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应树立五种形象
基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应树立五种形象
基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应树立五种形象思想政治工作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进行教育、启发、引导和帮助的工作。在教育的主体与客体这一对矛盾中,教育主体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
就公安思想政治来说,教育的主体,也就是基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包括一线实战单位的政工人员对民警的影响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情、理、行三个方面。
行,就是政工干部自身做出表率,以自身的形象和实际行动感召民警。在三个方面中,行的影响最为关键。
无论是晓之以理,还是动之以情,最重要的是示之以行。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意思就是说德的流行比快马传递公文更迅速、更深远。
政工干部的一言一行是一种无声的命令,不由自主地影响着普通民警一言一行。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涉及“灵魂工程”的科学,从哲学的角度讲,政工人员及政工队伍,包括基层所队的政工干部就是这门科学的主体,是实施这项“工程”的关键。
我们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否做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工队伍的自身建设。因此,政工干部自觉地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是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新时期党和人民提出的更高要求。
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笔者认为政工干部要树立以下五种形象。
一、树立旗帜鲜明的“排头兵”形象作为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政治上的导向作用。树立旗帜鲜明的政治形象就是要求政工干部,改革开放越深入,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要讲政治。
同时要克服“与已无关,无能为力”等消极思想。在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新形势下,我国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呈多元化趋势,腐朽思想乘需而入。
因此,政工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人形容政工部门是“清水衙门”,只有具备了坚定的政治信念,才能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
其次,要坚持科学的政治理论。具体来说,就是要进一步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落实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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