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五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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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以建设“最优支部班子、最优党员队伍、最优工作机制、最优工作业绩、最优群众反映”的“五个最优”为方向,扎实开展“最强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切实让广大党员民警、辅警拧紧信念“总开关”、把牢思想“方向盘”、开足前进“发动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转型发展、实现工作定位和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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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优”为标准,着力创建一批“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映优”的具有阆中公安特色的“最强支部”,着力锻造一支“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阆中公安铁军。“最强支部”创建具体目标是:
(一)支部班子优。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各(总)支部健全落实换届制度,按期举行班子换届选举,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推选到党务工作岗位,确保班子配置健全、干部素质过硬。按照“支部书记抓统筹,支委成员各司其职”的原则,细化支部班子成员责任,确保支部工作分工明确。支部班子要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强,党建工作有力有序;班子成员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团结协作好、群众威信高,“头雁作用”发挥好。
(二)党员队伍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员民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干事先锋,在引领全警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党员队伍团结和谐,党性意识强,创先意识强,做到忠诚干事、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工作中表现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在全体党员中持续推进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示范标兵”争创评选,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模范履职、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选树宣传典型,结合“七一”等节点,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员,集中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确保示范引领作用最大化。
(三)工作机制优。各党(总)支部严格落实支委会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谈心谈话、困难党员帮扶以及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夯实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增补工作,组织生活程序严密规范,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具有支部特色的支部工作品牌,形成“一支部一特色”。
(四)工作业绩优。坚决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南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的主体责任。工作中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努力用新思路推进工作、用新办法解决问题、用新手段化解矛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党风强警风”激励广大民(辅)警以最强信心、最大决心、最昂扬斗志投入战时各项公安工作中。
(五)群众反映优。持续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党员作风转变。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构建快捷便利的服务体系,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之中,加强调查研究、民意收集和群众引导,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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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各党(总)支部建设实际,坚持全覆盖、严举措、重创新、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创建“最强支部”工作。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成立创建“最强支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祝隆平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兰耀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抓好动员部署。通过全面部署,层层发动,喊响“最强支部”创建工作的口号,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创建“最强支部”工作变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分层分类抓好创建工作。各党(总)支部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五优”目标任务,找准创建“最强支部”的着力点,量化支部提升支部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抓好软硬件建设。同时,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分类分层指导,对软弱涣散党支部通过找差距、强弱项、明责任,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晋位升级,全面实现基层党支部质量整体提升、作用充分发挥。
(四)创新支部党建工作法。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具有阆中公安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法,广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评定一批“最强支部”。将江南派出所、看守所打造成省厅、南充市局最强支部。依据《阆中市公安局“最强支部”创建考核实施细则》,按照总量控制、年度评选的方式每年评定5个“最强支部”。被评为“最强支部”的党组织,市局将予以集体嘉奖,在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等评选中给予倾斜,并在队伍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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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全面创建“最强支部”工作的重大意义,“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是当前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主要载体,是政治建警、党建铸警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厅关于打造“五个最强”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总)支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最大政绩是带出一支高素质公安队伍”的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大力实施公安机关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全面开展创建“最强支部”工程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统筹兼顾、周密安排,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以各级党组织建设带动“最强支部”建设,用“最强支部”建设成果检验各级党组织党建水平。市局将对创建“最强支部”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纳入巡察工作,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三)抓好典型培育。各(总)支部要积极报送有关信息,广泛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切实发挥“最强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具有一定内涵、特色、措施、实效和影响的“最强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等进行宣传、推广,确保基层组织参与、党员干部熟知、广大群众了解,不断扩大创建“最强支部”工程的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阆中公安党建工作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二
20xx年,是新一轮省级文明城市考评年,是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申报年,为营造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民动手的良好创建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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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着力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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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宣传
1、设立专栏专题。在xx日报、xx晚报、xx人民广播电台、xx电视台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专栏专题,采取新闻综述、领导访谈、评论、图片摄影、网上论坛、曝光等形式,报道市委、市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宣传各级各部门努力改善民生、服务市民的经验做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作法,及时解答市民的关注、疑问,刊播《文明城市创建知识问答》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意见,反映社会上的各种陋习和种种不文明现象,激发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
责任单位: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播发公益广告。新闻媒体要精心制作和播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城市精神及文明礼仪规范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新风正气。xx日报、xx晚报要在重要版面高频次转载中央文明网展播的公益广告或自行设计不同内容和风格的公益广告;xx人民广播电台要发挥及时、便捷、互动的优势,在各时段节目中播发创建宣传语,加大文明礼仪知识宣传的份量;xx电视台要在每晚新闻节目前后播发l—2条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语,并在不同频道、不同时段播放有关创建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片。组织拍摄制作“文明行为规范”专题节目,以市民熟悉的我市道德模范人物为主角,以讲故事、寓教于乐的形式,教育市民如何遵守“市民守则”、告别“十大不文明行为”等。
责任单位: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3、加强网络宣传。xx网、xx市政府、xx文明网等要建立“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丽xx”专题页面,要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作发布文明城市创建专页或新闻链接,及时反映我市创建工作动态,同时宣传各种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和中央文明网展播的公益广告等。
责任单位: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二)社会宣传
