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汇总
第一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维护消防平安环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平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消防平安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演讲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与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
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外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㈡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防火平安大检查;
㈢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
㈣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㈤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有一名副乡镇长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一名专兼职防火人员,负责制定消防平安村规民约,进行消防平安巡查,普及平安消防知识。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平安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包括:
㈠将消防平安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依照乡(镇)人民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汇总
第一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维护消防平安环境。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平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农村消防平安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演讲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与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外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㈡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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