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实用
机构编制管理事关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配置,涉及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有关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下面是一些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方法,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机构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等内容,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在机构编制管理活动中因为历史原因、现实需要和其他主观因素,使机构编制管理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级别。具体表现为:一是县(市、区)机构总数突破国家和省规定的机构限额;二是未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设立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提高其级别。例如,由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机构编制,但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三是未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或者提高其级别。
(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具体表现:未按规定报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例如,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擅自出台“土政策”,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混编混岗的问题。具体表现:一是行政机关以工作需要、编制不足、长期借调等为由,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二是调入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的行政编制身份。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问题。具体表现:各部门单位擅自招聘或录用编外工作人员,承担辅助性、临时性、季节性或特殊技术性岗位的工作,例如,在公安、教育、城管、市政、卫生、畜牧兽医、计生等部门单位,从事驾驶员、炊事员、公安协勤、环卫清洁工、门卫、收费员、打字员、兽医防疫员、计生工作人员等工作。
(五)单位和个人“吃空饷”的问题。具体表现:一是单位“吃空饷”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未按单位编制数和实有人数分别编制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二是个人“吃空饷”问题。指在编不在岗人员、已调离人员,以及被判刑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人员,仍在原单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
2023年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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