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和完善劳动监察机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劳动监察机制建设
——对*市最大拖欠工资案得到圆满解决后的反思自今年3月11日《**日报》对我市最大拖欠工资案得到圆满解决进行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界人士对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有效举措表示敬意。同时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此次拖欠工资一案,涉及人数之多,涉及金额之大,为何要历时三年才得于解决?是劳动者不懂法;还是经营者不依法;亦或是有关部门不执法?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在对市劳动监察部门、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被拖欠者进行调查时发现,造成拖欠工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市拖欠工资现象,绝大部分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业,在这种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偏低,缺少法制观念,当其所在企业有拖欠工资行为时,一味地迁就、等待。当被拖欠额越积越大时,要么是老板逃逸,劳动者拿不到工资;要么是劳动者采取非法手段逼使老板支付工资。这两种现象的发生,都是因劳动者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案情越来越复杂,也影响了劳动监察部门的办案难度。二、企业经营者有法不依,只顾自身利益,视法律为儿戏。
在拖欠工资案中,有一部分企业有钱也不支付工资,恶意拖欠。此类情况多发生在经济效益较好,劳动者人数较少,劳动报酬较高的小型企业。这类经营者自以为:拖欠工资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以此来约束劳动者的“跳槽”行为;也有的经营者认为,其企业原定的劳动报酬偏高,在我市范围内,即使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也比同类工种中的待遇高,所以“可支付也可不支付”;更有胆大妄为者明目张胆地对劳动者们说:我既使不支付被拖欠工资,你又能怎样,你去告我吧!劳动监察部门才不会理你七八个人,加起也不足几万元的事。在此类经营者中,有一部分是其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以此来欺骗、恐吓劳动者;也有一部分经营者,自认为自己能神通广大,既使出了事,到有关职能部门打点一下,堵住他们的嘴就行了,这就是某些经经营者强化和完善劳动监察机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劳动监察机制建设——对*市最大拖欠工资案得到圆满解决后的反思自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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