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 交警执勤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一
1、统一电子版执法文书。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机关业务科、队、各县级局的执法办案文书,统一全系统的案件办理模式。
2、完善全系统行政执法办案备案制度。为了便于市局更好的掌握县级局案件办理和行政处罚情况,也便于市局领导掌控全市的执法动态,今年继续完善和执行该项制度。
3、继续完善自由裁量规定。为使行政处罚更加客观公正,我科与业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定量包装商品、汽瓶安全监察规定、条形码、3c、工业产品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规定。对于已制定好的自由裁量规定要把好关。
4、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今年下半年对全市各县级局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内容包括:执法文书规范化、办案质量等。对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5、召开案例研讨会。拟于今年年中召集全系统的案例研讨会。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将岗位引向深入。
6、严把案件审理关。根据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案件的审理关,对于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决不将就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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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突出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宣传工作方法,采取有效宣传措施,多宣传报道深层次、高质量、影响大、效果好、频率高的质监新闻,建立起以电视新闻、广播电台、报纸、刊物和网络为主的宣传阵地,努力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有新突破、新成效,提高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要综合利用质监系统宣传资源。要求各单位要积极梳理、提供各类宣传素材,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并及时报送市局、省局宣传工作机构。各县级局在报送各类政务工作信息给市局、省局办公室的同时,要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局法规科(新闻报道专用邮箱)和省局法规处(新闻报道专用邮箱),以切实反映质监部门工作动态;重点执法打假案件查处情况原则上要向媒体公开曝光,但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开展监督抽查的情况,特别是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和企业的,要按《产品质量法》规定,报省局法规处,由省局统一对外公告。
3、要实行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宣传通讯员撰写的稿件,经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宣传通讯员名义或与新闻记者联名直接向新闻媒体投稿,凡向省级以上媒体投稿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局法规科和省局法规处新闻报道专用邮箱。市局各科(室、队)和县级局新闻报道的任务数详见附表。
4、要建立宣传工作通报、考核和奖励制度。一是实行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要求各单位于每月4日前填写《新闻宣传统计报表》,将上月本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特别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新闻报道情况,报市局法规科,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视为当月未发表报道。二是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考评。市局在年终行政执法和打假责任制考评中,将宣传工作单列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三是落实奖励制度。市局每年开展评选质监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宣传通讯员、质监好稿件好新闻等活动,对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有关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化州市委办公室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化委办〔2018〕11号)文件精神,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大普法格局,实行南盛街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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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强化街道普法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教育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为加快实现南盛经济建设和平安建设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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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南盛街道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南盛街道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社会公众法治素养。
(三)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南盛街道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的街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街道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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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我街道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村(居)和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南盛街道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根据行业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五)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人员和律师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辖区各类宣传阵地和设施,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工作。在巩固南盛街道宣传栏、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七)强化部门之间联动普法。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力做好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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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各部门要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关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推进。
(二)定期督查,严格考核。采取定期督查、民意测评、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的依据,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推广经验、典型引路。对于在普法过程中的好做法将及时予以推广借鉴、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于重视法治建设,执法人员素质较高,保持较长安全记录的部门和个人将挖掘典型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执法人员自觉崇尚法治理念,树立安全执法标兵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有关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三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xx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卫长效保洁两条主线,抓好体制改革、市容管控、环卫管理、队伍建设和“三改一拆”等五方面重点工作,积极助推经济实力强、特色功能强和生态美、生活美的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截止9月底,依法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共1653起,开展集中整治328次、执法力量3658人次,办理行政审批233件、广告5153份,咪表人行道违停抄告7911张,办结*建议和政协提案26件,受理信访举报件7902件,处置生活垃圾176654吨。现将上半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提品质、建常态,市容环卫“成绩单”可圈可点
