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大全9篇)
工程审计项目案例反映,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超概算批复,变更洽商未履行流程;招投标工作不规范,没有施工图就进行施工单位招标,虚假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不设下限导致恶意低价中标;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非法转包;主材和设备进场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材料浪费,质量和安全存在隐患;不按工程项目规律办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综合管理与协调能力低下导致造价失控等。以上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借鉴和引起高度重视。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由多方参与的综合性活动,需要各项目参与者相互配合协调,使各项工作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所以,工程项目所有参建单位都是审计对象。开展跟踪审计必须合理定位,以实现“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四大目标。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服从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包括进度、功能(质量)和投资,跟踪审计时必须明确具体要求,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开展工作,并加强对各建设目标分析与评价,做好各建设目标的平衡与优化。二是以投资控制为中心。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目标是控制投资,跟踪审计时应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开展,监督建设资金的运用、投资的'控制等,并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以流程为基础、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全面管理审计。审计主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审核、控制价及造价预算的审核、清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的审核、法律法规遵循性审计、所有参建方资质的审核、对监理单位的再监督、工程项目质量审计、主材和设备价格的咨询及审核、变更洽商的审核、进度款的审核、项目竣工结算与资金管理及防患资金风险评审等。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前期跟踪审计主要是对实施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建设项目法人制是否建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项目是否列入年度建设计划,资金来源是否到位,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户,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预算或标底编制是否符合定额规定,工程计价依据和原则是否合规、合法、准确;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大宗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其结果是否合法、公正;中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一致;职能管理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建立拔款会签制度、工程变更会签制度、无价材料会签制度以及会签的各级权限设置等,在项目实施时是否得到严格有效执行。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跟踪审计主要是对概(预)算执行及调整的真实性、合法(规)性进行审计:有无超概算批复投资、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项目是否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或因投标原因而提出不合理设计变更,此种现象在景观绿化工程和装修安装工程中较容易发生,因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投标单位会存在不平衡报价,中标后往往以各种理由使投标报价中低报价的内容通过设计变更变换;职能管理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如工程签证与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与价格控制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价村料定价等进行审计,审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结合现场施工进度,核实由施工单位上报经监理审核的月进度款支付计量报表,防止出现超进度付款现象;参加例会和涉及投资变更的各项会议,发表独立性意见,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理使用;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督促尽快处理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及时督促施工等单位做好工程造价与验收资料,做到项目完工资料能及时完整上报,以便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审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主要是对工程量和定额计价等进行造价控制审计:检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套用定额是否合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隐蔽验收记录等事项是否真实,材料价差是否合理,工程取费是否合规,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员、机械、质量、工期等是否履约;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竣工资料是否真实,竣工结算是否超概算金额等。
1、跟踪审计一定要定位准确。务必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构建和谐审计。在开展跟踪审计过程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既做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应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职能管理单位是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方,承担第一责任,跟踪审计应做到各司其职,避免越位引发的审计风险;二是只关注工程造价,不能动态地监督各阶段的全过程运作,也就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
2、确保跟踪审计工作高效地开展。首先,应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树立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其次,审计人员应充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跳出传统审计思维模式,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跟踪审计有效实施;再者,应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注重审计人员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质量。
3、设置审计查证作业关键控制点。开展跟踪审计时,应当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为主线,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实时跟踪。为保证跟踪审计质量,应对工程投资有较大影响的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在设计、招投标、签订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环节设置审计关键控制点,制订各环节跟踪审计细则,确保建设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总之,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方式,已在建设项目审计中运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应与经济成果。只要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与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工作密切配合,按照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要求,做到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在全过程审计中找准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内部控制审计为重点,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跟踪点,准确掌握审计参与程度,把握内部审计相对独立性的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跟踪审计就会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内部审计坚持“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突出矛盾服务”的方针,以《宁波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上级部门内部审计相关制度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继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落实三年轮审制度,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注重从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职能。
(一)开展学前教育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体情况及资金分配情况,是否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学前教育资金的去向抽查部分幼儿园财务情况,审查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性和财务合法合规性。关注幼儿园收费管理,关注收费的合理性,分析普惠性幼儿园是否存在额外的变相收费情况。
(二)开展三年轮审工作。梳理近几年内部审计覆盖的学校,对三年内未进行审计的学校进行财务审计,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学校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财务管理规范与管理、财务收支合规、资产管理及重要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项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情况等。
(三)开展学校图书购置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学校图书购置总体情况,购置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四)开展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教育局人事安排,确定校长离任审计项目,保证离任的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经过经济离任审计后方能离岗或轮岗,通过审计对离任法人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等方面给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五)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对以前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并进行回头看,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未整改问题、难整改问题进行了解与分析,形成审计整改问题情况分析及建议的书面报告,提交教育局审计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落实整改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保证内部审计程序规范,力求流程清楚、要求明确、质量保证。本年度在以前审计程序基本规范的基础上,主要加强两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性质、人员配备、资金状况、以前年度审计问题等进行调查了解,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方案,并组织审计小组成员进行讨论修改。
2、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审计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进行明确,保证审计进度与审计效率。
(二)发挥审计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年度工作安排,讨论审计问题证据分析及定性,汇报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沟通与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起“组织上联席,工作上联动,结果上联用”的工作机制。
(三)利用社会审计力量,探索社会审计力量与教育内部审计相结合的模式。在审计任务与人员不协调、审计任务与专业不协调的实际情况下,积极采用利用社会审计力量提高教育内审质量的办法。
1、强化委托审计的主体监督,教育局内审小组明确审计要求、重点内容、审计取证要求、审计报告要求,注重审计过程。
2、配备局内审小组人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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