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 事故伤害心得体会(9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打击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所以有了生命安全才能更好的工作,不让家人和领导担心。今日心里很是沉重,我感觉应当反省自己的过时,和坚持现有的安全态度是很重要的。每个人都有大意的时候,可是作为一个电业人员就不能有大意的心态和大意的动作。因为我们身为一个电业工人就应当有着安全第一的信念。
不要投机取巧,不能违规作业。往往事故的开端都是因为大意和忽视造成的。“电”给人带来了光明和方便,可是对于电业人员来说除了保证给千家万户送去光明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安全。听着报告的同时我也在自己思过,回想着自己以前和此刻对“安全”这两个两个字到底认识的多少,从来都是有人出事故了或者领导读报告了,心里才有了点安全意识。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以往的事故报告都是配电出事故为主。有点事不关己的心里。而今日,我越听越害怕,因为这两起事故全是营销人员的事故。想想要是这起事故是我呢我能怎样做我是不是也能像事故中的人那样马虎大意呢当事情一向平稳发展的时候,人就开始忽视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就拿我来说,工作三年了,以往的工作都是很注重安全的,不管干什么操作业务,都秉承着先停电,再验电的'步骤一步一步进行着。而此刻的我就有点对我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了。换电表的时候时而不停电了,看见破损表箱不明白验电就直接开箱抄表的。
开始的时候还有点后怕,可是成为了习惯而没有出现事故以后,就成为了自己的工作习惯。可是经过这两个报告,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耻辱,为了方便而把安全抛掷脑后。没有真真正正把安规放在我的心理,没有把安规实施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没有谨记师傅和领导的嘱托,此刻的心理仅有害怕,不要以为自己针对220v的电就能不按规程工作,事情往往都有小变大的,仅有先注重小的事情,才不能发生大的事故。
我以后再也不能这样了,我要为我自己、家人、领导负责,不能拿生命来开玩笑。我是一个电业人,永远都要以安全两字做自己的座右铭。再也不能以习惯来工作,工作以前必须要按安规行事,规程办事,不要以“没有事”,“这样干活快”,来工作。应当谨慎的把工作做好做对,这样才能安全上班,开心下班。以后的安全学习不管是不是关于自己的都应当认真的反思自己,自己有没有犯过那样的错误,如果自己遇见了那样的事情,自己应当怎样办能不能不犯同样的错误和失误。安规的学习更应当认真学习,把每个规定都应当读细、读懂、读透,每当工作的时候都应当想想安规上头是怎样写的,不应当自己想怎样干就怎样干,秉承着安规就是前车之鉴的信念来工作,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因为自己一个小小的错误,不单单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了,还有对我的家庭带来的伤害和痛苦,领导对你的失望和懊恼。这次事故报告对我的感触和教育是太大了,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安全的意义,和我工作中的弊端,让我深刻认识到安全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大家。我不单单代表着是我自己一个人,而是家庭、单位、整个电力系统。仅有从我做起,才能带动周围的每个人都注重安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保证都有清醒的大脑和意识,注重工作中的每个细节,不在以自己的习惯去干每件事情,牢牢记住安规。仅有自己做到了,才能用我这微小的灯光慢慢照亮周围的人,周围的人都做好了,才能有更好的电网建设和发展。
描写打击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关于近期煤矿事故的通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进入3月份以来,咸宁市、宜昌市煤矿连续发生3起顶板事故,死亡3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抓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3月3日,咸宁市通山县陈胜煤矿在暗斜井下山排水恢复巷道过程中发生一起顶板垮塌事故,死亡1人;
3月12日,宜昌市远安县刘家煤矿在复工整改过程中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3月13日,宜昌市远安县井沟河煤矿在复工整改过程中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以上3起事故,都是节后复工煤矿在整改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特别是远安县煤矿在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入井施工作业,连续两天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的接连发生,暴露了一些煤矿在复产整改工作中隐患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人培训走过场。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和指导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的势头,根据3月13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扎实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务必把恢复生产前的整改工作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从地面到井下、从主要生产系统到辅助生产系统、从采掘工作面到各种机电硐室,全方位地抓好各类隐患和问题的检查、整改,在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再提出验收申请,严禁在复产验收期间无安全措施作业,严禁在恢复生产验收之前擅自组织生产。各地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研究完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复产计划,规范复产验收程序,坚持“严格、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验收工作落实到矿、落实到现场;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标准,系统、全面、全过程地开展验收工作;同时要把握好验收进度,分期、分批、有序验收,确保验收质量。
二、强化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对所有采掘工程要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作业规程,经审批和贯彻后严格执行。要严格坚持敲帮问顶等必要的顶板管理制度,杜绝空帮空顶作业。对采煤工作面遇断层、过老巷、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回柱放顶、工作面初采、收尾、工作面前端空顶处理、强制放顶等情况,要制定特殊安全措施,并由矿领导亲自到现场指挥处理。
三、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按规定严格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布署,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可靠运行,瓦斯超限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一步加强瓦斯地质工作,查清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等地质资料。
四、加大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力度。资源整合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先关闭、后整合”的规定,严格遵守整合技改的有关要求,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禁以掘代采。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规定颁发相关证照、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让整合技改煤矿早日合法、规范进入施工组织阶段。对资源整合矿井违规技改、违法生产的,要坚决取消整合资格、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既定安排继续组织开展好近期的专项督查。一查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瓦斯治理、防突、防透水、防灭火及动火作业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按期整改。二查煤矿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严禁未经安全培训下井作业。三查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四查县市区复产验收工作是否按标准进行、是否存在走过场和降低标准进行验收行为。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复产176处矿井,大批矿井的复产工作还有待进行,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制定好复产计划,严格把关,分期分批地进行,严防一哄而上。
六、严厉打击煤矿恢复生产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严格依法监管,对蔑视法律、无视政府监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一律坚决予以关闭。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近期发生的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描写打击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描写打击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浙hd0916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江山市四都镇道塘自然村27名村民包租,自江山市殡仪馆回道塘村,行驶至四都镇大湖山路段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在上坡时车辆发生后溜驶出路外,坠落山崖,造成11人死亡。
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金佳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晋a53772的大客车,由河北西柏坡驶往山西太原,行驶至阳泉国道207线917公里957米路段弯道处时,因驾驶员在雨天、弯道情况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外山坡,造成14人死亡。
10月30日,甘肃省成县店村镇黑旗村一辆号牌为甘k12609的重型半挂车,与对向行驶的甘肃南部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甘k09189的中型客车,因两车超速、占道行驶,在徽县银杏乡国道316线2451公里900米处相撞,造成10人死亡。
11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诚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e8911的货车(核载16吨,实载84.84吨),由河北迁西开往曹妃甸方向,行驶至省道262线滦县杨柳庄镇东赵庄子村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效,追尾撞到一辆行驶中的号牌为冀bb4321的农用车,导致冀be8911货车侧翻,冲入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
除以上4起事故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还有17起(详见附件)。经对这些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现象严重;二是车辆非法载人、违法超载突出;三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有关“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违法超载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二、各地要用事故教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要及时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各地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早对20x
打击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 事故伤害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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