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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安严格规范执法心得体会(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2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身份证号: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哈镇小太阳幼儿园保安工作。经《共和国合同法》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按时间开门、关门。

2、工作时间不得离岗,离岗时有人顶替才能离开。

3、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有礼貌,不聚众聊天。注意仪容仪表,讲究团结协作,值班时间不得脱岗、误岗、擅自调岗。

4、幼儿入离园时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在门前巡视。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幼儿走失一次扣工资3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法律及刑事责任。

5、工作时间不得接待自己的朋友入园,严禁各类商贩入园。值班期间严禁打牌、酗酒。

6、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或出示证件后经允许方能入园。维护幼儿园大门口的正常秩序,保证园门口及周边的畅通。

7、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8、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每天下午幼儿全部离园后,要检查各班门窗和水电安全工作,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园长。坚守岗位,及时发现、堵截各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幼儿园治安防范工作。

9、幼儿园财产物品,未经园长同意禁止带出。

10、上班时间,任何人离开幼儿园。保卫人员都须询问教职工离开幼儿园的原因,并做好登记。

11、随时接受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1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留宿他人或擅自存放他人货物。

13、如园内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火灾、破坏财产等事件后,应沉着处理,并同时报告园领导处理。

14、乙方不得参与干涉幼儿园管理,更不得与幼儿园老师和学生家长发生矛盾。

二、薪资及福利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执勤装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合计每月工资元整,工资发放时间为:在当月的月底发放工资,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3、乙方同意从工资内扣除元(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押金到合同期满时,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全额退还。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作出惩罚,对乙方在工作中确有成绩的,将予以奖励。

三、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背劳动纪律,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3、故意或者过失泄漏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4、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侵害的。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双方应该在合同失效之前的三十日内提出关于续约与否的决定,如双方均未提出,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五、雇佣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17年8月,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某大队政委职务,现将我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围绕大局作为开展工作的立足点。

我感到,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必须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在这方面我注重把握三点:一是注意加强对党的十*大等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素养、政治鉴别力;二是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学习和研究有关文件,把握党和国家的政治走势和基本态势,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三是紧紧围绕公安大局做工作,把落实支队党委的各项部署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支队党委议定的事情坚决落实,保证政令警令在自己工作涉足的范围内畅通,这一点在大队开展工作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理清工作思路,注意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

基层大队是支队派驻城区、负责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上任以来,本人主要分管政工工作。我认为,作为基层大队的政工领导,必须按照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所任职务的岗位职责。为有效地发挥所分管部门的职能、履行职责,我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五点:

首先,凡是支队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情,积极主动办,力争办得快、办得好,保证办事质量。

其次,深入研究,吃透情况。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在勤务与业务管理、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与改革和基层党务工作等方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带倾向性、方向性的东西,加以分析形成自己的观点,以口头或文字等形式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尽可能地提在领导之前,为其提供决策依据。如某大道、某大道等主干道塞车问题,我多次主动与大队其他领导以及支队有关职能部门同志到现场,针对现状,不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通过增加警力保障和完善交通设施,尽可能地解决问题。

其三,注意与支队和大队领导、各中队、支队各处室以及各有关单位主动沟通情况,把工作做在前面,取得理解与支持,如对于民警量化考核的标准问题,我在前任领导所定标准的基础上,在工作量、工作职责、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在队务会上与同志们一起讨论,形成统一的意见,取得了干部们的支持,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较好。

其四,我认为,小平同志指出的“领导干部就是服务”的观点,为我们如何当好领导指明了方向。所以,一年来,为注重强化自己和负责内勤管理方面工作的同志的服务意识,从思想上确立内勤管理部门就是为基层民警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的,必须心系民警、关心民警生活与疾苦,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尽可能把内勤管理部门办成“民警之家”,使民警有问题、有困难敢于找领导、找内勤管理部门,尽量减轻支队党委的压力,因此我做到了:凡遇到同志们来谈思想,在工作、生活等方面要求帮助的,只有没有很特殊的事情,我都能耐心听完,并帮助理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此外,我还坚持了以前制定的关于内勤人员加派辖区岗位的做法,有效地充实了警力。

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一年以来我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下面几项:

