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课程心得体会精选 美育课程心得体会(7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上交课程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从家长到校学习情景来看,全校共有429名学生,应到家长429名,实到401名,全校出勤率93%,其中九1、九2、九3、八2、八3、七2、七3、出勤率都在95%以上。另外经过电话等手续请假的家长16名,真正缺勤的家长仅仅2名,这说明家长对家长学校很重视,家长很支持学校的工作。
二、学校从安排就很具体,首先开课前就检查了授课教师德备课,组织观看了有关的光碟,开课前三天让学生口头通知家长开课日期,开课前一天,书面通知开课日期和详细地点并准备好了点名册,开课当天提前2小时,各班在黑板上写上“授课题目:xxx授课人:xxx授课班级:xxx授课时间:xxx”等资料,在每一张课桌的左上角,贴上了相应家长的坐标,资料有“家长姓名学生姓名我最近的奋斗目标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等资料。
其次各班教师在教室里进行授课,针对本班的实际,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景,向学生进行应对面的交流,教师介绍学生在校的.表现,教师异常注意多讲学生的发光点,在讲缺点时,教师讲得很策略,同时,家长也将学生在家的表现,反馈给教师,每一位教师都认真地做好了笔记,对今后教育学生有了第一手材料,这一段时间一个半小时,有些家长放学了还找教师或班主任教师个别谈教育学生的方法。这说明家长对教师很信任,同时也说明教师备课很认真,说到了家长的心坎上了。
三、由于我校仅有一个多媒体教室,我们采取轮流使用的方法,分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三个组,每组看一个小时的专家讲课,家长看得很认真,效果很好。
四、家长带书的情景很好,85%的家长都带了书,有些家长是忘了带书了。因为我校当时的家长定书情景很好,全校定书共400余本,到达了90%以上,不少家长反映,平常在家没有事的时候,看一看家长课程,对家长课程中专家的提示,应当教育孩子的方法,家长应当如何配合等,家长从来都不明白,有的时候对孩子的教育方法甚至是错误的方法,说明家长对家长课程的认识很好。
会前学校统一发了家长入学通知书、家校联系卡,发给每位班主任一份班主任工作要求,会后每个班级上交了点名册、备课、总结体会、本堂课的典型事例,回收了家长作业。
总之,我们这次组织的家长课程牵手两代教育组织得很好,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下次开课,我们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前提下,准备将学生的成长档案袋摆放在家长的课桌上,让家长们观赏一下自我孩子的劳动成果;在每张桌子上摆上一杯水,配齐学生服务员,让孩子也给家长服服务;每人给自我的家长写一封信,信中必谈自我对家长的感恩之情,必谈自我的远大志向,谈自我对父母的要求,谈自我的承诺等等,这封信不用封口,不贴邮票,在信封的上端写上入会人的姓名(爸、妈、爷爷、奶奶、哥哥、姐姐等)。
有关上交课程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运输秩序,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的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全年水上交通安全死亡控制数 0 人。
二、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救援体系,明确村水上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与渡工(船员)责任书签订工作,其签订率为100%。
三、村委会要建立村级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对渡口和辖区水域进行督促检查,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不得随便迁移和另行设置渡运。
五、督促本村、组客船、货船、渡口船、旅游船到乡镇和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无证人员,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六、在赶场天、节假日以及重大的集体活动,组织人员维护运输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七、加强辖区的通航安全管理,取缔在境内水上非法挖沙、掏金的船舶,确保航道通畅。
八、不得随意更换渡工,如必须要更换时,事先要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再进行更换。
九、每季度要以书面向乡人民政府汇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村委会各一份。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有关上交课程心得体会精选三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或本单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县人民政府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桂阳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桂阳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关情况。
2.2.2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2.2.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监察局:参与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行政监察规定及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渎职失职、违法乱纪行为;
县安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必要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
县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2.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理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打捞抢救组: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海事处及当地乡镇政府制定处理打捞措施和抢救方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必要时请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维护秩序及打捞人员的保卫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围观人员,确保打捞、抢救人员顺利工作,做到水陆交通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组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1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当地政府、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
3.2救援程序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
3.3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最迟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
4.1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
上交课程心得体会精选 美育课程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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