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关救灾救济工作情况
全市有关救灾救济工作情况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救灾救济工作的紧急通知》(政办明传[20xx]14号)文件的精神,我局积极部署,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有关救灾救济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从村、乡、县民政部门到市民政部门的逐级报灾体系,实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灾情。
全市各地救灾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并从今年6月份开始全市实施了市县两级救灾联络员工作日适时在线、随时沟通情况、重大情况视频部署会商的信息化工作制度。
通过实施效果来看,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果。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与气象、水利、农业、地震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适时的灾情会商和预报预警,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此外,在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部署下,各地通过救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对易险乡镇、村屯进行重点监控,尤其是沿江容易发生洪涝和山区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村屯进行重点监测,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安全预警工作。各易灾乡村在救灾预案中已经明确救灾应急联络动员群众转移的联络组织和方式,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屯按照预警内容用广播、电话、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分头入户动员等有效形式发出通知组织群众迅速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落实灾情应急预案制度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之后,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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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有关救灾救济工作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救灾救济工作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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