第一,在支队党委和支队领导的领导下,抓好大队政工工作。通过积极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坚持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尤其是党的十*大精神以及业务知识,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坚持定期组织政工人员进行队伍分析,了解和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坚持抓好党建和团组织工作,以新思路抓好党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以及发展党团员的工作;今年以来,还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严格抓好“五条禁令”、公安机关大讨论等活动,积极组织民警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重点加强对“立警为公、执政为民”转变执法思想观念的教育活动,使某大队的队伍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二,认真抓好大队勤务业务工作和分管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经常深入中队和岗段、路面了解掌握情况,掌握和熟悉与勤务工作有关的实际,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认真总结经验。在工作中做到亲力亲为,组织、带领和指导民警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疏导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对于警卫保障工作做到思想和行动上的“双重视”,根据新时期警卫工作新模式的要求,积极组织民警开展讨论,做到心中有数,并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确保交通警卫对象、车队的安全和道路畅通。

第三,重视“科技强警”,抓好道路交通设施的改造和完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日常工作中,我对道路交通设施的作用十分重视,到某大队工作后,我在前任领导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与支队勤务管理处、科技设施处等职能部门的沟通,积极抓好信号灯、道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的建设和安装工作,先后在某x路至某x路段安装了三个信号灯,在某某路口安装了隔离栏,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的发案率。今年以来,我还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联系市政、建委等职能部门,对辖内某路、某大道等事故黑点、堵塞点进行改造,有力地促使辖区交通秩序朝好的方向发展。

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作为基层大队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我所做的工作头绪多,情况比较杂,而且牵涉到每个人的利益,政策性、时间性都很强,而现实又是人员少,经常要加班加点。我深知“自身正,不令而行;自身不正,虽令不行”的道理,感到要带好队伍,做好工作,就必须从自身做起,在勤政廉政方面做出表。因此,在工作中我常常和大家一起干,同时,由于白天忙于事务,往往是利用晚上时间处理文件,有时因工作紧张而累病。

在廉政方面,能够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自己,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吃请,不请吃,在生活待遇上不攀高,在住房、办公、坐车等方面不搞特殊化,对家庭和身边的工作同志严格要求,照章办事。

今后,我将继续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十*大精神和方针政策,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使自己和全体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大精神上来,以十*大精神凝聚警心,武装自己和民警的思想,增强工作干劲。同时,要坚持政治建警,以党建带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认真贯彻十*大关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大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队伍,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此外,我还要发扬自己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找出存在的差距,不断加以改进,在支队党委和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大家共同努力,使天河大队工作再上新台阶,也希望在座的同志一如既往,对我的工作给予支持。

以上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谢谢大家!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根据公安局、处贯彻部局1.28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切实加强责任感、危机感、使命感的“三查找一加强”活动中,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现将本人剖析如下:

一、思想政治觉悟有待加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我的立场是坚定的,对上级部署交待的各项任务能够较好的完成,对于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倾向和问题是坚决抵制的;其次作为一名基层的线路民警,我能服从领导的安排,实事求是的去对待工作,但存在片面认为我所是小所,春运只是大站、大所才有的事的现象,没有春运的紧迫感。

二、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作为一名见习民警,总体来说自己还是能够严格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是没有存在侥幸心理的,能够带头遵纪守法,不敢钻法律、纪律、制度的空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对酒、枪、钱、法、车等重点问题管控能力比较强,没有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倾向和苗头。在平时工作中有时也存在粗中无细的现象,工作不够深入,负责客运工作上欠缺统筹兼顾能力,大局观有待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存在心浮气躁,应变能力欠缺,经验还需向老民警学习。

三、生活、内务管理方面。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里,我能够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待在所部,有事会跟所领导请假报告情况,在外我也时常提醒自己是一名警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结交社会上的不良朋友,出去能够及时归所部。但是业余时间大多是荒废在上网、聊天上面,作为新警自己业务不熟,今后自己应该把时间用在提供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方面。

根据自我剖析中存在的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有效整改措施:

一是主动学习政治理论。作为一名党员,积极主动的去学习党的大政方针,用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并运用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做党的坚强盾牌。

二是提高工作积极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作为年起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发扬老一辈的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优秀精神,积极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切实帮助老民警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主动、及时的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大学期间虽然对公安工作进行了学习,有了初步了解,但结合工作发现铁路公安的工作存在线长、面广的情况,只有通过加强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警察技能,才能更好的把工作做好、做强,才能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为创建铁路绿色通道铺路。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根据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18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黄恩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爱杰 副局长

潘品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青霞办公室主任

李雄武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黎远明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宋福勇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新宁行政执法股股长

李 妍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梁 耘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勤玲 计量和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冯丹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悦研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农伟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升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农金丽 综合协调和应急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仁杰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 宇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越源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 涛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邓 敏 交易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人事股股长

彭耀峰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财务和审计股股长

林郁贞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凭祥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敏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庞斯华夏石市场市场监督所所长

