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溯源心得体会题目报告 新冠溯源有重大线索(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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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冠溯源心得体会题目报告一
本报告通过运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的检索分组、聚类统计等功能,以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机关发布的305例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案由分布、发布机关、审理法院等维度进行数据分析,以期为涉疫法律事务提供参考。
一、新冠“疫情”典型案例概述
本报告的研究数据来源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以各级司法机关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发布的305例典型案例作为数据样本。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发布176例,检察院发布119例,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发布10例。
(一)在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以最高院发布的数量最多
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发布176例,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量最多,有59例,总占比为33.5%,其次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分别发布20例、18例,总占比为11.4%、10.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个发布主体发布的案例数量均在12例以下。
图1 法院发布情况
(二)最高检最早发布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且总体发布数量多于地方人民检察院
由各级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共有119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月份发布首批与新冠“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同时,最高检总体发布的案例数量最多,有56例,总占比高达47%;其次为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数量均为10例,总占比均为8%;河南省、北京市、福建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的数量均在10例以下。
图2 检察院发布情况
二、新冠“疫情”典型案例的发布状况
(一)涉及四大案由,其中刑事类最多,达到六成以上
在305例“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中,所涉案由包括刑事、民事、执行、行政4类。其中,刑事类最多,有212例,总占比为69.5%;民事类次之,有62例,总占比为20.3%;执行、行政案件较少,分别有30例、1例,总占比之和为10.2%。
在212例刑事类案例中,涉及诈骗罪、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29类案由。其中,诈骗罪最多,有47例,总占比为22.3%;其次是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次有40例、21例、20例,总占比为19%、10%、9.5%;其余25类案由数量均在20例以下。
图3 案由分布
(二)案例来源于19个省级行政区域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确案例来源地域的有220例,涉及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等19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来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数量最多,有24例,总占比为11%;其次为广东省、湖北省、江苏省,有22例、13例、10例,总占比分别为10%、6%、5%;上海市、黑龙江省、安徽省等15个省级行政区域案件数量均在10例以下。
图4 来源地域
(三)审理法院以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为主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明确审理法院的有220例,其中,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数量最多,有187例,总占比为84.6%;其次是中级人民法院,有21例,总占比为9.5%;专门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较少,分别有6例、4例、3例,总占比依次为2.7%、1.8%、1.4%。
图5 法院级别
(四)审理程序为一审的案例占比最高,约七成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确案例审理程序的158例,未明确审理程序的147例。其中,一审案例数量最多,有109例,总占比为69%;其次是执行程序,有24例,总占比为15%;破产、速裁程序、二审、再审、简易程序均在10例以下。
图6 审理程序
(五)文书类型以判决书为主
从文书类型来看,有180例明确了文书类型,125例未明确文书类型,在明确了文书类型的案例中,以判决书居多,有137例,总占比为76.1%;以调解书结案的案件有31例,总占比为17.2%;裁定书有12例,总占比为6.7%。
图7 文书类型
(六)从案件类型来看,疫情防控犯罪类案件占比近七成
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疫情防控犯罪类的有211例,总占比为69.2%;其次是合同纠纷类案例有39例,总占比为12.8%;执行类、破产纠纷类分别有30例、13例,总占比依次为9.8%、4.3%;其他类、劳动争议类、行政纠纷类数量均在10例以下,总占比之和为3.9%。
图8 案件类型
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疫情期间的热点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情防控犯罪方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公务罪这五类罪名最多,共计142例。以下针对这五类罪名共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例典型案例,并进行归纳总结、提炼裁判要点,供参考查阅。
案由
案例标题
裁判要点
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八:陈某某诈骗案——谎称有熔喷布购货渠道诈骗财物
【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9】
口罩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基本物资,而熔喷布是口罩最核心的材料,作为口罩中间的过滤层,被称为口罩的“心脏”。近期,市场对熔喷布的需求井喷,熔喷布的产量成为口罩扩产的“瓶颈”。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抬高价格,大发“疫情财”,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销售熔喷布为名诈骗财物。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假借熔喷布等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统筹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马某某诈骗案——网上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诈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8】
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中,口罩诈骗案件占比达40%左右,其中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主。行为人利用疫情期间人们急需口罩的心理,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其无法退赔,但具有自首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寻衅滋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之三:柯金山寻衅滋事案——疫情期间损坏医生防护用具、殴打医生致轻微伤【法宝引证码:cli.c.99769714】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医院隔离区殴打医生致轻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医生因隔离观察无法正常从事诊疗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后果及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依法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之四:李苏颖寻衅滋事案——疫情期间持注射器挟持护士致损伤【法宝引证
新冠溯源心得体会题目报告 新冠溯源有重大线索(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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