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已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禁毒法》,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禁毒委有关通知精神及《南宁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主任副组长:。
。副县长、县禁毒委副主任。
。县公安局局长、县禁毒委副主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以及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禁毒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陆超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蒙启才、教导员韦建家担任。各乡镇也相应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按照
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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