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报告 检查整改工作感想(5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整改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一
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我将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在身体力行上下功夫,迅速整改,早日见效,力求在政治上有明显提高,思想上有明显进步,做好工作。
1、强化“学习”意识。今后将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实际中要像对待业务工作一样,制定出详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挤出时间予以落实,通过学习,不断用新知识、新文化、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相结合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个人政治水平,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辩别是非的能力,并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
2、强化“监督”意识,发扬与时俱进精神。作为财会人员要,搞好监督、严格把关。在财务检查中,坚持原则,守法执法,勇于监督,不怕打击报复,使财审工作发挥监督作用。
3、强化“开拓”意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在工作中学会善于总结和观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进取、大胆开拓,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
4、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把本次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落实在行动上。不断改进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大胆参与实践,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同时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5、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对个人来说,既是一次用新思想、新观念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更是让自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通过学习讨论和对照检查不足,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我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全新的思想、全新的理念,提高自身素质,为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我本身理论根基不实,更需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然而近年来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理论学习,特别是工作忙的时候,终日埋头于纷繁复杂的事务堆里,常用老眼光、老办法、老经验去对待和处理新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于一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深。
2、对待工作有时只满足于认真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任务,常常只是根据单位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常常求稳怕乱。由于自己思想不够解放,就谈不上敢想、敢试、缺乏知难而上、困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勇气。
3、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不太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对与自己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还不够热心、不够主动,也没能更热情更主动地关心群众,与其他同事交流不够,没能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工作作风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时仅凭感觉和自己的想法去解决,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
5、在实际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更新不到位,遇到问题还是习惯于用老方法去理解,思想上出现懒惰心理,没有脚踏实地地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去正确研究处理。
有关整改工作的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二
基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县的情况,按照县委的部署安排,中共县司法局党组和我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组织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
一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和职工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指示精神、市委书记讲话精神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剖析、领悟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自身情况,对照反省,查摆问题,把全局的思想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
二是抽调4名同志组建县司法局脱贫办,成立以我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脱贫办,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统筹工作,并负责牵头全局的脱贫攻坚工作。同时,要继续采取“局领导包村、干部包户”这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做到每月至少进村入户一次以上,及时了解贫困户的困难与需求,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一是要认真对待,务必尽到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核对帮扶贫困户的基本信息,从精准识别、“一超六有”、精准退出等方面认真落实,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奖补政策申请措施,督促村、镇落实帮扶政策,不断引导贫困户树立正确的脱贫观念,持续对贫困户进行感恩教育。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结合村居特点,采取广播、活动展板、标语、接待咨询等形式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援助受援证等资料;利用好普法讲师团,在村居、学校、集市给村民上法治课;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送法进农村,在田间地头“见缝插针”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反家庭暴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和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积极认真实施司法扶贫子女赡养奖补政策,引导老人户与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赡养承诺书。如贫困户的子女有能力赡养却不愿赡养,或是由分户造成贫困的,要对其子女进行具体的批评教育,通过签订赡养协议引导改正。批评教育引导无效的,在贫困户愿意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程序追索赡养费。对贫困户权益收到侵害的,以援助手段帮助贫困户维护合法权益;引导村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作为,充分化解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的家庭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司法干预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同时,对子女赡养老人的行为实行奖补,促进传统孝德的发扬和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是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即援”政策,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和志愿者全面摸排贫困户的情况,以“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原则,简化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援助服务。
五是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选派优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有贫困户的村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专题讲座,由公证员、律师等现场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和化解矛盾。发放便民联系卡,让村民了解司法局工作职能、联系方式,发生矛盾纠纷、权益受损情况时能够与司法局及时联系,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村居不和谐因素。
一是高度重视。各帮扶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县委的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要求。各帮扶责任人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责职能,常态化开展扶贫工作。特别是“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必须坚持进村入户,实地调查,对照“一超六有”的标准查找问题,剖析问题,利用职业专长,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每年到村通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司法扶贫不低于4次,法律顾问要尽职尽责,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做到工作留痕,及时上报。
三是加强督导。围绕人员到岗、工作开展、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无故缺岗、不作为、乱作为等人员及时通报,同时,对工作的先进事迹及时宣传。
四是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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