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报告 检察官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报告范文(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检察官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一
天安门和天安门广场位于北京市中心,历史悠久,它建成于明朝永乐十八年即1420xx年。天安门是皇城的正门,明代叫“承天门”,取“成天气晕,受命于天”之意,后来多次被毁又多次重建。直到清初顺治年间,顺治皇帝下命按照明代的建筑规制重建承天门并改名为“天安门”。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天安门广场在明清时期为一个“t”字形的封闭广场,这里属于皇宫的前导部分。解放以后,这里经过多次的改建与扩建,形成了今天的建筑格局。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周边建筑。明清时期的天安门通高33.7米,1970年重修后通高34.7米,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它由城台和城楼两部分组成,城台上建有城楼,重檐歇山顶建制,覆盖黄色琉璃瓦,面阔九间;进深五间,体现出皇家的“”至尊。城台开有五个券门,中间最大,向两侧递减。券门南面正对着五座汉白玉三孔石桥,称“金水桥”。桥下是从西北流向东南方向的水,称“金水河”;金水桥南北两侧各有一对石狮,金水桥南侧有一对华表。
天安门城楼的主要用途是什么呢?在明清两朝这里是举行颁诏礼的地方。所谓颁诏礼就是皇帝向全国颁布诏书的仪式。凡遇国家大典,如新皇帝登基、册立皇后、册立太子、命将出征等,都要在天安门城楼上举行隆重的颁诏仪式。颁诏礼的大致过程是这样的:届时,皇帝在太和殿将诏书用宝后,内阁大学士从黄案上捧诏书至太和殿前檐下,授予礼部官员,礼部官员将诏书置于云盘内,捧出午门放入龙亭。銮仪卫校将龙亭抬往天安门城楼之上交与奉诏官,奉诏官再将诏书交与宣诏官,有宣诏官宣读诏书,文武百官在金水桥南跪班聆听。宣诏完毕,宣诏官在将诏书交与奉诏官,奉诏官将诏书从天安门城楼顺墙降下,礼部官员用朵云期盼承接,放入龙亭内抬往礼部。礼部官员负责将诏书誉写若干份,分送各省,颁布天下。明代诏书,用的是“龙头杆”系黄丝绳栓诏书降下,清代时改用木雕金凤口衔诏书顺墙降下,所以清代的颁诏礼俗称“金凤颁诏”。
天安门城楼前有什么设施呢?在城楼南面有一条河称“金水河”。它为什么叫金水河呢?因为五行中西方属金,北方属水,此河从西北流向东南,故称“金水河”。金水河上有七座汉白玉石桥,中间五座正对着天安门城台的五个券门,中间的桥最宽等级最高为御路桥,桥栏望柱上雕刻着精美的云龙图案。它是供帝后专用的;御路桥两侧为皇族桥,桥身比御路桥略窄,等级次之,它是供宗室帝王行走的;皇族桥两侧为品级桥,桥身比皇族桥略窄,等级更低,它是供三品以上官员行走的;另外两座桥分别位于太妙和社稷坛的南大门前称公生桥,等级最低,它是供四品以下官员、兵弁、杂役行走。皇族桥、品级桥、公升桥望柱均是火焰式。上刻有阴线24条,称“二十四气”式。
天安门前有一对雕刻于明永乐年间的汉白玉石狮子,东侧的雄狮是脚踏绣球,雨衣一统寰宇;西侧的都是雌狮脚踩幼狮,寓意子孙绵延。两对石狮的头部都面向内侧,以示保卫御路。石狮为镇物,一般至于大门前。
天安门城楼前后各有一对立于明代的汉白玉华表,每座华表高约10米,由三部分组成:底部是围绕有护栏的八角形台座,中间柱身,通体雕有盘龙和云朵,柱头横插云板,东部城露盘上有一蹲兽,俗称“望天吼”。华表通常置于宫殿、陵墓、坛庙前后,也立于桥头、渡口、关津等处,起到美化景观和标志作用。华表起源于“表木”立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作用和名称。立在坟墓神道两侧的称“墓表”,立在交通要道和驿站作为路标使用的为“路标”或“恒表”,其中雕刻华丽的便称为“华表”,另外,也有华表源于诽谤木的说法。
