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正思想树新风心得体会报告 税务春训心得体会(九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税务正思想树新风心得体会报告一
1、熟悉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
2、发票领购、开具和保管;
3、 各项税款的计算、申报和缴纳;
4、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和与财务系统核对;
5、制作纳税情况分析报告;
6、税务资料的保管;
7、根据公司的未来盈利情况等多种因素制定税务筹划方案;
8、应对税务稽核、处理税务异议、争取税收减免。
9、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
2、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
4、工作责任心强、正直,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应变处理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擅于沟通;
5、性格稳重,热爱本职工作,谈吐条理清晰。
主题税务正思想树新风心得体会报告二
职责:
1、 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等各种发票开具、领购、保管、登记、审核、认证;
2、 负责公司内税务统筹管理,实时监控公司税务风险状况,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3、 负责公司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时报送相关税务资料,跟进和监督各下属公司的税务事项操作情况;
4、及时收集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政策,建立税务信息库,充分利用财税政策,进行合理税务筹划;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
1、本科或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经济、税务等相关专业;
2、具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会计、税务等法律、法规,了解国家税法;
4、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敬业负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主题税务正思想树新风心得体会报告三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税务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题税务正思想树新风心得体会报告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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