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拿餍谐担?跃醢垂娑ㄏ匏傩惺唬?磺啃谐?担?豢?⑿鄢担?豢?钠?担?豢??俪担?豢??爻担?豢?收铣担?豢?ǚ铣怠?SPAN lang=EN-US
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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