许明珍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莉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霞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信息上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配合,对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防治药械质量、价格等加强监管,特别是要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的准入关,全面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立即组织市场开办方对家禽、动物经营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洁消毒。要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将违法案件或线索包括野生动物移交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按照“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的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三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了解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能力、库存储备和市场供应等情况,结合防治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加强市场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防控疫情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给予重惩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主要目的就是听取大家对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公安队伍顽瘴痼疾、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进理解、化解矛盾、赢得支持,进一步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现在我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实际制定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政治高于一切”,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切实铸牢忠诚警魂,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集中学习存在提纲式领学现象,个人自学存在针对性选学情况,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对新思想、新理念领悟不够深刻。二是从严治警责任仍需压实。队伍中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市局党委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责任还没有完全压紧压实。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党委班子坚持“固本强基求突破、实战能力求提升、警务创新求实效、公安事业谋发展”,公安在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实现了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连续三年一等奖的赶超跨越。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然存在三个差距:一是推动落实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没有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比如,在落实市委出台的警员职务晋升“退一补一”政策上,虽然反复研究、多次督导,但仍有3个县级公安机关没有落实。二是改革创新有差距。“双十大改革项目”虽取得明显成效,但没有形成服务监督中心这样有影响力、成为全省标准的品牌,公安改革整体排名由全省第一名下滑至全省第六名。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党委班子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但仔细对照中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虽然“大调研”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全省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但围绕公安转型发展广泛调研、深入调研上还需加强,对如何推进“三大转型”“四个方面转变”还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成果。二是全面厉行节约不够。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为追求最佳效果,在成本控制上没有精打细算,有一定浪费现象。

(四)在为民情怀方面。党委班子坚持“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体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三个短板:一是脱贫攻坚有短板。虽然联系帮扶的xx区xx村成功摘帽,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文化水平等方面做得不够,对个别贫困群众依赖组织帮扶、生产技术缺乏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打击防范有短板。虽然取得了“打击翻番、发案减半”的整体成效,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三是服务群众有短板。虽然“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公安机关前列,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

针对查摆出来的上述问题和表现,党委班子坚持从灵魂深处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

一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应是伴随一生的必修课。结合全面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我们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经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有的在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上,没有按规定做到位,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这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力武器”用好。

二是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但是班子成员大都长期在机关工作,主动深入群众较少,主动公开、主动沟通不够,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为民服务的领域和渠道上不够深入。这说明,我们在为民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将立说立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整改:

(一)坚定政治担当,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上抓整改。

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确保全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决打造最强信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忠诚、宗旨、法治、纪律“四项教育”活动,切实打牢全警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坚守纪律规矩红线。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践行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增强纪律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不逾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坚定责任担当,在强化严以律己、建设过硬队伍上抓整改。

一是加强自我约束净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堤坝,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二是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市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列出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时间表,完善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锻造四讲铁军。坚持把“带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工作的最高追求”,以“强能力、强作风、强执行,创满意”为内容的“三强一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全力锻造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公安铁军。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xx公安局作为承担全区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试点旗县单位,全县公安队伍高度重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最高站位、最硬作风、最严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试点工作。

一是各警种各部门迅速组织本部门民警系统学习部厅市各级会议精神,做到覆盖全警、不漏一人,进一步凝聚全警共识,充分认识此次开展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在新时代建警治警方针的重要举措。

二是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切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开展试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准确把握先行先试、突出重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的工作定位,着力突出强化学习教育、纯洁公安队伍、整治顽瘴痼疾、总结推广经验“四项任务”,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工作。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影响队伍纯洁性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全面从严,努力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务实创新,强化示范引领,努力打造试点工作样板,为全区后续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积累经验。

一是充分发挥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协调作用,研究制定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督导落实,强化宣传引导,迅速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与、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抓住关键点、找准突破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四个进一步”体现教育整顿成效。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了加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xx大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实行考勤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 考勤

第一条 全校教职工应热爱兰大、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严禁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的规定》,考虑到学校实际工作的特点,学校规定对实行坐班制的非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一律实行考勤;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的考勤主要以近期完成学校规定的标准工作量为依据。

第三条 坐班制人员的考勤实行签名制度。具体做法是:各单位选定专人负责考勤,每天上下班之前按时签名,各单位每月统计并公布考勤结果,年终统一考勤汇总情况报学校人事处。

第二章 事假

第四条 教职工如遇特殊事情,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内亲自去处理的,事前需请事假。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批。

第五条 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连续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教研室或科室一级的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在4天以上10天以内的,由系(所、室)和处(室)领导审批。

二、连续请假在11天以上或累计事假已超过30天还需请假的,由系(所、室)、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第六条 处理:

