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缺货预警报告范文 商超缺货预警报告范文怎么写(五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商超缺货预警报告范文一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双赢、共担风险的厚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此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销售推广由甲方生产的商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 省 商超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计事宜并签订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销售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公司资质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按6%的点数增收。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商超享有独家销售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经销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经销同品牌商品。
6、甲方有权利监管乙方在超市的陈列形象及人员(特别是导购人员)的配备问题,时间由乙方在商超摆放完陈列及导购上齐以后通知甲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经销商品在经销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功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经销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请款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再经销同类产品的第二个精油皂品牌,如发现则视为违约。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说明业务汇总进展及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以备工厂做更详尽的活动支持与产品更新。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 地区统一价格,若出现低价格抛售或恶意串货至别的地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严重者要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问题。
7、乙方须大力加强导购及市场销售,第一年完成最基本____万的订货额,第二年____-万元,第三年保持并呈递增长的趋势。
8、乙方不能出现冲货,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就追乙方及第三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的最近的物流点(不含送货上门费用及卸货费用),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由第一次订货起先垫付费用,垫付费用从第二次订货中以产品进行兑换,以次类推.垫付费用必须提供甲方抬头的发票给到乙方,方能抵消核货,每月的xx年时间内满足以下条件:
6、单批次订货低于1万元订货额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市场维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内不受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经销范围以外的任何跨区域销售商品行为。
八、退换货标准(详见丹葶公司经销商退换货管理规定)
1、甲方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滞销品退换货制度:半年制返货,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乙方不得私自将货物退回
2、商超以内发生的丢失及损耗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在收到退换货商品后并核实无误,即日将退货商品的货款在经销商二次订货中以货补填充过去。
4、如退货商品受到破损,开封,潮湿,则甲方有权拒绝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2、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超过连续六个月内没有订货,视为违约,必须返回甲方投入的商超的条码费用,自动终止合同。
十、合同签订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各提供一份公司资质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法人代表:地址:
日期: 日期:
2023年商超缺货预警报告范文二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bf--20__--011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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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缺货预警报告范文 商超缺货预警报告范文怎么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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