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胶砂相关实验心得体会简短 水泥胶砂试样制作实验报告(九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水泥胶砂相关实验心得体会简短一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生产厂家
品牌品种等级数量
(吨)单价
(元/吨)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吨)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
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注:本合同单价为双方签订时的出厂价,今后随行就市,以出卖人调价通知为准。
第二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月均交(提)货。买受人提货量特殊时,应提前3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尽可能满足买受人的需求;出卖人遇特殊原因(如设备大修、电力限供及其他重大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产影响供货能力,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数量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双方对交(提)货数量进行协商调整。每天实际交(提)货数量,买受人提前一天电话或传真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质量标准:水泥符合gb/175-20__《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标的物验收:产品验收以卖方同编号出厂产品检验报告为依据,买方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同编号产品的封存样。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须在交货后40天内向卖方提出,买卖双方将卖方保存的封存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卖方将赔偿买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水泥包装符合gb9774-20__国标规定,包装物出卖人不回收。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式: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地磅计量实数为准;袋装水泥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少于1000kg。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承运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地点: 。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运费 按下列(1)款执行:
1、买受人自提,运费由买受人负担。
2、委托出卖人代办运输,运输价格元/吨(随行就市),运费由承担。
第十条付款方式和时间:以现金结算或银行票据支付货款,先付款后提货。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存在以下情形的,本合同可予解除:
1、买受人不按约付款的;
2、出卖人不按约交货或买受人不按约提货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3、买卖双方对水泥价格调整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内结清货款。为此双方互不承担调价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按约交货或买人不能按约提货的,按未履行交(提)货金额承担百分之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能按约付款的,按违约未付款金额承担每天万分之 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3、守约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窜货特别约定:
1、本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双方商定的 通 道 区域(或工程)使用,买受人不得销往其它市场。
2、买受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出卖人缴纳人民币 整(¥: )作为产品流向保证金。
3、出卖人将不定期对水泥流向进行抽查,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做好流向抽查工作,经出卖人查证认定买受人存在窜货行为的(窜货认定依据包括现场水泥包装袋、发货单据、车辆运行轨迹、证人证言、相关现场照片等),处理如下:
(1)买受人的窜货数量按窜入地价格进行结算,且窜货数量不计入当月及年度折扣统计销量;
(2)按不当得利(窜货数量窜出地与窜入地价差)的5倍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在买受人流向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年度内发生3次及以上窜货行为的,终止合同履行或解除经销协议。
4、合同终止或结束且买受人没有违约时,出卖人在合同终止或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流向保证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出卖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022水泥胶砂相关实验心得体会简短二
出 卖 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人:(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1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xx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水泥胶砂相关实验心得体会简短三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gb175—20xx标准。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
交货地点:卖方工厂交货,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委托提 货车辆在卖方工厂提货期间,因装运袋装水泥整包、盖篷布、或移动车辆等业务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运输单位负责,卖方不负责该等责任和义务,与该等事项有关的一切责任由买方负责。
运输:买方自理;交货后一切费用(包括交货时的卸货费和运杂费)由买方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量办法:
水泥计量以卖方工厂磅单为依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水泥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水泥验收以卖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买方委托卖方取样,封存90天,在90天内,如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买卖双方将买方委托卖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由卖方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
水泥胶砂相关实验心得体会简短 水泥胶砂试样制作实验报告(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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