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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精气神训练心得体会报告 警察心理训练心得体会(4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4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警察精气神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一

您好!

我想您突然收到这封信,一定感到十分惊奇吧!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刘新伟,今年十岁,现读小学四年级。我每天上学的时候,常看见您穿着整齐的制服,站在马路中央指挥交通,平时从电视上看到您冒着生命危险追捕犯人,和坏人搏斗的英雄事迹,真令我肃然起敬。

警察叔叔,您其实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亲戚家,因为十分拥挤,我和妈妈走散了,我急得放声大哭,幸好您伸出援助之手,一边保护我,一边开着警车到处广播找我的家人,终于把我平安地送到了妈妈的身边。

警察叔叔,从那时候起,我就打心眼里佩服您。长大以后,我发现您比我小时候想象的更加伟大,每当炎热的夏天,人们都躲在家中避暑的时候,您却在太阳下,汗流夹背的指挥交通;而在寒风刺骨的早晨,人们正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时,您却早早地来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前几天,从电视新闻里报道时,看到您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奋不顾身地与歹徒搏斗,最后终于将歹徒制服。您自己却受了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差点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您尽忠职守的精神,真是太令人敬佩了。

警察叔叔,由于您的存在,人们才不敢随便做坏事,社会才会安宁和谐,我们才能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所以我要对您说:“警察叔叔,谢谢您!”

祝您身体健康!

敬爱您的人:刘新伟

20xx年11月25日

描写警察精气神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二

_年,是实施“___”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安部确定的基础建设年,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总体要求。本人结合本队实际,围绕“三基”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干事,狠抓落实。深入贯彻党的__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公安“二十公”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忠实地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现将任职以来的述职述廉如下:

一、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

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作为基层大队的一名交通警察,作为公安窗口单位的一员,每天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宗旨观念和人权意识,不断开阔视野,着重要认清工作中发展的方向与思路,认真解决好“权为谁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勇于深入到一线,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听一听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怎样才能使人民群众满意,加强警民之情,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不断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植执法为民观念于脑,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本职作用,开拓工作中的新局面,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要强化学习,深刻领会上级的各项指示及精神,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问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才能适应于基层工作,才能适应于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二、分工细致,职责明确,以三基工程建设为指导,强化事故处理工作

按照大队的分工,我分管事故处理工作,分管以来,我摆正自身位置,积极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一同尽心尽职,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承担责任,能案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队和大队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配合好大队领导开展大队的其他事务工作。

(一)围绕公安机关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三基工程建设,立足本职,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事故处理水平。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对典型案例组织民警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摆,总结经验,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在全体民警中

积极开展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法服务水平。

(二)完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一是组织制定事故接警、出警、勘查、取证等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交通事故的具体程序和步骤。二是完善交通事故认定审核制度。对交通死亡事故的责任认定,要通过事故办案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集体讨论,经大队法制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原则。三是完善事故公开处理制度。向当事人公开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据材料、当事人责任认定依据等。四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制度。对调查取证疏漏、处理程序违法、事故认定错误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民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是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办案民警存在违纪、违规和不负责任、不作为等问题,导致事故处理错案的,将严肃追究办案民警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并落实制度,加强监督与考核。一是坚持在队伍基础建设上把建章立制与对民警队伍经常性的管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办案上把执法如山与关怀似水紧密结合起来,在日常考核中把民警的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紧密结合起来的做法,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指导实践,使群众对民警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上访、投诉案件明显减少。二是加强对民警落实制度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使民警在办案中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办案、公平办案、悉心关怀,及时化解事故处理中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三是加强考核。采取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对民警的办案质量、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错案和责任信访追究制度,不断提高事故处理水平。(四)建立完善交通事故预防预警提供依据。采取逐月分析通报、季度总结、定性定量、典型剖析等多种方法,充分发挥事故处理岗位的预警职能,深入研究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向上级和大队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结合边疆实际,努力开展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一)认真落实各项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努力做好绿春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一是积极向大队领导汇报,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预案,指导开展事故预防工作。二是切实抓好事故黑点和隐患点段的排查,通过深入辖区公路,共排查出事故安全隐患点18处,并已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人民政府及支队。三是加好源头管理,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把好“五小”驾驶人的考核;机动车的准入关,平时人、车的审验、检验,要求民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推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抓好源头管理。四是多次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客运车辆、摩托车等专项治理,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描写警察精气神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三

本人于x年毕业于,通过招考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自去年9月份,一直在xx派出所实习。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立足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 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遵守《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在个人修养方面,我始终坚持真诚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谐相处,坚持正直、谦虚、朴素的作风,不趋炎附势,不欺上瞒下,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豁达大度,不小肚鸡肠,不斤斤计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二、 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一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很多加强治安管理以及调解纠纷的技巧与方法,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较好的开展个别谈话教育,疏导他们在思想上出现的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勤勉尽责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自到湛山派出所工作以来,我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任何时候都以工作为重,全身心投入。在参加为期五个月的新警培训期间,在警校老师和区队领导的指引下,我对警察有了纪律部队的印象,学到了公安业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在理论考试和警务技能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我深深体会到人民警察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自觉在很多方面与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尚有差距,在日常的生活学习和训练中,我摒弃了大学时代松垮作风,从思想上真正实现由一名普通学生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为进入公安队伍踏出坚实的第一步。在湛山派出所实习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勤工作”。立足岗位,刻苦学习法律及业务知识,做到“勤学习”。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勤动口,遇到问题多向老干警请教,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勤动手,多写笔记心得, 提高自己的文字水平;勤动脑,多思考问题,勤琢磨、勤研究,学会分析问题,以求得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 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参加工作一年来,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任何财物,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坚持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以清廉为荣,以腐败为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在一年的工作过程中,我渐渐发现,仅有对工作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一方面,面对各项工作要懂得思考,考虑问题要全面细致,在沿用老干警的方式方法基础上要有所创新,并总结出自己的一套工作模式。再者,要不断的学习,因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是不断完善变化的,不仅要随之一起充实,还要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等等,这些方面都是我所欠缺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慢慢的改进,不断的完善自我,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人民警察。

描写警察精气神训练心得体会报告四

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警察精气神训练心得体会报告 警察心理训练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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