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建设思考探析
2009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称消防法)施行,必定会进一步推动消防管理法治化、消防事业科学发展、消防责任主体明晰化和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建设。通过对《消防法》的学习,笔者就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实现消防消防责任主体多元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新要求进行初步回顾和思考。
一、回顾与
思考
原《消防法》施行10年以来,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如下:一是以消防法为主体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三是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所规范;四是政府消防经费保障能力逐年增加;五是消防车辆装备建设靠近现代化;六是在日益繁重的抢险救援和更加广泛的社会求助中消防部队建设的形象更加风采;七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社会化程度高,等等。 当代社会,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是服务民生、促进民和、保障民安的基本内涵,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期盼和需求。可以说,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各家各户、每一个人都有对消防安全的乐观预期,因为它是人类生存、企业效益、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社会进步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
(一) 机遇
(二)问题
1.地缘劣势。全省“一大、二欠、三不沿”的实际省情,导致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力量发展缓慢,火灾形势十分严峻,火灾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不断攀升,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和安全滞后的阵痛期此消彼长。
二、分析与设想
(一) 紧紧依靠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新修订的《消防法》从16个条款规定了各级政府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其中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作为政府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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