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精选
一、招生计划
1. 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为150名(不超过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2. 招生专业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均为师范专业。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及以上等级成绩的江苏省考生,均可以申请报考。
此外,必测科目考试等级未达到2a2b1合格要求的江苏省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申请报考: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 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作品、有发明专利授权者;
5.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者;
6.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2017年4月10日—20日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http://,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信息无误,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系统。
2. 邮寄书面材料
(1)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2)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职业的设想等,内容不超过800字,要求本人手写并签
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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