(一)攻坚“四大役”,有效提升市容秩序管控
一是强化示范路及保序路创建。化整为零,新立坐标,确定省级街容示范街1条、市级示范路7条、市级保序道路5条,16处地段为重点敏感区域。并自觉拉高标杆,深化责任落实,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对水果店、铝合金加工店等重点行业、地段、时段街面管控能力。累计更新维修硬隔离设施106处,教育跨门占道商户860余户,劝离流动摊580余人次,暂扣流动摊159起。
二是强化户外广告整治。重点整治各类擅自设置、不规范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环境的屋顶广告、大型支架式广告、墙体广告及店面招牌、标识标牌等户外设施。累计上门入户登记宣传800余次,拆除道路两侧广告120余处,并在拆后进行外立面的美化、亮化。出台《关于构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管理、运行等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智慧*功能。完善部门联动,突破瓶颈制约,今年协同网络单位扩展至42个,建立运作石浦分中心,街面高清视频新增至45个并接入3278个公安视频,有效扩大智慧*工作覆盖面。强化服务民生,受理各类案件26785件,结案26324件,按期处置25335件,按期处置率94.59%和处置率98.28%,完成视频督查1482件,路段督查1985件,96310热线投诉312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处置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打好“组合拳”,城乡环卫保洁统筹推进
一是落实日常保洁。持续推进道路清爽行动,实行“人扫、机扫、冲洗”三位一体的15—18小时动态保洁,城区总机扫率达55%,主要街道机扫率约75%。加大人行道、背街小巷细化管理与作业力度,消除城区保洁盲区。建立30分钟到现场快速处理机制,有效执行应急任务50起。获得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市容环卫行业竞赛中获得“市容环卫杯”获奖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是加快设施建设。严格抓好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整改提升工作,全部完成进场道路项目、封闭式管理围栏及大门工程、调节池加盖工程等配套工作,雨污分流系统二期正常使用,沼气综合处理项目运行良好,日发电量约3万度。会源环卫综合服务站进行土地政策处理阶段,白鹤中转站土建工程已全面完工,生活垃圾生态化循环改造项目于9月正式移交第三方机构管理,并逐步启动建筑装潢垃圾生态化循环处理项目。完成智慧环卫管理系统二期,各项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是完善垃圾收运。中心城区推行果皮垃圾、餐厨垃圾上门直收处置试点,城乡结合部地区接轨主城区实行垃圾以桶换桶收运。平稳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置,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置单位达70家,日收集处置量9吨左右,残渣4.5吨,并对残渣进行生物处理,有效解决终端处置问题。
(三)绘制“路线图”,改善城区静态交通秩序
一是严格执法,提高路面查处率。成立人行道违停查处网格小组,实行定人、定岗、定段,进一步密集巡查频次,充分利用智慧*视频抓拍,点、线、面有机结合,整体推进人行道违停查处工作。今年以来共抄告人行道违停车辆8652起,有效改善人行道停车秩序。
二是人性管理,改善执法外部环境。创新以管代罚模式,对城区内非主干道路段、区域下发温馨提示卡3000余张、点对点开进行短信提醒,督促市民主动纠正违章行为,引导正确停车,教育劝离违停车辆9000余车次。新增机动车公共泊车位500余个,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限度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三是智慧引领,探索违停治堵新模式。11月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智能化停车系统建设,运用“手机app 地磁车辆检测器 视频抓拍 巡逻车识别”技术,基于覆盖城区主干道及主要停车场车位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建立起集停车服务、停车缴费、车场联营、车位信息发布、停车诱导、违停抓拍、监管执法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诱导系统,力争于今年12月前建成后台系统及一期1000个智能化停车泊位,淘汰更新城区老旧咪表设施设备。
二、突出抓治理、谋精细,重点工作取得“大成效”
(一)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一是紧盯疑难点,高压管控严把源头。加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全程许可管理,开工前实行预告知制度,规范处置申报、方案报备、清运发证等审批核准工作,共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9件,处置建筑垃圾569620.04立方。二是把握着力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乱倾倒多发点、清运车辆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集中整治110余次,排查乱倒乱排、无资质清运、擅自设置消纳场地等案件线索49起,其中立案40件,结案36件,定点设卡检查31余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48份。三是找准切入点,有效破解处置难题。积极协调拓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全面落实好大目湾区块、道人山区块两处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探索建筑泥浆资源化利用渠道,积极扶持泥浆现场干化和工厂化干化项目,多举措破解工程项目建筑泥浆处置难题。四是抓好关键点,整治治理双管齐下。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互通建设工程开工信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与镇乡、街道建立农居民建房信息传达机制,加强农居民建房垃圾乱倾倒治理。统筹建立常态执法巡查,快速处置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二)稳步推进“一打三整治”。一是精管理,明晰责任。对城区范围内四个菜市场定期开展巡查管控,加强夜间执勤,加大巡查频次,组建菜场网格管理小组,实施菜场无休息日执勤。二是强整治,扎实推进。延伸管控触角,延长执勤时间,实行错时上班,盯牢“街巷市场”、“马路市场”,共开展专项集中整治28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查获违禁渔获物564.8斤,流动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固成果,长效管理。强化督导考核,严格督促各属地中队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从管控力量上、管控时间上、管控布局上全面营造严打、严查、严管的高压氛围,使“一打三整治”工作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
(三)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出“微信 上门”模式。通过列好清单、线上服务、微信咨询等方式,打造“微信指导 上门服务”模式,累计通过手机微信预审批平台办理审批事项64件,通过微信回复咨询70余件,事项办结率为100%。二是梳理事项做好“减法”。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全面梳理,取消人行道临时行驶、停放机动车审批事项及不必要、没有明确规定的13项申报证明材料,限度缩短承诺办理时限。三是实行现场审批制度。对门面装修等临时占道审批事项实行现场申报制度,进一步减少申报时间,让办事群众跑变成工作人员跑。
三、积极破难题、激活力,专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三改一拆”硕果累累。以城中村改造和拆后土地利用为重点,以“四边三化”、“治危拆违”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动“三改一拆”向纵深挺进。截至10月底,完成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339.39万平方米,占年目标任务的377.10%,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5.35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7.05%,拆后利用率为79.46%,各单项任务均超额完成。并于5月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无违建县”,18个乡镇全面创建省首批“无违建乡镇”。一是专项治理稳步推进。深入一线排摸,掌握违建底数,全面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设施农业用房、工业企业内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周边环境的违法建筑等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全面监管狠抓长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增违建管控相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落实好新增违建月报制度、“四到场”制度、农村建房动态信息监管等,及时处置22处新增违建,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工作效率较20xx年有了提升。三是统筹结合强化提升。深化“四边三化”“两路两侧”专项治理,开展整治问题“回头看”查找出117个新问题点位,并逐一整改到位。同步开展盛宁线、环港公路的省级精品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全面完成s19甬台温高速复线象山戴港出口的形象提升工程。
