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实用
第一条 为保障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中的
安全
与健康,保证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是本校内部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工会领导下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一人,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三人组成,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共五人。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或需要调整时,由委员会讨论研究提出增补人选,报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后增补。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由工会承担。
第四条 本工作制度所指的劳动保护为狭义的概念,即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法律、技术、设备、教育及组织制度、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安全与卫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女教职工特殊保护三个方面。
第五条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权:
(一)向教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教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二)监督和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出现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收集整理有关劳动保护工
2023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实用
第一条为保障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是本校内部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工会领导下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一人,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三人组成,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共五人。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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