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委关于行风评议情况的自查报告
武汉市交委关于行风评议情况的自查报告
武汉市交委主任 黄蔚堂
(二00二年八月六日)
根据省、市委和政府部署,省交通厅的安排,今年以来,市交委按要求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受委党组委托,我向各位代表和同志们作行风评议自查报告。
一、前段开展行评所做的工作
交通部门是今年省市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的正确领导下,在行评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前段行风评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作为省市行风评议的重点之一,市交委党组对这次行风评议工作非常重视,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部署。4月26日专门召开了全系统党员干部大会,进行动员,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系统共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36个,形成上下齐抓、左右联动的行风评议工作网络体系。印发了《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行风评议的目标任务、内容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对行风评议定时间、定内容、定责任单位、定工作要求。制定每周例会、定期检查、信息反馈等制度。共发出九期民主评议行风系列报导,及时通报情况、指导工作。
(二)层层动员,全员自觉参与。
为了扎扎实实搞好行风评议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交委印发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行评工作的宣传,积极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面。各区交通局、委属各事业单位共召开宣传动员会34场,举办宣传专栏49期,悬挂横幅108条,张贴宣传标语1800条。公交企业各单位共举办黑板报、宣传栏201期,悬挂宣传横幅434条,印发简报40多期,发放“司乘人员须知”8000份,张贴警示标贴6000余张。积极营造内外参与,全社会关注的行评氛围。
(三)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这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突出了三个方面的重点: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下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
(2)交通运输、城市公交管理情况;
(3)行业作风建设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情况。在评议工作中,交委把“自查自纠”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一是面向社会各界代表,开展问卷调查。发问卷调查表9535份,收集意见和建议685条。其中,交委行评办收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34条。二是由领导带队,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委领导分别带队上门走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和省交通厅,征求意见共42条。委属各单位分别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口走访了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共330条。三是向全省16个市(州)交通局发函征求意见。四是聘请行风评议员调查摸底。全系统共聘请行风评议员1121名,聘请行风监督员647名。从6月6日开始,交委聘请的23名行风评议员分6个小组,分别到委属各单位进行调研,为交委行风建设把脉问诊。行风评议员不仅听取开展行评工作情况,还与各单位共同探讨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如何把行风建设与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起来,与单位的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并就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五是设立投诉电话,听取市民意见。全系统共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8部,目前共收到举报投拆电话1182个。对通过上述五种方式收集到的意见,整理分类,将整改意见和责任对口分解,进行整改。7月19日、26日,交委又分别召开全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情况通报会和行风评议员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对提出的具体问题,当即责成机关有关处室调查处理。
(四)明确责任,实行目标考核
对民主评议行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区交通局对自己范围内的行风评议工作负直接责任,纳入党委、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整体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明确规定哪个单位(部门)出现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问题严重的,影响重大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坚持机关、党员干部、执法人员“三带头”,确保行风评议取得实效。
二、行评查找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交通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改革、建设、发展呈现出整体向上的态势。按照行风评议的要求,通过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自查,我市交通行风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表现在:
1、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级越规行使职权,乱罚款、乱收费客观存在。如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桥口区汉正街运管办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收费不开票、票据使用性质不符、收费标准不一”的违规收费、违规执法行为。
2、少数行政处罚存在程序不到位。如有的执法人员在进行公路规费检查时,随行执法车辆不挂执法牌,不在指定地点执法,随意上路强行拦车稽查。这种情况在部分城区和远城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新洲区运管所4月10日不符合程序的稽查行为,被国务院纠风办暗访组发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3、少数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不拘小节”,着装不整齐,有的甚至身着制服在公共场所抽烟、喝酒、讲粗话,影响了交通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行业管理不够有力
表现在:
1、观念更新不够,没有树立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服务呆板落后。如市客管处“4.26”投诉,工作人员面对外地来汉办事人员找寻失物的迫切心情,不能够急他人之所急,主动热情解他人之所难,而是按照不合时宜的工作程序,拒人于门外。
2、办事效率不高。审批、办证、处理投诉期限不能满足高效率的要求,在客管、运管及费收部门存在多头培训、收费和办证现象。尽管这是根据省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操作,但未能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提出好的解决办法,缓解出租车经营负担。
3、重管理,轻服务,窗口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客观存在。
4、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长途客运车辆乱停乱靠、兜圈揽客、倒客、甩客。在汉阳王家湾、汉口竹叶山地区还比较严重。对“黑巴”、“面的”整治不到位。
5、个别区管长途客运站日常管理工作差,环境及卫生状况勘忧,垃圾清扫不及时,乘客候车无序。
6、公路部门对公路路面养护不够,机械化施工程度不高。
7、对行业的规划发展管理缺乏宏观上、政策上的研究。如汽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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