(二)“环境保护”稳步开展。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5件次,均已全部办理及回复。深化落实五水共治“河长制”,开展“剿劣”攻坚战,一把手每月定期带队对西大河开展巡查,对各类问题逐一整改整顿,并落实专人负责好巡查管控工作。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巡护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向河道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清理城区河道地笼网50余只。组建“河小二”开展志愿服务,由协管员、*义工、青年干部组成,采用“2 4”河道巡查模式,组织8次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劝导不文明现象30余起,清理河道沿线垃圾50余袋。
(三)“垃圾分类”稳步实施。宣传动员先行。以媒体平台为载体,开展系统性持续性宣传,累计推送分类常识、资源化利用小窍门等信息80余条,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进小区、进农村培训活动约40批次,受众8000余人次,印发宣传册2万册及相关资料8000余份。工作机制跟进。组建专项工作班子,并落实中心城区100余个督导员和30个保洁员,开展入户指导和楼群分类成效检查,基本建立起垃圾分类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分类收运等工作体系。今年以来,中心城区22个小区、119家企事业单位和镇乡86个行政村已先后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居民数3631户,农户约18000户。配套保障完善。调整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增至48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完善设备保障,积极落实专项经费,配设户内厨余垃圾收集桶3631只、户外四分类收集桶255只,落实5辆厨余垃圾收运车,建成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确保垃圾分类从源头到终端的无缝对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查3次,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坚持施法治、促民生,行政执法得到“深发展”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主动加强与职责划转部门的协商对接,接收人防(民防)、城乡规划等已划转职能,依法开展市容环境、工商行政等13大类涉及260项职能工作。精简机构、扩充人员,明确机关6个科室、直属3个中队、智慧*及县环卫处,新招录28名公务员、17名事业人员、65名协辅人员,组建10个镇乡(街道)派驻中队并做好人事调派,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体系。
二是抓实规范化队伍建设。实施兼职法制员制度,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14次,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建立9只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强化要素保障,细化内部管理,统一标识执法车辆、配发*及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勤装备,力争年底全部通过市中队创建。
三是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落实现场执法记录仪发放,逐一配备并要求执法过程中全程视频记录执法过程,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以市网上办案系统为依托,大力推进传统纸案卷向网上电子卷转轨,做到案卷记录电子化。
五、从严肃作风、管队伍,执法铁军展现“新风貌”
一是严字当头,锤炼干部队伍优良作风。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两学一做”、正风肃纪等学习教育为依托,坚持领导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强化领导班子团队向心力、凝聚力。积极配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查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剖析自查,找准症结、抓好整改。落实“三会一课”、每周学习日等制度,采取封闭集训、学习讲座、案例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化正风肃纪检查,落实婚丧礼俗整治,突出经常性常态化教育,今年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5次,对9名违纪人员进行问责。
二是细上着力,打造履职尽责执法队伍。充分贯彻落实“721”工作法,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高效解决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累计共接到各类民生投诉多达300余件,投诉事项涉及房屋装修、噪音污染、小区绿化、露天垃圾焚烧等多个领域,执法队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为群众化解矛盾,实现了执法手段从单一处罚向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转变。
三是实字托底,营造和谐良好执法环境。继续开展县“孙茂芳式‘五小’服务先锋一月一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义工力量,组织开展慰问结对困难群众、环卫工人、退休党员,卫生服务进社区,垃圾分类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形象。强化媒体合作,通过完善政务网站建设、新闻媒体宣传等,全方位展示*工作新思路、新成效,共在省、市、县报刊杂事发表报道78篇、电视新闻8条、各类综合型网站宣传报道45篇、各类微信公众平台发送动态消息90余条。
今年,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改革工作还需深入推进;二是现有城市管理水平与“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的建设目标尚有差距,城市治理能力还需提高;三是队伍现状还不能满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明年及以后的工作中逐一加以改进和提高。
有关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四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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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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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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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有关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五
xx年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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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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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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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把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和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有关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交警及收获 交警执勤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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