1、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城区主要交通干道、重要部位及路口、主要街道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占20%以上。市建委要在城区公园、人民广场现有广告位各设置一块大型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在各建筑工地围墙按不低于墙体总面积的30%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市城管局要在火车站、城站路、北京路、槐荫大道、乾坤大道、交通路、体育路等路段现有广告位各设置一块大型公益广告;市公安局要在各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和交通护栏上设置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市交通局要在城区“四个出入口”、汽车站、公交站台现有广告位各设置一块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市文体局在人民广场群艺馆办公楼、体育中心现有高杆广告位各设置一块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孝南区要在南大市场、长湖加油站、永安加油站附近现有广告位各设置一块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市高新区要在孝汉大道现有广告位设置三块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规划局、市高新区、孝南区
2、公共交通宣传。充分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宣传作用,市交通局要在城区客运中心候车厅、购票厅电子显示屏和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公交车、出租车滚动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语,在城区公交车、出租车内的适当位置喷绘或张贴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在城区客运站出入口、公交站台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市城管局要在长征路每个公交站台各设置一块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3、窗口行业宣传。以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和执法行为,优化行业服务环境,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加强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公益广告等管理。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要督促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宾馆、酒店播放文明创建公益语,在服务台、客房、餐厅摆放文明创建公益宣传牌;市商务局要督促大型超市在超市收费处及出入口处张贴设置宣文明城市创建传标语,并在超市led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标语;市房管局要督促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栏;市工商局要督促有led电子屏的各临街门店滚动播放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各“窗口”行业要设置张贴文明创建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
4、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宣传。充分运用短信和彩铃平台,面向城区所有小灵通和手机、固定电话用户,适时发送、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口号、工作信息和文明行为常识,使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成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快捷通道。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
5、开展活动宣传。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直机关工委要督促各单位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利用周四学习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学习讨论活动,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先行者。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要以“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为主题,组织文明礼仪进学校活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市经信委要组织企业通过宣传栏、工作例会等形式,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市高新区、孝南区要以“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宣传形式,激发广大市民城市主人翁意识,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高新区、孝南区、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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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周密策划,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成立报道小组,分别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社会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用语要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所列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于3月10日前全面启动,公益广告设置3月15日落实到位。将对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三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公安派出所。
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职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一)本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本辖区内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依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
(四)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五)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通报辖区内单位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建立公众聚集场所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第十二条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
(二)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工作记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实地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情况,测试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情况;
(四)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移送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应有被检查单位主管人签字。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派员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助公安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所应每年组织公安派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列入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日常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的,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一)对公民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民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二)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依法应当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
(四)对公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上报本级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四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县公安机构设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市机编[2007]174号),结合我县公安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予以明确。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刑事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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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既是负责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领导机关,有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法情况。
(二)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
(三)搜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指导对国家危害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重大案件。
(五)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做好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收押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工作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民警教育思想训练等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公安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警卫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被装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县武装警察队伍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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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21个、监管场所2个、检查站1个。
(一)内设机构
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将内设机构分为执法勤务机构和综合管理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包括: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下设:综合信息科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下设:情报中队,反邪教组织工作中队。
3.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等项工作。
下设:治安管理综合中队。
4.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设:刑事侦查一中队、刑事侦查二中队、刑事侦查三中队、刑事侦查四中队、刑事技术中队、案件审理中队、缉毒中队、综合中队。
