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东航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 东航疫情安全措施(8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疫情东航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统筹使用中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录入、数据比对和系统发放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应补尽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发挥好救助资金应有效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2.积极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3.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日常巡查主动发现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积极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总收入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作为务工成本予以扣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4.加强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救助对象与贫困对象比对机制,至少每月比对一次,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贫困人口及贫困监测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5.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对确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确诊患者,积极开展先行临时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或人员病亡的确诊患者,采取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确诊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二、做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车站、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帮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获得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7.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8.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管理。为一线职工配备防护用品,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购置急需的棉衣棉被、食品药品、口罩等物资。加强站内消毒,所有入站人员必须体检登记,科学合理安排站内受助人员的学习生活,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建立站外托养检查制度,对托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日常护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切实保障托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三、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工作
9.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突出协议监护人职责,劝导其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身防护,并协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每天联系一次并将结果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协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防止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0.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村(居)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关爱保护责任,保持经常联系,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也可依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方式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管理服务
11.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了解所辖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态,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主动协助申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特别是对于染疫家庭生活困难的,要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2.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社会救助的,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的,按前文规定执行。对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实行三级备档、单独管理,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个人承诺不属实的,依法依规追究受助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以及“吉社通”社区服务管理通用平台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并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经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除死亡、社保退休等特殊原因外的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3.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作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期间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情况上报工作,于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落实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特别是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染疫家庭救助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市民政部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5.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6.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yy平台”等方式,为被隔离收治人员及其家属、病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服务。
关于疫情东航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当前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预防“非典”“甲流”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
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方案,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王瑛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组员:工会主席何萍(负责全校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教职工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防控工作的监测。
马桂双(学生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学生的防控工作的监测及宣传工作。
吕桂红:负责学校的防控工作的信息上传下达,发现疑似疫情及时上报区防疫中心和区教委。具体负责全校信息监测及防病宣传工作、消毒工作。。
吕长明:(后勤保障、消毒处
疫情东航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 东航疫情安全措施(8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