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践与思考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践与思考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有力举措。近几年,我市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队伍中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工作中,十分注重实质性效果,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精神。新颖独到的选人用人机制,给全市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带来蓬勃生机。
一、摒弃“轰动效应”,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见到真实效果
早在1998年的时候,我市就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队伍中推行了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实践告诉我们,一项好的改革举措出台以后,要始终不渝地遵循其规则,而且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使其更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有永久的生命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换岗交流作为个人需要的“铩手锏”。比如,搞亲疏关系。使个人意愿通过“竞争手段”来实现;树立个人“威信”。新官一上任,就想给人以任人唯贤、大胆改革的形象。不管三七二十一,搞竞争上岗、换岗交流。不问效果如何,干部变动了岗位就是有新举措;摆改革“架式”。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形式上轰轰烈烈,实质上虚张声势。对权力要害岗位原班人马不动,只是把无关紧要的中层岗位拿出来搞竞争上岗或轮岗交流。如此搞轰动效应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换岗交流带来了负面影响。个别单位搞“感情竞争”,将一些能力水平一般、思想品德不好的人“撮合”到中层领导岗位上。由此人们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信任度下降了。为此,市委领导在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中层干部竞争选拔要网注重实际效果,要把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到各个程序和步骤,使民主化程度达到百分之百。
一是规范“一把手用人权”。在有关会议上,市委领导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江苏省党政领导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习,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同志如何选好人用好人提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用人权,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一起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求凡是市委机关和乡镇机关选拔任用中层正职干部,都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将竞争候选人或选拔对象提交组织部进行预审;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任用中层正职干部,也必须由人事局进行预审。组织人事部门对预审对象职务、年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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