5.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下设:……..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和综合分析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对策工作;负责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指导互联网监控点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工作;负责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对策工作;负责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路的违法犯罪案件。
8.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制定处置各类群众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参与处置工作;参与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等项工作。
综合管理机构包括:
9.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下设:纪检督察科、综合科。
10.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11.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派出机构
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炸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等项管理;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节纠纷;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并破获刑事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项工作职责。
全县设21个派出机构,即:…………
(三)监管场所
1.××县看守所
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做好监视设施建设和管理等项工作。
2.拘留所
负责对有关部门依法决定执行拘留人员的拘押、管理、教育等项工作。
(四)…公安检查站
负责首都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邪教组织、法轮功顽固分子进京滋事活动,充分发挥“护城河”作用,有力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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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公安系统专项编制260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检查站科级以下领导职数142名,包括由副科级高配为正科级的职数20名,副科级职数95名(含由股级高配为副科级的59名),估计职数27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检查站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一览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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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检查站的机构规格。按照市编委《关于规范全市县公安机构设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政工监督(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害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安匠公安检查站和各派出所均为副科级规格,其他经批准设置的机构均为股级规格。
(二)县级公安机关干部待遇。为了使公安机关在规范机构设置时干部待遇不降低,根据相关文件,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主任高配为正科级,副主任高配为副科级;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队的大队长、教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大队长、副教导员高配为副科级;看守所所长、教导员,安匠公安检察站站长、指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所长、副站长高配为副科级,下板城派出所,县城管理派出所所长、指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所长高配为副科级,帝贤公安分局局长、教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局长高配为副科级;其他经批准设置的股级机构的正职高配为副科级。原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人员,改革时未在相应岗位任职的,可保留原待遇。
(三)县级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按照科学配置警力,提高警力效能和确保警力下沉的要求,县级公安局机关警力要占县级公安总警力的15%;基层所队警力要占县级公安总警力的85%;派出所警力原则上达到县级公安总警力的40%以上。
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总体工作部署,在总结本单位学习教育环节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为全面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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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关系到队伍教育整顿是否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把握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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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净不纯思想。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增强不敢腐、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净化思想、筑牢防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二)清洁队伍肌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队伍,维护队伍肌体健康。
(三)清底顽瘴痼疾。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滥权枉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彻底清理,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清新警营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队伍管理制度,推动干部轮岗交流、能上能下、有进有出,激发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警营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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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激发自查自纠的内生动力
1.思想发动凝聚共识。要层级进行思想发动,运用集中部署、层级动员、逐级压实等方式,深化思想发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班子成员做好分管一线民警辅警思想工作;党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做好本部门民警辅警思想工作,着重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从法、理、情入手,统一全警思想认识。
2.学习规定用好指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禁止性规定进行反复学习讨论。
3.实事求是自查自纠。结合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求,对照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开展《排查个人事项报告表》政策解读,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实事求是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避免填报错误,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作出郑重承诺,签订责任状。
4.综合措施营造氛围。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解读身边典型案例等方式,搭配集中观看《忏悔录》《纪委宣传微电影》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辅警深刻体悟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5.政治生活对照检查。要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常掸思想灰尘,常问初心使命,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召开党支部班子查纠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用良好的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二)切实发挥组织查处的震慑威力
6.广辟渠道征集线索。要通过广泛张贴公告、线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线索意见收集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采取走访相关部门和案件当事人、函询核查、开辟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扩大线索收集范围,深挖和掌握违纪违法线索。
7.认真核查信访线索。对收到的涉及公安民警辅警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线索、相关部门移交的信访问题线索等进行全面清理,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结果。
8.严格开展专项清理。开展保候审保证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专项清理,督促整改清理发现的问题,发现、掌握、移交违纪违法线索,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运用。
9.以案促改规范执法。针对梳理发现的问题案、瑕疵案,检察院通知纠正、执法监督通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和有重大疑点的案件,以及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四不”问题专项整治中查找的问题,逐一解剖,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建章立制。
10.系统梳理全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组”要对举报线索逐一梳理筛查,把指向明确、事实清晰的线索筛选甄别出来,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组织重点案件攻坚,查深查透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纪违法重点案件,摸排公安内部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11.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筛查、接收、受理公安内部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按照管理权限调查核实、分流交办,作出正确明确的结论。对调查核实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三)有效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综合效力
12.系统推进整治行动。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滥权枉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理想信念不牢、责任担当不强、能力本领不足、纪律作风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民警辅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整治,重点整治执法不严、侦查不深入不到位、利用刑事手段违规干预经济纠纷、“枪车酒赌毒密网”问题开展行业治理。
描写公安方案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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