凡一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者其当月津贴停发,超过30天者,停发全部工资。

第三章 病假

第七条 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附校医院的诊断证明(须经院长签字,下同),填写病假条,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对请病假者,若当事人所在单位提到疑问的,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材料报校医院对诊断结果进行确认。

第八条 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职务工资和津贴照发,超过一个月,在两个月以内的,职务工资照发,津贴停发,病假超过2个月,在6个月以内的,自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1、工龄在20xx年以内的发给本人90%的职务工资;

2、工龄在20xx年以上的,职务工资照发。

第九条 根据校医院的诊断证明,教职工请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属长期病休,并自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1、工龄在20xx年以内的,发给本人70%的职务工资;

2、工龄在20xx年至20xx年的,发给本人80%的职务工资;

3、工龄在20xx年以上的,职务工资照发。

第十条 长期病休并已执行病假工资的教职工,病愈后要正式上班的,需持医院诊断证明,确实可以工作,方可上班。上班后一个月内暂发病假工资,确能继续正常工作的从上班之日起恢复原工资。否则仍执行病假工资。

第十一条 教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和因计划生育手术后必要的休息时间内,职务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十二条 因打架斗殴受伤者,在休息期间其津贴和职务工资停发。被打伤人的工资等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由肇事者承担。

第四章 婚假 产假 丧假

第十三条 教职工的婚假一般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安排在寒暑假的则法定婚假一律为3天。

第十四条 再婚教职工的婚假(包括一方是再婚,另一方是初婚的)也为3天。

第十五条 凡符合晚育要求,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规定,女教职工的产假为5个月,男教职工也可享受十五天的护理假。产假期满仍不能上班的,经校医院或其婴儿出生医院出具证明,单位领导批准,可按病假对待,但最多为一个月。

第十六条 丧假是指因教职工直系亲属、抚养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公婆或岳父母去世,本人办理丧事而请的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外埠的不包括路程,但路费自理)。

第五章 计划生育假

第十七条 女教职工产后一年内,凡自己哺乳婴儿的,在工作时间内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一次不能超过30分钟。也可将两次喂奶时间合并使用,但每次不能超过1小时。

第十八条 凡实行节育手术者,其休假时间和待遇按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探亲假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休假制度的教职工应该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凡在寒暑假探亲者,由本所在的单位负责人自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利用寒暑假探亲而申请在工作时间内探亲者,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人事处批准后方可探亲;副处以上干部探亲的报党委组织部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望对象应该是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父母或配偶。

第二十一条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探亲费用的报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徒工、见习生,在未正式转正前不能享受探亲假,学徒、见习期满转正后方可享受,上半年转正当年享受,下半年转正的下一年度享受。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外出(含出国、出境)期间的考勤办法:

一、因工作需要,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出差、参加会议等的,在外出之前应写出差报告,征得单位领导同意。否则,均按旷工论处。在统计考勤结果时,须附有关出差证明或报告。

二、公派出国(或出境)考察、访问、进修和攻读学位等的教职工,在出国境之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和人事处提供出国任务批件、离境时间等。教职工自费出国(或出境)留学、进修或探亲的,在出国(境)之前也应向本单位和人事处提供离境时间及留学期限等。上述人员的考勤办法及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学校关于出国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关于旷工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正当理由迟到半小时以上者;

2、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请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后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能按时到岗者;

5、请假理由经核查属编造、欺骗组织者。

二、教职工一个月内连续无故旷工3天的,当月津贴停发,职务工资按70%执行;连续无故旷工4天以上14天以内的,职务工资按50%执行。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精神,对连续无故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者,按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假期的计算方法是:病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事假则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第二十六条 凡按本暂行规定中有关条款需要处理应由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有关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20xx年我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强力攻坚消防安全瓶颈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管建并举,共建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努力增强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升发改系统消防安全综合实力。

一、加强领导,增强意识

成立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副局长;成员为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并按人事变动而及时进行调整。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制度。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召开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议。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二是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整改,杜绝火灾发生。三是建立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加强宣传。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借助干部大会、干部学习会、led显示屏、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大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着重宣传系列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各级消防安全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了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大检查的良好氛围,使发改系统全体干部提高了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照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全力做到隐患必除。

3、积极履责。一是把消防工作纳入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工作。20xx年我局根据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积极履职,向市政府申请福鼎市消防救灾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沙龙消防站)工程投资概算调整,待市政府批复后,立即予以批复消防救灾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沙龙消防站)工程调整概算方案,有力促进我市消防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落实上级部署。我局迅速传达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内容,并予以落实。印发《关于开展“利剑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关于开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范围内没有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个个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加大管理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值班应急工作,抓好日常监督,消除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安严格规范执法心得体会(9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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