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观看心得体会报告 预防溺水安全心得体会(9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防溺水安全观看心得体会报告一
大家好!
上星期,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一部防溺水教育宣传片,此片讲述了一位老水警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从湘江里打捞出了数百具溺水身亡的尸体,绝大部分是青少年,其中,只有一位是不慎落入水中的。一个快要退休的老水警,不辞幸苦,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在周边学校进行说法,把血淋淋的照片放给同学们看。告诫他们远离深水区,珍爱生命。
当然,这样的悲剧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数百条人命,牵动了多少个家庭的痛苦,失去亲人之痛,可想而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对商人夫妇仅有的希望——他们的儿子,被水无情的夺去了生命,他们的内心无比的痛苦,这种痛苦将永远的伴随他们一生。这个孩子的母亲并不敢相信,这对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损失和痛苦,本来一个幸福的家庭,一刹那间突变了,意外就发生在不知不觉中。
然而,我们又该怎样预防溺水呢?
首先,不要私自到水域旁玩耍,嬉戏,不要在河边钓鱼,摸虾,这样都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也许就会滑入水中,溺水身亡。
其次,不要私自结伴游泳,这样也是非常危险的。同伴落水,不要盲目去救,因为你还不具备救人的技能。最重要的是不要到情况不明的水域游泳,这样的危险性更大,不幸者就如同掉入深渊。天气渐渐变热,人们对水的喜爱更加突出,可以到一些正规的游泳场所去游个痛快。
水火无情,请珍爱生命,警钟长鸣,预防溺水。
最新防溺水安全观看心得体会报告二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xx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最新防溺水安全观看心得体会报告三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青州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88979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青州二中
20xx年5月2日
最新防溺水安全观看心得体会报告四
亲爱的同学们:
时近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避暑的方法。但每年时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多年来,溺水事故一直是我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
为积极响应上级为“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开展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学校安全办公室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域游泳。
二、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和伙伴们玩水、洗澡,不私下到堰塘、河沟钓鱼。
三、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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