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政法委: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牵头召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会议,审定会议论题;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内司委:适时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条例;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视察、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监督。
市法院:指导和监督全州各法庭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结合办案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活动;积极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维权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健立健全维权合议厅或妇女维权席、少年维权合议厅,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
市检察院: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公诉工作;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的监督力度,保障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
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政法委: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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