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
我区天然草原占国土总面积的47.2%,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屏障,也是广大农牧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年5月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不断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天然草原全面禁牧封育,并不断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草原围栏等重点工程,大力推动牲畜养殖由自由放牧向舍饲圈养转变,天然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植被明显恢复,以舍饲和标准化规模养殖为主的现代畜牧业稳步发展,初步走出了一条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经济发展“互促双赢”的新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全境禁牧封育、山川互济、农牧互补,构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现代畜牧业良性互促长效机制,推动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禁牧封育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禁牧封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禁牧各项规定,加快推进退牧还草、草原围栏等重点工程,加快恢复草原植被,巩固和提高草原生态功能。
2.坚持推行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管理、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坚持责权利和管建用相统一。草原承包经营者在享受补助政策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对草原保护、管理、建设的责任与义务。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相结合。对补助的对象、规模、资金等实行“三公开”,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和维护好广大农牧民利益。
5.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相协调。把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促进牧区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加快构建“草原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的长效机制。
二、补助的范围、规模、办法及兑现程序
依照国务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区可享受禁牧补助、农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三项政策。
(一)禁牧补助的范围、规模、补助办法及兑现程序。
1.补助范围:全区22个县(市、区),178个乡镇和农牧场等。
2.补助规模:全区禁牧草原总面积3556万亩,年补助标准
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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