、建设自己的国家、年满十八岁以后要服从国家需要,按期服兵役,履行保卫祖国,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义务。同样,作为一名党员,也应当对党组织履行一定的义务。
所谓党员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这个概念,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术语或称号,而是意味着一种奉献,意味着一种责任,必要的时候甚至意味着一种牺牲。当党组织批准你为一名党员的时候,同时也就赋予了你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当中,更多的是奉献和牺牲,而不是获取和收获。
(二)什么是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是指党章规定和赋予党员应当享有的利益和权利。
在党内,每个党员,不论地位高低、职务大小、资历深浅、党龄长短、贡献多少,都享有平等的权力和利益。任何党员都没有超越党章赋予的八项权利以外的任何特权。
(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
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都是统一在党的利益原则基础上的,都是服从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的。
1、党员享有的权利是党员履行义务的保证。比如,党员只有享有了参加党的会议的权利,才能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才能履行好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义务。
2、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享有权利的前提。比如,被选举权。
在处理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
一是认为党员只需要尽义务,不需要有权利。就是一味地做到党叫干啥我干啥,我对组织没有啥,这是错误的。这里边要弄清楚,党员的权利不是用来供个人谋取私利和特权,而是为了让党员在一定的权利保证下,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完成党的任务。如,检举揭发权。所以,赋予党员一定的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需要,是维护党的利益的需要,是党的工作的需要。 二是只求享有权利,不想履行义务。这更是错误的,这本身反映了入党动机的不纯。持这种观点的人,入党的动机根本不是为了为党更好地工作,不是为了更好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是为了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这种人,即使入了党,也会逐渐失去应有的权利。如,被选举权。
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这条义务概括起来讲就是要讲学习,具体包含四方面的内容。
1、学理论。重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把“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写入党章。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理论,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努力使自己在理论上达到成熟。同志讲过: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首先要钻研科学理论,提高理论素养,从理论上成熟起来,才能从思想上、政治上达到进一步成熟。
2、学习政策。就是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养成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党的重大工作部署的良好习惯,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做到政治上头脑清醒,能够准确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党中央的部署,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3、学党的知识。就是要注意不断学习和掌握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纪律和传统、党的光荣历史等一系列有关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帮助自己加深对党的了解,正确认识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4、学习基本业务知识。包括与自己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业务知识、反映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有关知识以及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如:电子应用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等)。只有广泛吸收多方面的新科技、新知识,才能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和头脑,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在各方面走在前面,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的核心是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概括起来,就是要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在改革和建设中,在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带头作用。就是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都要勇于走在前头,成为群众的表率和榜样。这种带头作用就是要在各种关键时刻,共产党员能冲在前面,能把群众带动起来,感召起来。如,与sars斗争。
骨干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在实现党的任务中,勇挑重担,成为群众的中坚和核心。这就要求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成为群众的一面旗臶。如,抗洪抢险斗争中,只要解放军一出现,群众心里就塌实,就有了主心骨。共产党员就是要在关键时刻发挥这种主心骨作用,把大家召唤在你的身边,共同完成面临的任务。
桥梁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及时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主张和决议,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组织。这两方面忽视那一面都不称职,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有一些党员不受群众拥护,威信不高,就是因为不能正确宣传党的主张,不能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失去了群众的信任。
(三)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这项义务的核心是,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质是要具有奉献精神。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制定方针、政策,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造幸福的。所以,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
2、党组织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党组织承认党员有个人利益,并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这是因为,每个共产党员首先都是国家的公民,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各种利益,党组织都予以保护,并不因为你是党员就剥夺你作为普通公民的利益。
3、党员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组织承认党员个人利益的同时,又要求党员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臵上。当党员个人利益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让位于党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比如,假如你是一名解放军战士,当部队执行紧急任务和家里老母亲病危同时摆在你的面前时,这对你就是一个党性的严重考验。
4、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决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决不允许向党讲条件、讲报酬、讲得失。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的核心是党员要遵纪守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党员要遵守党纪国法。强调这一点,其重要性在于提示每个党员都是普通公民的一员,任何人包括党员在内,在纪律和法规面前都是平等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也不例外。特别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就会犯错误,就会给党抹黑。
2、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共产党员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警觉性,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在对外交往和日常工作当中,都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3、执行党的决定。这是党员义不容辞的义务。党的决定一旦做出,作为党员一是要无条件地贯彻执行;二是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不能曲解党的决定或钻决定的空子,更不能抵制、干扰决定的实施。
4、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是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这一条的核心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主要应把握以下三方面内容:
1、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作为共产党员,必要时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但决不允许有丝毫损害党的团结和统一的言行。
2、作为共产党员,不论开展什么工作,搞什么活动,都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决不允许脱离党组织,私自搞帮派活动、小集团活动,反对一切派别组织,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搞老乡聚会、聚众打架等等,这些都是党性不纯、不强的表现。《中国检察》1986-6登载了一个
案件《宁晋“结义”闹剧》,反映河北省宁晋县18名党员干部出于私心杂念,为了互相照顾,搞官官相附,结成拜把弟兄,搞“共订共遵”,受到党纪的严厉处罚。“文化大革命”中的派性,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3、对党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共产党员在入党时就决心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党组织,所以,对组织没有什么不可公开的秘密,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话。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
描写积极融入班集体心得体会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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