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未成年保护法听后心得体会及感悟(4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未成年保护法听后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率提高,网络游戏产业快速发展,部分未成年人自控能力相对缺乏,沉迷于网络游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网络沉迷,学校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产生心理依赖,危害身心健康。网络游戏设计大多具有高度竞技性,易吸引青少年长时间沉迷其中,易对其身心健康造成诸多不良影响。长时间的游戏影响了正常的作息时间,长期的睡眠不足、饮食不规律等易导致出现内分泌失调、食欲下降、免疫力下降等,长时间高度兴奋的网络游戏易导致过度疲劳,对大脑皮质功能产生损伤。
2、网络游戏成瘾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也会受到不良影响,高度亢奋的游戏环节、学业繁重的现实世界,易使未成年人的心理产生巨大落差,从而带来自杀、离家出走等倾向的风险。
3、造成成绩下降,影响前途学业。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会对其课业学习带来严重影响,一局一局的游戏升级使其欲罢不能,通宵达旦沉迷在网络游戏中,不仅在生活质量方面受到了影响,也会使其在学习上时间不够、精力不足、目标不明确,造成学习成绩急剧下降,在学校中与周围同学积极向上活泼好动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
4、导致人际关系疏远,影响社会交往。沉溺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容易满足于虚拟世界的成就感,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和较为复杂人际社交时往往采取逃避的态度,久而久之易产生自闭倾向。在网络游戏虚拟环境中的满足与现实生活的巨大落差更使得青未成年人的心理方面受到影响,复杂紧张的人际关系无法有效解决,悲观的情绪、责任的淡漠都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稳定的发展,也会在长时间的落差中加重对互联网、网络游戏的依赖,从而产生恶性循环。
5、强化暴力倾向,扭曲性格人格。目前网络游戏监管工作不到位,许多网络游戏存在着色情、暴力、凶杀等不良导向的场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处于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养成的关键时期,这些不良的信息内容对青少年的价值取向易产生负面影响,致使其责任感、道德意识不同程度缺失。缺乏经济来源、沉迷网络、迷恋网吧,加之暴力、凶杀游戏对未成年人思想的不良影响,个别未成年人因在虚拟世界升级网络游戏需要资金,在现实社会中发生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
家庭是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主要场所,作为家长,应该正确引导孩子的上网行为,重视对孩子的上网管理和教育,帮助孩子从触网之初就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让网络成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好帮手。
1、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家长和孩子尽早共同制定一份上网规则,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上网;上网时可以浏览的内容、参与的活动有哪些;双方如何共同执行并遵守约定等,并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与需求改变,做出相应调整。
2、了解孩子的真正需求。关注孩子如何上网,以及在网上做什么,通过观察、倾听和交流,理解孩子相关行为背后的需求,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和引导。
3、使用相关资源和技术工具。利用网络工具有效地监督和规范孩子的网络使用,如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发的家长监控平台、电子产品系统里设置的家长控制模式等。
4、家长应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尽量少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发挥好榜样作用,认真履行监护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引导孩子科学合理使用网络。
5、家长要与学校加强密切互动和交流,及早发现沉迷隐患,如若发现学生有沉迷网络游戏苗头迹象,要及时向学校反馈,家校共育,及时矫正不良行为,帮助孩子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多关注孩子情绪,加强与孩子良好沟通,引导孩子以积极阳光心态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
家长朋友们,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倡议人:
日期:
最新未成年保护法听后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4]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15]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社会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拓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面确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引导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学习借鉴其他乡镇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
1、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2、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做好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基础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实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向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已陷入或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一是各村委会要组织干部、志愿者开展日常巡逻,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各村委会要发展辖区群众成为“眼线”,组织和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劝告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镇救助服务点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四是镇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点积极开展街面救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服务。
2、建立未成年人村居委会救助保护机制。一是逐步构建覆盖全镇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成立以村书记、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等组成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二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行为偏差、残障儿童等8类未成年人建立专项档案。三是村居委会要利用自身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天然优势,发动群众主动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起村居委会救助保护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定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
最新未成年保护法听后心得体会及感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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