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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 仲 永

2024-06-055

伤 仲 永(精选14篇)

伤 仲 永 篇1

  王安石

  教学目标

  1、积累文言知识。

  2、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4、揣摩精当的语言。

  教学重点、难点

  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教学时数:两课时

  自学内容:

  1、 查找作者简介。

  2、 读课文,正音、断句。

  3、 结合注译和查找工具书,翻译课文。

  一、了解作者。

  本文选用《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害相。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二、读课文。

  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采用比赛形式进行朗读,男女生比赛、小组比赛、全班齐读。

  三、译课文。

  小组组讨论翻译,提出问题全班交流,指定学生串讲课文。教师明确重要字词。

  总结文言知识:

  通假字:(1)扳,通“攀”,牵、拉。

  (2)材,通“才”,才能。

  词类活用:书,动词,写。

  意动用法:(1)父异焉。“认为……奇怪。”

  (2)邑人奇之。“认为……奇怪。”

  (3)稍稍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

  (4)父利其然也。“认为……有利。”

  之(1)忽啼求之。代词,指书具。

  (2)借旁近与之。代词,指仲永。

  (3)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指诗。

  (4)余闻之也久。代词,指这件事。

  (5)受之天也。代词,指通悟。

  于(1)环谒于邑人。“到”

  (2)于舅家见之。“在”

  (3)贤于材人远矣。“比”

  (4)受于人者不至也。“从”

  课文翻译: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未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当堂检测,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

  四、学内容。

  小组合作选题:1、将全文划分为两部分,并思考分别运用了什么表达方式?

  2、题目为“伤仲永”,“伤”是什么意思?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3、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哪个阶段是详写哪个阶段是略写?为什么要如此安排?

  4、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文中哪句话表明了原因?请分析本句,由此你得出什么结论?

  5、最后一段中心意思是什么?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请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思考: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各有什么特点?课文是怎样叙述的?

  3、三个阶段:

  ①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赋极高,如五岁时就“啼哭求之”。“书诗为名”,“指物作诗立就”,“文理可观”等。

  ②少年时期,才思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前时之闻”。

  ③青年时期。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泯然众人矣”。

  课文采用“闻”、“见”。“闻”的方式依次写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真实可信,有说服力。详写第一个片断,突出方仲永幼年聪慧,是可塑之才,有发展潜力,为后面的写他的退化作下铺垫,突出“伤”的前提,写其父贪利之举,点明"伤"的原因;略写后两个片断,引人深思,点明“伤”的内容。这样处理,内容集中而意旨明。

  4、方仲永由神童沦为平庸之辈的原因是“其父利共然,不使学”,把仲永当做赚钱的工具。荒废其学业,不能使其天赋用在学习上。作者认为方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进行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并由此引发天赋不如仲永之人如果不注重后天教育,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触。

  5、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指导学生体会本文在语言表达上,用词洗炼、生动。

  可从两方面体会:

  ①用词的精当传神。如第一段中写方仲永“啼求之”,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了索求书具的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环谒”一词把方仲永父贪利自得、可悲可怜的愚昧无知之态刻画得淋漓尽致。

  ②从全篇来看,行文也是笔墨极省,既高度概叙,以至难以再删一字,同时也富于文采,描写细腻,与文体特点相映生辉。

  教学反思:

  学生在学习中进一步的掌握文言文的学习方法,增强了语感,了解了道理: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本文作者为一位“神童”最终变成平常人而深惋惜,并发表议论,以此引发人们的思考。诵读与积累是我的文言文教学的两个基本理念。在这节课中,除了强调诵读外,我还十分注意指导同学们对知识进行积累,归纳整理,对学生在课堂上能自觉“温故而知新”的大加赞赏,意在让学生们重视文言知识的积累,并能做到举一反三。这节课上比较成功的一点是在最后的问题“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一个小小的问题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本来是要学生谈谈“从方仲永的悲剧所想到的”,学生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多角度、多方面地探讨了造成方仲永悲剧的原因(主观的、客观的,个人的、集体的、社会的),就这样,学生的思维在讨论的撞击中迸发出了创新的火花,课堂教学真正“活”了起来。认真反思本节课的得失,我认为本节课最大的可取之处,就是完全确立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充分培养了学生的自主探究意识。

伤 仲 永 篇2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二、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 仲 永 篇3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伤,哀伤。

  ●课 文 评 点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

  《伤仲永》是一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

  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本文的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

  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一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

  ●关 于 练 习

  一、回答下列问题。

  1.课文中的哪些话介绍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父利其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3.最后一段

伤 仲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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