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问题报告范文 公司重大问题报告范文怎么写(八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公司重大问题报告范文一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
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注:不超过三年)
第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兼职。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组成。(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出资人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出资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出资人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关于公司重大问题报告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期待已久的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首先我代表太平洋财产保险淮安中心支公司全体员工对会议的召开表示最热烈的祝贺。20_年是对淮安保险事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下,我们成功的化解了全球金融海啸的不利影响,转危为机,淮安保险市场“诚信保险,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状况不断好转,规模不断成长,地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各位同仁,自太平洋产险1995年8月在淮安设立,十五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公司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_年我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593万元,连续三年实现承保赢利,是全市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十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地区市场的规范与否、行业的社会观感度的高低与公司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公司近几年的高速稳健发展得益于较高的消费者认同度,得益于良好的市场氛围。
保险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能进行实物交易使参与者感觉到真实存在。保险,一个客户掏出钱,换来的就是一张保险单——薄薄的一小张纸,不能立即感同身受。那作保险靠什么能让客户放心的把钱交付给你,这个要靠产品品牌、实力及广大客户、社会公众对行业服务的信任与认可。因此在保险行业,诚信至关重要,没有诚信,企业就没在发展前景与立锥之地。做为行业的一份子,多年来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各项行业性活动,特别是诚信创建活动。在诚信创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在思想认识上严格把好“合规诚信生命线”,在组织领导上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工作落实中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抓紧抓实。五年来,公司在全市保险行业诚信创建工作中一直取得较好的成绩,无任何机构、任何个人被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20_年开展的“诚信保险、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有着重要意义的活动,太平洋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诚信不仅是太平洋保险人的重要品格,更是构成太平洋保险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20_年放心消费年创建中我们按照“制定一个创建方案、明确一个创建标准”的要求先后制定了《“放心消费年”创建活动规划》(方案)、《淮安中心支公司“放心消费年”创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下发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服务规范与质量标准(20_版)》等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组织推动公司本部及县区支公司开展创建活动。公司本部和辖内各县区支公司都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设置、张贴、悬挂有关“放心消费年”创建工作的文宣,在承保大厅和理赔大厅为客户准备了舒适度较高的椅子、纸笔、设置了饮水机、报刊架等服务设施。
先后参加了淮安市“十行百家”惠民生、保增长活动,市保协“3.15”放心消费展示活动;举办了“放心消费年”创建与企业文化知识竞赛,新《保险法》宣传,20_年度理赔中心优质服务月;开展了争创江苏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全年全辖共印制各类文宣20_余份,悬挂各类标语横幅近50条,主动面对面宣传各类保险知识计3000人次。
十月份公司放心消费年创建领导小组对本部各部门、各县区支公司的创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本部各部门及辖内六家支公司都能认真贯彻落实行业协会、中支公司关于创建工作的各项指示和安排,在结合地区市场及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全部做到了公开承诺、受社会监督,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环境整洁美化、职场设施达标,服务周到热情、方便快捷等项要求。
上年末,在行业协会组织的创建年终考评中,公司七个正式机构全部参加,其中五个获得优秀,两个评为良好。
去年太平洋保险提出了“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的企业发展愿景。做为一家保险公司,我们的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为利益相关者带来收益,为员工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为股东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要实现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统一,参与社会事业、公益事业,通过经营活动造福社会、回报社会。
盈利能力建设,盈利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保险监管机构高度重视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建设。20_年以来我们连续三年实现了盈利。为实现盈利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视合规为发展的机遇,“以合规促发展”,有正气、有骨气;坚守合规底线,遵守游戏规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二、坚持以服务取胜、不搞简单价格竞争、坚持以服务提升品牌价值、以品牌的内涵价值提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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