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网络安全心得体会报告 网络安全与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学习民法网络安全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_、自残。学生的_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_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_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_,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_,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_,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_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主题学习民法网络安全心得体会报告二
我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交流起来障碍重重。就算在汉区,同是使用的汉语,各地发音区别也很大。要扫除交流上的障碍,必须统一语言,我国语文语委会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就是为此目的而实施的。其次,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有着灿烂的文明,毫不夸张地说,中华文化是世界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为了传承和弘扬灿烂的中华文明,让中国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是我们每个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学好普通话势在必行。第三,可以促进学生今后学习和工作的发展。学生从小学到中学乃至大学甚至国外教育,教育资源来自全国乃世界,语言是我们学习知识的载体,我国加入世贸,我国语言已走出国门,很多国家兴起了学习汉语的热潮,所以普通话教学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世界对我们提出的挑战。
兴趣是人们对某种事物的一种心理倾向,它可以驱动人们内心的潜力,最大限度地让学生把心智集中在所学的'目标上,激发旺盛的求知欲,保持强烈的好奇心。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说过兴趣的重要性,他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牛顿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迪生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成为世界发明大王,都源于他们对科学的执着。小学生不会理性思考问题,凡事凭兴趣导航,情绪很重,学习兴趣显得十分重要。我在教学中采取了以下方法来提高学生的兴趣:
1.利用多媒体播放童话。童话是孩子想象的天堂,孩子想象十分丰富,天马行空,驰骋万里。童话是孩子喜欢的文学作品,因为它能拓展孩子的视野,建立一个想象的蓝天,润泽干枯的心灵,升起幻想的翅膀,适合孩子对语言的感悟,可以透过文字的高墙看到丰富多彩的宇宙。通过普通话朗读,富有感染力的音色,抑扬顿挫的韵律,荡气回肠的情景,图文并茂的视频,声情并茂的演说,犹如春风化雨,给孩子一种无穷的力量,激发了孩子学好普通话的愿望,学生随着童话也打开了一扇扇智慧的天窗。如播放《小马过河》,学生听了后记忆十分深刻,大多数能够把故事的情节完整地叙述出来,还提出问题说:“老马应该尾随着小马过河,不让小马知道,待他经过独立思考后还不能解决再指点。你看一去一来花费了多少时间。”学生不仅提高了学习普通话的兴趣,还激发了创新思维能力,一举数得。
2.评选普通话播音员。小学生表现欲比较强,所以给孩子提供更多的表现机会、多参与练习十分关键。我在教学时与校方联系,在全校进行播音员评选活动,公示评选条件,大家兴致非常高。学生在赛前准备十分认真,换上自己的新装,整理自己的容貌,尽量做到语音清晰、流畅,表情自然,肢体语言得体,严格要求控制自己的语速,美化自己的语音和节奏。尽管很多落榜了,但他们认识到参赛不是一定要成功,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出学好普通话的方向。
1.拼音教学常态化。拼音是学习普通话的门户,要读准字音,拼音就是一个万能工具,所以拼音显得十分重要。有的老师认为小学低段拼音教学就完成了,但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虽然学过了,学生对拼音的发音技巧随之也就遗忘了,好多拼音掌握不够到位,试想想目前我国央视的播音员普通话等级算最高的吧,他们仍然没有达到理论上的最高级。所以拼音教学常态化十分必要,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发音的部位,气流呼出的方向、轻重,不同音发音的口形,轻音、儿化音、鼻音、平舌音、翘舌音烂熟于胸,做到发音自动化。
2.模拟表演导游、车站播音员。学生随父母外出的机会多。平时在乡村没有感悟到现场的普通话对话的气氛,我便引导学生外出注意车站、码头、机场的英汉双语广播,广播音色纯正,节奏感强,对学生有着无穷魅力。有的学生为了随时可以再听,用手机录下来,传在自家的电脑上,学生收集了很多音频资料,学习显得更加主动和积极。
3.给学生建立口头表达的录音档案。为了激发学生学习口头表达的兴趣,在课堂上抽学生朗读课文,都制作了录音磁带。每人都有朗读的就会,一人一个光盘,录制下来,要求学生反复听。开班会、晚会、模拟导游、校园广播要求用普通话表达,学生相当认真,在活动前就认真准备,对着镜子看自己的发音口型,看看自己的表情、服装、肢体语言有没有不到位地方,准备十分充分。这样有两个好处:其一,学生看到要给自己制作录音,学习十分认真,感到十分自豪,自己就像电视的播音员一样,向着梦寐以求的播音员职业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其二,学生可以随时听、看自己的“表演”,与真正的播音员对比,不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完善自己。
主题学习民法网络安全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中学时代是人生的春天,是青少年长身体、长知识、形成人生观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有的同学总想学到一切,他们希望一串串熟了的葡萄旁边又开放着朵朵鲜花,可是,事实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呀!我们必须从第一步起,一步一个脚印,脚塌实地的走下去,才有可能度过那个辽阔的大海、攀上那座宏伟的大山。
初三了,我个人对于学习有一些心得体会,在此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认为无论做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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