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院的社会实践报告(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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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法院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倘若船帆遇不到风,充其量只是一块普通的帆布。”我今天站在这里接受组织的挑选,我愿做一条搏击风浪的帆布,为我们中级法院的发展推波助澜。我竞争的岗位是法院法庭庭长,我的竞岗材料分基本情况、任职优势、任职设想和任职目标四部分,题目叫发挥优势、勤奋工作、创一流业绩。
我是19某某年8月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法院的,曾先后在某某法庭、某某法庭、某某法庭、某某法庭工作。由书记员、审判员到庭长,在基层工作了整整十六个年头。期间,数次被评为先进,去年荣立三等功,并参加了全国法院业大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的学习,现为大学本科学历。
十六年的基层法庭工作锻炼了我,6年的书记员、6年的审判员和近四年的庭长经历,使得我在熟知各项审判业务的同时,掌握了法庭管理的方法和技巧,这是我能胜任现职的主要条件。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洞查力,注重个人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公道正派。我本人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工作中既讲原则,又注重方法,与我们庭乃至周围的同志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我想,这是我能胜任现职的基本条件。
某某法庭辖四十个自然村,几十家集体、个体企业,十几个机关部门和下伸单位。他们的领导和同志们都与我们某某法庭有着很好的关系,给了我们全庭及我本人莫大的帮助和支持。这无形之中为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无论下乡还是办案,同志们都能得到较好的协助,这是我能胜任现职的优势条件。
如果领导和同志们信任我,让我留任现职,将是对我前段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的鞭策。我一定克服自身的不足,勤奋工作创一流业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在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办结高质量的案子,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入辖区每一名当事人的心中。其次,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充分发挥会议庭的职能作用,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推进裁判文书改革的进程,争取多出精品。同时,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作好民间纠纷的息诉工作,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庭办解的案件调解率已近50,尽管比去年有了提高,但离中院要求的70调解率尚有一定差距,以后我们一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大力倡导调解,以达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第三,继续抓好执行这一工作重心,规范执行行为,确保不给群众打法律白条,增加当事人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打出法庭的气势,树立法庭在辖区的威信
当然,这需要执行局领导的关怀和相关庭室的通力合作。只要这样,执行一定会成为我们庭明年工作的一个亮点。请同志们拭目以待。第进一步加大基金会清欠力度。变死案为活案,在有限的时间圆满完成院方交给的清欠指标。
此外,我还要多组织庭内的理论学习、业务研讨,在调研工作方面争取人人有作品。今年10月初辛集报编辑贾立辉同志邀请我们与他合作,开辟几期就案说法专栏,下一步我们将取得院领导支持,具体实施。
当然这些工作设想离不开院领导的关怀,兄弟庭室的帮助,更取决于全庭的团结协作、奋发进取。我相信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争取用一两年的时间跨上五好法庭的台阶。
我在某某法庭工作的时间较长,可以说把自己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了这里,对于辖区的一草一木,法庭的一砖一瓦,都充满了感情。请大家相信,我会倾注我的全部身心和聪明才智,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创造某某法庭美好的明天。
推荐法院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人民法院是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职能机关,是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屏障。法院的政治生态环境如何,事关党对司法事业绝对领导能否落到实处,事关法院履行法律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发挥,事关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平正义能否有效实现。因此,加强人民法院的政治生态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构建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严格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水平,以良好的党内生活生态来带动和影响法院执法办案良好风气的形成,把审判机关真正建成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柱石。
一、认清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属于阶级统治中的上层建筑领域,其政治属性不言而喻。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司法事业,其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构建,既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时代需要,也是法院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的题中之义。作为法院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加强法院政治生态构建的极端重要性。
(一)严格党内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各行各业的党组织是党实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的核心力量,法院各级党组织是领导人民司法事业的组织基础。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组织和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法院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有别于法院各类审判组织的工作作用,党组织是法院各项事业的领导力量。因此,对法院党组织要求在政治上更严格、组织上更严密、纪律上更严肃,这是从严治党在法院系统的具体体现。实现对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作用的发挥的从严性,主要是通过严格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来实现。严格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从严治党的的具体体现。法院业务工作无论多么繁忙、性质无论多么特殊,都不能颠倒了从严治党和严格司法的关系,必须全面地经常地细致地通过对党章党规明确的各项党内生活内容的落实,来推进法院党的建设,锤炼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党内生活是锤炼党性的有效方式。党性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最显著特征,共产党员具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很重要的一点就的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认识真理的科学工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是最具人民性、先进性的政党,党的章程就是对每位党员的教义,只有按照党的章程开展组织活动才能使每位党员在长期的教化中,树立并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 坚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信仰,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一个时期法治理念的偏差,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在司法领域的反映。什么“司法要中立”、“三权分立”、“普世价值”等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得一些法官在法治理念上出现了迷茫。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马克思主义司法观的教育,正本清源,筑牢对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的思想根基。使广大法院干警认识到,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权为民赋,司法必须为民,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得离开这个初衷,也是法院党员干警具有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
