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产业发展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动漫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动漫龙头企业和充满活力、影响力强的动漫品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1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市动漫产业重点扶持单位的认定
(一)本意见所称的动漫,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动漫产品和活动,具体标准如下:
1.动画: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特效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
2.漫画: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3.游戏: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
要传播运行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pc网络游戏、视频控制台网络游戏、掌上游戏和交互电视网络游戏等游戏作品;
4.卡通形象推广及其衍生产业:以原创动漫品牌形象推广和产
动漫产业发展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动漫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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