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周边的建筑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在介绍一下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广场。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广场用红墙围成“t”字形,北面是承天门,清顺治年间改为天安门;东面是长安左门,西面是长安右门,南面是大明门。清朝顺治年间改为大清门。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之间东西长约370米,南北宽约80米,称为“天街”,是颁诏礼时文武百官在此桂婷诏书的地方。
长安左门俗称“龙门”。科举时代,殿试中选者,在故宫太和殿举行“金殿传胪”仪式后,礼部官员把进士皇榜张挂于长安左门外临时搭建的“龙棚”里,信科进士们均由长安左门出皇城依序看榜。榜上提名者犹如鲤鱼跃龙门,顿时身价百倍,故此门称“龙门”。另外还有一种说法,东侧五行方位中属木,主生,四象中东方属青龙,故此门称“龙门”。长安左右内千步廊拐角处还是吏部、兵部选拔官吏及礼部复查乡试、会试试卷及考生资格的地方。
长安油门时广场的西侧门,每年八月初,三法司会同王公大臣在长安右门千步廊拐角处集中会审未决死囚的案件。届时,犯人从长安右门外下车,进入长安右门受审,犹如羊入虎口凶多吉少,故此门称“虎门”。此外,西方在五行中属金,主杀,四象中西方为白虎,故此门成“虎门”。1953年味了改变北京的交通状况将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拆除。
广场南面是大明门,建于明初。它由三个券门组成,红砖垒砌,上覆黄色琉璃瓦,单眼歇山顶的建筑,砖墙两侧与广场的红色围墙相连。当时这里悬挂着明朝大学士解缙写的一副门联“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清朝顺治年间将此门改名为大清门,民国元年改名为中华门。1958年扩建天安门广场时将此门拆除。
广场红墙内侧,御路东西两侧是由南向北各有通脊连檐廊坊110间,到天安门广场北侧各向东、西折转,各有廊坊34间,因此千步廊共有廊坊288间。御路东侧千步廊外为户部米仓,御路西侧千步廊为工部木仓。民国初年,千步廊被拆除。
明朝承天门广场红墙外东西两侧基本上按照文东武西的规制排列着国家中央机关。广场东侧的国家中央机关主要有宗人府、兵部、吏部、工部、户部、鸿胪寺、礼部、钦天监、太医院。广场西侧的国家中央机关主要有五军都督府、太常寺、通政使司、锦衣卫。
清朝天安门广场红墙外东西两侧的国家中央机关基本上承袭明制。广场东侧增加了翰林院;广场西侧的设置有:銮仪卫,清初设置,清末为避宣统皇帝溥仪的名讳,改“銮仪卫”为“銮舆卫”;都察院,最高行政检察机关;刑部,掌管刑法狱讼之事的机关;大理寺,古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负责评判各地奏报的案件。
广场的最南端是正阳门建筑群。在明清两代它是北京城内的正门。正阳门城楼于大明门之间有一个小广场,俗称“棋盘街”。它是北京内城东西城市民来往的重要交通枢纽。由于明清时期皇城使不准百姓穿行的,所以这条街道就显得尤为重要。正阳门的“正阳”两字取“圣主当阳,万国瞻仰”之意。这组建筑是由城楼、箭楼、瓮城组成。城楼高40.36米,三层重檐歇山顶建制,覆盖绿色琉璃瓦。箭楼上面设有箭窗94个,在打仗时这里可以射杀城外的敌人。城楼和箭楼是当时北京内城中最高大的宏伟的建筑。城楼和箭楼围成的空间称“瓮城”。瓮城内东侧是观音庙,明清时期这两座庙的香火非常旺盛。瓮城前是正阳桥与五牌楼。
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天安门广场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谢谢!
最新检察官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报告二
大学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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