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一、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月23日,省、市、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能按照会议的要求,迅速部署,研究对策,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十七个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在4月下旬组织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及文件的主要精神,集中部署了辖区或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下发督查方案,明确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内容、重点及工作步聚和工作要求。2、明确分工,注重排查。大部分责任单位成立了行政正职为组长,其他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抽调有关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督查职责分工,负责辖区(行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郊尾、枫亭、鲤南、鲤城建立了以包村领导干部为块、以原成立的各专项整治小组为条的责任网络体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县安监、消防能全面开展行业内隐患排查,并做到一企一档。3、建立台帐,完善制度。鲤城、郊尾、安监、消防等单位能围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建立了工作会议、日常排查、督查督导、隐患整改等制度,建立了比较齐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百日督查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一次彻底排查,有的单位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存有侥幸心理,重视不够。如:石苍乡、发改局尚无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机构;鲤南管委会尚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部分单位虽有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但缺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纪要;相当部分单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没有现场检查记录、无按时报送隐患排查信息材料等。
2、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在安全生产上应履行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对存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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