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修订条例心得体会范本 修订规章制度总结报告(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42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修订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有关修订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二

问:提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请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落实举措?

答: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并强调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这些标准和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赋予了其新的时代内涵。《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按照的指示要求,从干部教育培训的角度,围绕培养造就好干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措施。比如,在指导思想上,把好干部的20字标准直接列为工作目标;在基本原则上,突出强调以德为先、注重能力,把育德放在第一位;在培训内容上,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在学风建设上,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强调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促进干部养成良好学风、作风,等等。可以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通篇都贯穿了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条主线。

问:接受教育培训是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修订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做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我理解,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干部在享有教育培训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干部在履行教育培训义务时,应当获得相应的权利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作了以下主要规定:一是提出了全员培训原则。强调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二是明确了量化要求。规定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应当及时补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强化了保障措施。要求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支持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并提供必要的条件。规定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担所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同时规定,干部参加脱产培训的情况要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和任免审批表。四是健全了约束机制。规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规定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这些规定和要求,体现了中央对干部的关心,顺应了广大干部对培训工作的期望,将有力激发干部参训的内生动力和学习潜力。

问:当前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请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如何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

答: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贯彻“三严三实”精神,体现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就是要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教育培训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鲜明提出了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具体措施和规定。在从严治校方面,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从严治教方面,把政治合格作为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第一位要求,强调教师必须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必须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有的放矢、力戒空谈,严守讲坛纪律,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对违反讲坛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在从严治学方面,强调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与监督,对干部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等都要进行考核,并提出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作出这些规定,目的就是要通过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学员成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反对“四风”的表率。

问:请您谈一谈修订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上有哪些新举措?

答:质量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生命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围绕全面提高培训质量提出系列新举措。一是坚持按需施教。强调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为主导,兼顾干部个人需求,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需要结合起来,分类分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单设一章,就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作出规定,并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强调要根据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综合应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效果。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在培训机构建设上,强调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坚持开放办学,完善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提高教学水平。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明确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在课程教材建设上,要求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等。四是严格考核评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构建了系统完备的评估体系,从考核评估的主体、内容、方法和结果使用等方面,对培训机构、项目、课程和学员学习情况的考核评估分别提出明确要求。这些规定,覆盖了干部教育培训各个主体、各个环节、各个要素,把这些举措落实好,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有关修订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紧扣廉洁自律主题, 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与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准则》与《条例》的修订,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有关修订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古人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时刻铭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 的道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我们都知道,在放风筝时,手里的线越长,风筝就飞得高远,这就告诉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广大年轻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远大志向,追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放飞风筝者身体素质不够硬,外加风力不佳,则必然线断筝落,人生亦是如此,筑牢基础才是关键。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干部在基层工作,要有如鱼得水、如鸟脱笼之感,强化学习、公仆、家庭、择友四种意识,拼命地锤炼才干,筑牢梦想之基,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一、强

修订条例心得体会范本 修订规章制度总结报告(七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