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礼仪修养之语言礼仪规范8
(一)说明性条据
说明性条据,又称函件式条据,通常指用来传递信息、道明原委的条据。其作用主要是向他人解释、说明某一事情,或向他人发出请求。因此说明性条据具有更强的
礼仪
规范,要求在措词用语甚至使用上都要表现得谦恭、礼貌。说明性条据一般不写标题,但请假条除外。条据开头都有称谓,随后的正文、致敬语和落款一应俱全,与一般书信相同。
说明性条据主要有请假条、留言条、托事条、便函等四类。
1.请假条。请假条是指因病、因事而不能上班或不能按时上班,或者不能参加某项预定活动时撰写的用以说明原因的条据。请假条应由本人亲自撰写,若因故由他人代写的,应加以说明。机关单位应将基层公务员的请假条妥善保存,作为考勤依据,以便日后核查。
请假条除应写上标题外,其余格式与书信相似。正文中应详细说清请假原因和请假的起止时间。正文结束时应礼貌地写上“望予以批准”、“恳请准假”之类的话语。
2.留言条。留言条是指在专程
拜访
他人时因故未能与其见面,或是不能久候他人而先行离去时撰写的,向对方说明并道清事由的条据。留言条可托他人代交,也可置于交往对象易见之处。书写留言条时不必加标题,正文中应当多用礼貌用语,不可因未见到对方而有所抱怨。留言中应说清事由,或留下再次联络的方式。尤其是当双方从未打
公务员礼仪修养之语言礼仪规范8
(一)说明性条据说明性条据,又称函件式条据,通常指用来传递信息、道明原委的...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