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投资调研报告范文怎么写 企业投资情况调查报告(7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实体投资调研报告范文怎么写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鉴于:
1、甲方现持有合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权。
2、乙方和丙方均为位于 地点的。
3、乙方和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
甲方同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乙方和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同时,甲方进行同步增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增资扩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元增加到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
风险提示三: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顺利通过验资,公司应当开设验资专户。
验资的目的是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加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
2、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
3、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增资后的股本结构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到万元。
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2、增资后丙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三条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1、增资部分的交付时间:甲方以认缴出资,乙方和丙方以现汇认缴出资。
甲、乙、丙三方的认缴出资额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一次性缴齐。
2、验资:甲、乙、丙三方出资后,由公司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甲、乙、丙三方的出资进行验证。
第四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乙、丙三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丙三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乙、丙三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4、本协议生效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负责承继。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协议各方在出资范围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方名,原股东指派名。
第七条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乙方和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和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乙方或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乙方或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第九条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接受方”)对从其它方(“披露方”)获得的有关该方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
2、各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它雇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
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仲裁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生效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转让
严格按照《公司法》、国家宣传和广电主管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其余份留甲方在申报时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最新实体投资调研报告范文怎么写二
[1]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2]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a)甲、乙双方均是均系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的法人单位。
(b)通过共同协商,双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新的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暂定为: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等经营。
(c)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
自愿、互利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
因此,本协议各方同意并以本协议见证如下:
1、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除上下文另有需要,下列专用名词具以下意义:
1.1 “各方” 指 ;
1.2 “一方” 指 中的任何一方;
1.3 “发起人” 指本协议第1.1条列明的各方,即履行投资入股义务的各方投资人;
1.4 “项目公司” 指发起人各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暂定名: 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公司”),公司主要从事 等经营活动;
1.5 “人” 指任何自然人、公司、政府机构、协会、合伙人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独立的法人);
1.6 “股权” 指项目公司的股权;
1.7 “损失” 指受损害方实际产生的损害、成本与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及基于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主张的任何后果性的、间接的、惩戒性的、伴随的、特殊的或惩罚性的损失;
1.8 “保证” 指各方于本合同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9 除非另有表明,否则本协议所提及之条、款、项、目或附件皆指本协议的有关条、款、项、目或附件;
1.10 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一)各方的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等主体资格文件;
(二)各方投资款项缴付证明;
(三)项目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
(四)项目公司章程;
(五)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其它有效法律文件。
2、保密条款
2.1 为完成本协议有关事项,各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
业秘密,各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2 各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2.3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对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3、项目公司
3.1 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本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住所地拟设在: 。
3.2 出资方式及期限:
3.2.1 各方分别以下列方式出资:投资协议书样本
3.2.2 各方同意:各方的投资款均须一次性到位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各自的投资款存入各方共同认可的项目公司的临时银行帐户。
3.2.3 倘若任何一方或几方违约未按期缴付或未按期足额缴付投资款,在其补足投资款前,违约方不能按
本协约的出资份额享有项目公司股东的决策权和表决权。另外,违约方只能按期实际缴付到位的投资款份额享有收益的分配权。
3.3 各方一致同意:以位于 (产权证号:___________)作为项目公司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由项目公司直接租赁,涉及房屋租赁的具体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与产权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确定。
4、发起人权利、义务
4.1 发起人的权利
4.1.1 随时了解项目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4.1.2 签署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4.1.3 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1.4 推举项目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项目公司股东会按项目公司章程的
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项目公司设董事会。项目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4.1.5 提出项目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项目公司股东会按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项目公司设监事会。
4.1.6 项目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项目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得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4.1.7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按照国家法律和项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2 发起人的义务
4.2.1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认购项目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项目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4.2.2 依法完成股东各方内部的批准和授权,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4.2.3 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2.4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2.5 各方投入项目公司的出资不得抽回,但可依公司法和项目公司章程规定转让。
4.2.6 股东的其它权利、义务及股东会的议事规则等由项目公司章程规定,各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
5、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5.1 在项目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5.2 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5.3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发起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5.4 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5.5 各发起人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由公司返还。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
5.6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 先生统一调度,各发起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6、董事、监事的产生
6.1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人,由股东各方分别委派,其中 委派 名, 委派 名,各方委派的董事须经股东会选举确认后方可行使权利。
6.2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3人,由股东各方分别委派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一名。各方委派的监事须经股东会选举确认后方可行使权利。
6.3 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的章程确定。
7、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7.1 项目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会任命。总经理为项目公司代表人,总经理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章程确定。
7.2 项目公司可根据经营的需要设立一至两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执行董事任命或罢免。副总经理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章程确定。
7.3 项目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任命或罢免。财务负责人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章程确定。
7.4 董事、
实体投资调研报告范文怎么写 企业投资情况调查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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