(三)严格党内生活是坚强领导的根本途径。法院工作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公平正义的社会防线能否真正守住,司法公信的法律信仰能否完全树立,根本地保证是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如何实现党对法院工作领导,最根本最基本的途径就是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党的司法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通过严格党内生活来实现;党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都要通过落实党内生活来部署安排、执行落实。尤其在当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人民法院遇到的矛盾和阻力前所未有,机制体制的创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度变革,司法责任制的强力推进,都需要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来完成,而无论是机制体制的创新,还是利益责任的重组,都需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这个最重要的途径来谋划、推进和完成。因此说,严格党内生活是推进法院改革发展的根本途径。
(四)严格党内生活是凝心聚气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接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严格的党内生活是凝聚力量、增进团结、提振士气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人民法院担负的使命重大,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帮助法院广大党员干警坚定党的奋斗目标、理解党的各项司法政策、明确法院党员肩负的光荣使命,从而增强听党话、跟党走、为党干、报党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法院党的强大向心力和内聚力。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法院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学习党章党规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党性,克服缺点,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营造团结奋斗、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风尚,从而带动广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五)严格党内生活是纯洁组织的主要举措。共产党人是公众人群中负有特殊使命的人,法院共产党员是法院的特殊群体,是法院建设的示范者和带头人,保持法院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发挥好法院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习总书记强调:“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法院内部,能否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党的监督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人民法院是审判重地,人民法官手握生杀予夺大权,在权力的考验面前,法院的党员干警只有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接受党风党纪洗礼,面对各种诱惑筑牢思想防线,用廉洁司法赢得公正司法,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
(六)严格党内生活是传承传统的时代需要。我们党从初创到今天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党在不断发展壮大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这些优良传统体现在人民司法事业中,对法院的科学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如为民司法的司法宗旨,巡回审判的群众路线办案方式,民主决策的案件讨论形式,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都是党的优良传统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就要求各级法院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生活中,要把业已形成的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巨大作用的优良传统坚持好、实践好,传承好。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的做法,就是对我党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传统的一个很好实践,为实行严格的党内生活夯实了基础。
二、补齐短板
法院党内生活在总体上是好的,法院各级党组织通过严格党内生活,较好地实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但是,随着司法工作任务的加重和多元化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法院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党内生活的重要作用,存在着不严肃、不规范、不贴题、不重效的问题,影响了法院党的生活成效和质量,影响着法院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现,是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中必须重视并努力补齐的短板。
一是党内生活不严肃。政治性和原则性是党的生活的本质属性,庸俗化是党内生活的腐蚀剂,法院党内生活的流俗性,必然导致法院党内生活的平庸化、低级化,在法院内部,一些党员干警原则性不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明哲保身处事哲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敢面对党内矛盾,讲关系而不讲党性,讲圆滑而不讲原则,讲和气而不讲正气,一心只当“老好人”。有的开展批评抹不开“面子”,特别是批评领导怕丢“位置”,积极的党内斗争难以开展,存在的党内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热衷于拉帮结派,搞江湖义气、老乡观念,轻“五湖四海”,重私人感情,因为是同志、同学、战友,在利益面前选边站队,搞结团抱伙,打造小团体、小圈子、小群体,甚至搞人身依附,分亲疏远近。有的党员干警骑墙善变,立场不坚定,投机钻营,习惯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打“太极拳”,对领导溜须拍马,卑躬屈膝,甚至不讲原则,枉法裁判,弄虚作假,使党内生活缺乏应有的正气。这些庸俗习气对法院党的建设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有些潜规则严重损害党的团结统一,消蚀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二是党内生活不规范。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党内生活的规范性,法院党内生活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着制度观念淡薄,落实制度淡化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借口案件多、工作忙,想起抓一下,忙起来被冲掉,不认真、不落实、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即便是开展了相关的组织生活,但缺乏认真细致的精神,程序不严谨、原则不坚持、过程不完整、民主不充分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对上级的文件政策以签字传阅代替学习贯彻,决策重大问题以领导碰头代替民主酝酿,研究工作以领导拍板代替沟通协商。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对汇报思想、接受监督、开展批评这样的党内生活很少落实,成为游离党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法院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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